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2019-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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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协同通信集团有限公司Synertone Communication Corporation (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股份代号U 1613) 财务资料更新 本公告乃由协同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 ,连同其附属公司, 「本集团」 ) 根愀哿辖灰姿邢薰局と鲜泄嬖( 「上市规则」 )第13.09条及证券及 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定义见上市规则)条文而 作出. 本公司董事( 「董事」 )会( 「董事会」 )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 炯沤刂炼阋痪拍耆氯蝗罩鼓甓( 「本年度」 )之未经审核综合管 理账目及董事会现时所得资料而作出之初步评估,与截至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 一日止年度( 「上一年度」 )之亏损相比,本集团预期本年度将录得 重大溢利及 於二零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恢复资产净值状况至不少於100百万港元. 董事会认为预期重大溢利主要归因於: (i) 因与「协同一号」卫星频宽资源独家使用权相关的融资租赁安排 提前终止而 终止确认应付的融资租赁而产生的一次性收益约372.4百万港元(一次性收 益属非现金的性质) . 於二零一八年十月,(i)本公司及Vastsuccess Holdings Limited( 「VAST」 ) , 与IPSTAR Company Limited( 「IPSTAR公司」 )订立和解协议( 「和解协议」 ) 及(ii)VAST与IPSTAR公司订立转让协议( 「转让协议」 ) ,(其中包括) 有关由IPSTAR公司授予本集团「协同一号」卫星频宽资源独家使用权的相 关协议已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终止及本集团须偿还结欠 IPSTAR公司的未付 -

2 - 款项6,277,419.54美元( 「未付金额」 ) .於二零一八年十一月,本集团与一名 独立第三方( 「承让人」 )订立股份转让协议,以出售VAST及协同卫星通信 有限公司的全部已发行股本予承让人( 「股份转让」 ) .股份转让之代价以承 让人於转让经升级枢纽系统后履行向IPSTAR公司支付未付金额结余(将根 徒庑榧白眯槔宥)之付款责任之方式结付,上限为 2,000,000美元.有关和解协议、转让协议及股份转让之进一步详情载於本公司截至二零 一八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中期报告附注「22. 报告期后事项」内. 完成上述协议后,本集团终止经营其「协同一号」卫星通信业务.本年度该 已终止经营业务的业绩 已包括因融资租赁安排提早终止而终止确认与剩余 服务年度相关的应付宽频资源费用而产生的估计收益约372.4百万港元;

(ii) 并无上一年度录得之与「协同一号」卫星频宽资源独家使用权有关的无形资 产减值亏损约215.2百万港元;

(iii) 并无上一年度录得之与安全通讯技术现金产生单位有关的无形资产减值亏 损约47.4百万港元;

及(iv) 本年度的工业控制系统现金产生单位之商誉减值亏损较上一年度大幅减少. 本公告所载资料仅基於董事会根壳翱苫竦玫淖柿( 包括本集团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初 步评估而作出,且并无以本公司核数师已审核或已审阅或经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之任何数字或资料为依,并可能作出调整及变更.本集团之财务资料及表现详情将於本集团之年度业绩公告中披露,其预计将於二零一九年六月刊发.-3-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承董事会命协同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主席兼执行董事王浙安香港,二零一九年六月四日於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王浙安先生及韩卫宁*先 生;

而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林英鸿先生、王忱先生及李明绮女士.*仅 供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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