编辑: 被控制998 | 2019-12-10 |
87054448 明镜 WEEKLY 周刊 受委托, 本公司定于
2018 年7月26 日15:30在杭州市文晖路12号现代置业 大厦东楼
908 室举行拍卖会, 具体如 下:
一、 拍卖标的: 杭州珂瑞特机械制 造有限公司债权, 债权剩余本金合计人 民币 39,800,000.
00 元, 利息合计人民币 1,091,674.36元 (利息暂计至2017年5月31 日, 之后的利息依据借款合同计算, 但有法院判决则以生效的法院判决书 内容为准) , 本息合计人民币 40,891, 674.36元.
二、 展示和报名: 即日起接受咨询 约期查阅资料, 有意者须在
2018 年7月25日17点前交纳参拍保证金人民币300 万元, 拍卖会前凭有效证件及银行进账 单凭证到本公司办理参拍手续.
三、 下列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 本次拍卖标的: 国家公务员、 金融监管 机构工作人员、 政法干警、 资产管理公 司工作人员、 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 及参与标的处置工作的律师、 会计师、 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以及现行法律 法规禁止参与竞买的其他主体;
未尽事 宜详见拍卖文件.
四、 联系
电话:
13136107727 黄小姐 浙江佳宝拍卖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9日拍卖公告本报
2018 年5月18 日第
10 版刊登的义 乌市社会福利院弃婴公告一则有误, 某男 孩,
2015 年6月21 日出生 , 应更正为 某男 孩, 2015年6月12日出生 .特此更正. 浙江省民政厅 2018年7月19日 更正公告 杭州汇品汇餐饮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 请人马德豪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已经审 理终结.根据 《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 裁条例》 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现依法 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浙杭上城劳人仲案(2018) 175号仲裁裁决书.限公告之日起30 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 逾期则视为送 达.本案件裁决为终局裁决, 自作出之日起 生效.你单位认为本委有 《劳动争议调解仲 裁法》 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 的, 可在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 向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杭州市上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18年7月19日 仲裁公告 法院公告2018年7月19日 浙江公告 微信号上线啦! 动动手指自助申请公告发布―― 公告上传、 查询、 自助缴费…… 一次都不用跑 就能搞定 二维码见右边 (
2018 ) 浙01民终2692号 刘益忠、 刘绍清、 鲍友莲: 本院受理上诉人傅玉兰与 被上诉人刘乐芳及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 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 (
2018 ) 浙01民终2692号民 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 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 ) 浙01民终1474号 崔万余: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孙美珍因与被上诉人徐 金良、 崔万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 你公告送达 (
2018 ) 浙01民终14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 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 逾期则视为送 达.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 ) 浙0102民初2855号 上海炫渠投资管理中心: 本院受理原告蔡立强诉你 与杭州叁点零易货交易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 因你 去向不明,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 应诉 通知书、 举证期限通知书、 民事裁定书、 合议庭组成人员 通知及开庭传票、 外网告知书、 廉政监督卡、 诉讼须知 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 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 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 (遇法定 假日顺延 ) 在本院第三法庭 ( 原第五法庭 ) 公开开庭审理, 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
2017 ) 浙0106民初11110号 程杰: 本院受理原告杨中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 (2017) 浙0106 民初 11110号民事判决书.程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 归还杨中志借款本金300000元, 支付利息12000元 (暂 算至2017年11月14日) .自2017年11月15日起至款 项付清之日止的利息以未付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24% 的标准另行计付.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 事判决书, 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 可在公告 期满后15日内, 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 上诉于浙江 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 本判决即发生 法律效力.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2018 ) 浙0106民初5210号 张玉红: 本院受理原告缪学樟诉郑斯林及你民 间借贷纠纷一案, 原告诉请要求归还借款本金, 支付 利息,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及诉讼费用.现依法向你 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应诉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 合 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 开庭传票、 民事裁定书、 廉政 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 经过
60 日, 即视为送达. 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 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上泗法庭大法庭公开开 庭审理.逾期不答辩、 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 承担.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2018 ) 浙0106民初815号 耿浩: 本院受理原告朱一奇诉你方离婚纠纷一案已 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送达 (
2018 ) 浙0106民初815号 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 决书, 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 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 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 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 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 力.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2018 ) 浙0110民初6333号 杭州弘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杨小光: 本院受理原告 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诉被告杭州弘发智能科技有限公 司、 杨小光追偿权纠纷一案, 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 状副本、 应诉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 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 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经过60日即视 为送达, 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的15日内和15日内.并定于2018年10月15日14时30 分在本院第四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逾期将依法判 决.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
