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过于眷恋 2019-08-0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 编号:DB11/T695-2009 备案号:J11581-2010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of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Documentation 200X-02-21 发布 200X-04-01 实施 北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 北京市地方标准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of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Documentation 编号:DB11/T695-2009 备案号:J11581-2010 主编单位: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北京市建设监理协会 北京市城建档案馆 批准部门:北京市住房及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施行日期:2010 年4月1日2010 北京 前言本规程为推荐性标准.

本规程是根据北京市技术监督局(京质监标发)[2008]73 号 文的要求,由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北京市建设监 理协会及北京市城建档案馆会同有关施工、监理单位对北京市地 方标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DBJ-51-2003)共同修订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调查研究,总结了北京市 近几年来工程资料管理的经验,并充分考虑了建筑行业施工管理 的现状和发展,本着 结合实际、删繁就简、科学管理 的指导 原则对原规程进行了以下几方面的修订. 第

一、 原规程

第三章 管 理职责 修订为 基本规定 ,把对各方行为的管理转向对工程资 料本身的管理,使之更加符合本规程的特性;

二、删除原规程

第四章 工程资料管理 一章,对其内容进行修订后并入其他相 关章节中;

三、原规程第十一章 验收与移交 中, 验收 的 概念不明确,本规程将其修订为 移交归档 ;

四、删除原规程 第十二章 计算机管理 一章,其内容修订后并入本规程

第三章 基本规定 中;

五、对原规程中与当前管理不相适应的内容 进行修订,并补充新的管理要求.最后经编制组反复讨论、修改 和完善,审查定稿. 本规程共分为十章和八个附录,依次为总则、术语、基本规 定、分类与编号、基建文件、监理资料、施工资料、竣工图编制、 编制组卷、移交与归档、附录 A、附录 B、附录 C、附录 D、附录 E、 附录 F、附录 G 和附录 H.其中:附录 A、附录 B、附录 C 和附录 D 为规范性附录;

附录 E、附录 F、附录 G 和附录 H 为资料性附录. 本规程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技术监督局 负责管理,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归口并组织实施,授 权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负责本规程技术内容的解 释. 为提高标准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结合工程 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并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北京市建设工程安 全质量监督总站(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甲

17 号,邮政 编码:100073) ,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本规程主编单位: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北京市建设监理协会 北京市城建档案馆 本规程参编单位: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建工京精大房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北京银建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建科研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总公司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城建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主编:高新京 张元勃 副主编:徐良胡耀林 张斌编写人:胡耀林 鲁锦成 李向红 高彩琼 向阳郭莹张岩玉 孙世如 张卵钚阍 殷明娟 程越张肇韵 高峰江仟常军王林曹举胜 黄慧王玉恒 尚馨友 刘福源 审查人员:杨嗣信 冯越焦永达 郑伟革 杨宪义 吴培庆 李晓光 目次1总则.1

2 术语.2

3 基本规定.3

4 分类与编号.5

5 基建文件.8

6 监理资料.11

7 施工资料.14

8 竣工图编制.32

9 编制组卷.35

10 移交与归档

36 附录 A 工程资料分类与归档保存表

37 附录 B 建筑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划分与代号表

47 附录 C 资料管理目录

52 附录 D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用表

58 附录 E 工程档案案卷封面、目录、备考表与移交书

241 附录 F 竣工图的改绘及折叠

248 附录 G 工程资料案卷编制

255 附录 H 常用建筑材料进场复验项目表

259 引用标准名录.272 本规程用词说明.273 条文说明.274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1 2 Trms

2 3 General requirement

3 4 Classification and Item Number

5 5 Capital Construction Documents

8 6 Supervision Materials

11 7 Construction Documentation

14 8 As-built drawing Designation

32 9 Designation Filing

35 10 Handover and Filing

36 Appendix A Repository Table for Classification and Filing of Building Documentation …37 Appendix B Partition and Symbol Table of ConstructionEngineering Subproject………47 Appendix C Catalog Table for Document Management

52 Appendix D Management Table of ConstructionEngineering Documentation…………58 Appendix E Cover, Catalog, Note Table and Handover Documents of Building Document Archive

241 Appendix F Modification and Fold up of As-built Drawing

248 Appendix G Designation for Filing of Building Document

255 Appendix H Re-inspection List of Approached Common Construction Materials ……259 Bibliography of normative standards

272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Regulation

273 Clause Explanation

274 1

1 总则1.0.1 为规范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 资料的管理. 1.0.3 北京市工程资料管理除应执行本规程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 现行有关标准.

2 2 术语2.0.1 工程资料(building document)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可分为基建文 件、监理资料、施工资料和竣工图. 2.0.2 竣工图(as-built drawing) 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 2.0.3 组卷(filing) 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将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分类整理成案卷 的过程,称为组卷. 2.0.4 归档( putting into record) 将具有保存价值的资料整理组卷交档案管理部门保存称为归 档. 2.0.5 工程档案(building document archive)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工程资料.

3 3 基本规定 3.0.1 工程资料应真实反映工程质量的实际情况,并与工程进度同 步形成、收集和整理. 3.0.2 工程资料应字迹清晰并有相关人员及单位的签字盖章. 3.0.3 工程参建各单位应确保各自资料的真实有效、 完整齐全,严禁 伪造或故意撤换. 3.0.4 工程资料应为原件.当为复印件时,应加盖复印件提供单位 的公章,注明复印日期,并有经手人签字. 3.0.5 工程参建各单位应及时对工程资料进行确认、签字. 3.0.6 工程参建各单位应在合同中对工程资料的编制、套数、费用 和移交期限等提出明确要求.合同中对工程资料的技术要求不应低 于本规程的规定. 3.0.7 工程竣工图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编制,可委托施工、监理或设 计单位编制. 3.0.8 列入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接收范围的工程档案,建设单位应在 工程竣工验收前,依法提请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 收,取得《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 ,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六 个月内,将工程档案移交城建档案馆. 3.0.9 由建设单位采购供应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建设单位 应提供相应的质量证明文件.

4 3.0.10 工程参建各单位应对本单位形成的工程资料负责管理, 并保 证工程资料的可追溯性.由多方共同形成的工程资料,各自承担相 应的管理责任. 3.0.11 由建设单位发包的专业承包施工工程,分包单位应按本规程 的要求,将形成的施工资料直接交建设单位;

由总包单位发包的专 业承包施工工程,分包单位应按本规程的要求,将形成的施工资料 交总包单位,总包单位汇总后交建设单位. 3.0.12 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应有专人负责管理,资料管理人员应 经过相应的培训. 3.0.13 工程资料的形成、收集和整理应采用计算机管理.计算机管 理软件所采用的数据格式应符合相关要求,软件功能应符合本规程 的要求并经过评审.

5 4 分类与编号 4.1 分类 4.1.1 工程资料按照其特性和形成、收集、整理的单位不同分为: 基建文件、监理资料、施工资料和竣工图. 4.1.2 工程资料的主要内容及类别见本规程附录 A. 4.2 编号 4.2.1 基建文件可按文件形成时间的先后顺序和类别,由建设单位 确定编号原则. 4.2.2 监理资料可按资料形成时间的先后顺序编号. 4.2.3 施工资料应按以下形式编号:

1 2

3 4 注:1 为分部工程代号(2 位) ,按附录 B 规定的代号填写.

2 为子分部工程代号(2 位) ,按附录 B 规定的代号填写.

3 为资料的类别编号 (2 位),按附录 A 规定的类别编号填写.

4 为顺序号,按资料形成时间的先后顺序从001 开始逐张编号. 4.2.4 分部工程中每个子分部工程,应根据资料属性不同按资料形 成的先后顺序分别编号;

使用表格相同但检查项目不同时应按资料 形成的先后顺序分别编号. 4.2.5 对按单位工程管理,不属于某个分部、子分部工程的施工资

6 料,其编号中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用

00 代替. 4.2.6 同一批物资用在两个以上分部、子分部工程中时,其资料编 号中的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按主要使用部位的分部、子分部工程 代号填写. 4.2.7 资料编号应填写在资料专用表格右上角的资料编号栏中;

无 专用表格的资料,应在资料右上角的适当位置注明资料编号. 4.2.8 由施工单位形成的资料,其编号应与资料的形成同步编写;

由施工单位收集的资料,其编号应在收集的同时进行编写. 4.2.9 类别及属性相同的施工资料,数量较多时宜建立资料管理目 录.管理目录分为通用管理目录和专项管理目录,格式见本规程附 录C. 4.2.10 资料管理目录的填写要求:

1 工程名称:单位或子单位(单体)工程名称;

2 资料类别:资料项目名称,如工程洽商记录、钢筋连接技术 交底等;

3 序号:按时间形成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从

1 开始依次编 写;

4 内容摘要:用精练语言提示资料内容

5 编制单位:资料形成单位名称;

6 日期:资料形成的时间;

7 资料编号:施工资料右上角资料编号中的顺序号;

8 备注:填写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7 4.2.11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使用的各种表格见本规程附录 D,附录 D 中没有提供表样的可自行设计.

8 5 基建文件 5.0.

1 基建文件是建设单位从立项申请并依法进行项目申报、 审批、 开工、竣工及备案全过程所形成的全部资料.按其性质可分为:立 项决策、建设用地、勘查设计、招投标及合同、开工、商务、竣工 验收及其他备案文件. 5.0.2 基建文件可按下列流程形成: 项目申请 可行性研究立项 办理征地手续 测量勘察 项目建议书编制与批复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与批复等 国有土地使用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北京市城镇建设用地批准书 规划意见书 地质勘察报告 建筑用地钉桩通知单 测量成果通知书 设计招投标 编制设计文件 建设规划申报 施工图报审 规划意见书 (条件) 设计方案审查意见 设计合同/设计概算 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及说明 设计计算书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消防设计审核意见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 施工图审查报告 形成 形成 形成 形成 形成 形成 形成 形成

9 5.0.3 立项决策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 批复、有关立项的会议纪要及相关批示、项目评估研究资料及专家 建议等.根据项目大小、投资主体的不同,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 分别由国家、行业或北京市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审批. 5.0.4 建设用地文件包括:征占用地的批准文件、国有土地使用证、 施工 工程报竣 监理单位组织竣工预验收 工程档案预验收 建设单位采购物资的质量证明 文件及报验文件 测量成果及验线 工程竣工报告(施工单位)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单位) 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勘察单位) 工程质量检查报告(设计单位)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 (城建档案馆) 工程竣工质量验收 工程竣工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单位)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及使用说明书 政府相关部门的验收或备案合格文件 形成 形成 形成 形成 形成 形成 施工招投标 办理开工手续 施工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 北京市建设工程开工审查表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形成 形成 监理招投标 监理招投标文件、监理合同 形成

10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交易文件、规划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等.建设用地文件分别由国有土地管理部门和规划部门审批形成. 5.0.5 勘查设计文件包括: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土壤氡浓度检测报 告、建筑用地钉桩通知单、验线合格文件、设计审查意见、设计图 纸及设计计算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等.建筑用地钉桩通 知单、验线合格文件、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由规划部门审批形成. 5.0.6 招投标及合同文件包括:工程建设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 标通知书及相关合同文件. 5.0.7 开工文件包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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