2018 ) 浙0110民初2943号 夏忠金: 原告吴建明诉被告夏忠金民间借贷纠纷 一案, 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8) 浙0110民初294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 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 逾期即视为送 达.如不服本判决, 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 交上诉状及副本, 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 院.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
2017 ) 浙8601民初3319号 嘉兴市南湖区源盛斋食品厂: 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华 宇物流有限公司诉你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 现依 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 判决书, 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 可以在公告 期满后15日内, 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 上诉于浙江 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 力. 杭州铁路运输法院 (
2018 ) 浙8601民初328号 杭州吉丰箱包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杭州起航 物流有限公司诉你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 现依 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应诉通知书、 举证通知 书、 证据副本、 民事裁定书 (程序转换) 、 当事人送达地 址确认书、 诉讼风险告知书、 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 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 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 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9时15分 (遇法定假日 顺延) 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 逾期将依法缺席 判决. 杭州铁路运输法院 (
2018 ) 浙0212民初8819号 宁波米利新能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宁波米 利新能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大江东分公司: 本院 受理原告韩英与被告宁波米利新能源汽车销售服务有 限公司、 宁波米利新能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大江 东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 们送达, 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 应 诉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 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 开庭 传票、 转普民事裁定书等 (本案可能适用令状式裁判文 书或简式裁判文书)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 即视为 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 后15日和15日内.本案决定由审判员阮佳志担任审 判长, 与人民陪审员姚亚琴、 郭文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 理, 定于2018年10月8日13时45分在鄞州区徐戎路 126号 (原江东法院) 江东第八庭开庭审理, 逾期将依法 判决.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
2018 ) 浙0303民初2928号 温州市东南集团有限公司、 徐礼渊: 本院受理的 原告温州博智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 纷一案, 因你们下落不明或无法送达, 依照 《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92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 诉书副本、 证据材料、 诉讼须知、 应诉通知书、 合议庭 组成人员通知书、 开庭传票、 举证通知书、 简易转普通 裁定书、 外网告知书、 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 诚 信诉讼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经过60日即视 为送达, 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本案并定于
2018 年10 月25 日9点00分在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状元法庭第一审判庭 公开开庭审理, 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并依法判 决.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
2018 ) 浙0303民初2915号 陈敦站、 白君艺: 本院受理的原告温州市联银融资 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陈敦站、 白君艺追偿权纠纷一案, 因你们下落不明或无法送达,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事诉讼法》 第92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 证据材料、 诉讼须知、 应诉通知书、 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 书、 开庭传票、 举证通知书、 简易转普通裁定书、 外网告 知书、 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 诚信诉讼告知书.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提出答辩 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 案并定于2018年10月22日15点00分在温州市龙湾区 人民法院状元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 逾期本院 将依法缺席审理并依法判决.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
2018 ) 浙0304民初3032号 张帮德: 本院受理原告温州市南山鞋材有限公司 与被告张帮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因你用其他方式无 法送达, 需要公告送达,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 讼法》 第九十二条的规定, 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2018) 浙0304民初2032号民事判决书.本判决书判 决: 被告张帮德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 温州市南山鞋材有限公司货款218000元, 并赔偿其利 息损失 (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 按年利率 4.35%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 金钱义务, 应当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 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 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 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