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2019-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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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WFCR-2018-0150002 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潍建发〔2018〕7 号 关于规范商品房销售现场信息公示管理的通知 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属各开发区建设局、有关房产管理机 构,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商品房营销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 保护商品房交易双方合法权 益, 维护商品房销售市场秩序, 根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山 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 《潍坊市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有 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市区商品房销售现场信 息公示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商品房销售现场信息公示主要内容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简介.

开发企业成立时间、资质等级、信用等级;

项目名称、地址、性质、占地面积、规划面积、总栋数、开工时 -

2 - 间、拟竣工时间、基础设施配套情况;

售后服务机构负责人及联 系方式等情况.

2、证件信息.①营业执照;

②开发资质证书;

③房地产开 发经营权证;

④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⑥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⑦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⑧商品房预售许 可证(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 ;

⑨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备案证明;

⑩前期物业管理备案证明;

(二)商品房销售信息.

1、商品房明码标价销控表. 已办理预售许可的商品房应公示全部可售房源, 制作明码标 价的销控表上墙公示.销控表内容要体现每套商品房的房号、建 筑面积、备案价格、实际销售价格,以及车库(位)的配置、租 售比例、租售价格等信息,并动态标记销售情况.

2、商品房销售机构及人员信息. 商品房销售人员上岗证书;

由商品房营销代理机构代理销售 商品房的,应公示委托销售协议、代理机构营业执照、中介机构 备案证书.

(三)法律法规及制式文本

1、法律法规.①《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

②《城市房地产开 发经营管理条例》 ;

③《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

④《城市商品房 预售管理办法》 ;

⑤《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 ;

⑥《潍坊市城市 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

⑦《潍坊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 -

3 - 等;

2、合同文本. 《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包括预售 及现售合同)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等;

3、其他信息.由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监制的《房屋使用说 明书》和《房屋质量保证书》(带防伪标识) ;

潍坊市民用建筑节 能信息公示表(见附件) .

(四)特别提示信息

1、购买商品房温馨提示(见附件) ;

2、合法诚信经营承诺书(见附件)

3、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潍坊市物价局、潍坊市住房 公积金中心监督电话.

(五)现场销售模型(沙盘) 销售模型应按照已批准的规划总平面图内容按比例制作, 展 示内容必须符合楼盘的实际情况,应附带模型比例、制作依据、 日期等简要的制作说明.

二、商品房销售现场信息公示主要要求

(一)公示时间 商品房销售现场信息公示内容应在办理预售许可前全部设 置完毕,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取得之后需立即进行公示.全部信息 公示时间至项目清盘为止,应常年公示,不得随意撤出销售现场 或隐藏遮挡.

(二)制作要求 -

4 -

1、采用信息公示牌(栏)或公示台形式进行公示.企业及 项目简介、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表、商品房明码标价销控表等 可采用公示牌(栏)方式进行公示;

证件类有副本的直接公示副 本,无副本的按照 1:1 比例或者 A4 幅面大小公示彩色扫描打印 件;

文本类采用塑封装订成 A4 幅面大小的册或分册,按类别摆 放在公示台上供购房人查阅;

公示台上应标识有 项目资料,欢 迎查阅 字样;

《房屋使用说明书》和《房屋质量保证书》(带防 伪标识)直接公示原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等级直接公示原件 或按照 1:1 比例大小公示彩色扫描打印件.

2、公示牌、公示栏宜采用硬质框架(不锈钢、铝合金、铁 艺烤漆等)制作.公示牌、公示栏画面尺寸一般为

600 L*900 L或900 L*1200 L或2400 L*1200 L,展台画面尺寸一般为

500 L*400 L;

公示信息可上墙张挂或采用落地支架放置.

3、商品房销售公示信息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公示的销售信 息应与市区房产管理信息系统内的信息一致,公示的《商品房买 卖合同示范文本》 (包括预售及现售)样本是指市区房产管理信 息系统内的预设合同,项目签约应使用此文本.商品房公示信息 及宣传单、推介书等宣传资料的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合法,不 得欺骗或误导购房者.

4、提倡使用多媒体形式进行信息公示.提倡并推广开发企 业使用电子信息屏、 多媒体或电脑查询等方式对有关信息内容进 行辅助公示,提供现场信息查询服务. -

5 -

三、加强信息公示监督管理 市、 区两级房地产主管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能分工, 加强商品 房销售现场信息公示的监督管理, 建立完善日常巡查和联合执法 制度.在检查中发现不按规定在商品房销售现场公示有关事项, 或信息公示不完整、不规范、未及时更新或存在误导、虚假信息 的,由商品房销售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企业, 视情节轻重,采取书面警示、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公开通报、 暂停商品房销售网签等措施,并纳入企业信用档案,依照《山东 省商品房销售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本通知自

2018 年6月7日起实施,有效期至

2023 年12 月31 日,各县市可参照执行. 《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 步规范商品房销售现场信息公示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潍建发 〔2016〕4 号)同时废止.具体文件电子版及制作规范、样本、 效果图等可到潍坊市住建局官网 通知・公告・公示 栏下载使用. 附件:

1、购房特别提示

2、合法诚信经营承诺书

3、潍坊市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表 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 年5月7日-6-附件一: 购房特别提示尊敬的购房者: 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请在购房前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1、查看出卖方证件是否齐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期房)或《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登记证书-初始) 》 (现房) 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不要购买、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支付定金;

2、仔细阅读商品房销售现场公示的各种示范文本并要求出 卖方使用标准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签订购房合同时必须认 真阅读,确认所有内容;

合同一经签订,除合同条款存在违反法 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等情形外,均具有法律效力.

3、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应先查清所购房屋是否有被销 售、抵押、查封等限制情况.

4、售楼人员的口头答复、承诺不能作为今后发生纠纷的处 理依据. 购房人认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布的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 传资料所明示的事项,以及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双方承诺的事项 (包括售楼员承诺) ,对其购买行为有影响的,当事人应当在商 品房买卖的有关合同(协议)中约定.

5、购买预售商品房的,仔细查看《潍坊市商品房预售资金 监管备案证明》 ,签订购房合同时需同时签订《潍坊市商品房预 售资金交款通知单》 ,购房人凭此交款通知单直接将首期购房款 (含一次性全款)存入监管账户. -

7 -

6、及时通过商品房网上签约、及时办理预售合同登记备案 或房地产权证,是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保证.

8、开发项目是否能够提供公积金贷款,请向潍坊市住房公 积金中心咨询:0536-XXXXXXX

9、查询投诉举报途径 (1)、多渠道可查询房屋是否可以销售及登记办证状态 购房者可直接到房屋所在地的商品房销售主管部门, 或登陆 潍坊网上房地产(http://www.wffangchan.cn)查询. (2)、商品房销售主管部门举报投诉

电话:xxxxxxxx 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制 -

8 - 附件二: 潍坊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经营承诺书 为自觉维护潍坊市商品房市场秩序,倡导诚信合法经营,促 进房地产业稳定健康发展,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广大市民监督, 我公司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房地产法律法规和政策 规定,坚持合法诚信经营.

二、保证在未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不自行或委托第三 方机构,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 VIP 卡、吸纳会员、银行验 资、购买基金或理财产品等形式向购房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 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

二、保证不实行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商品房,保证不 以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建成商品房.

三、保证不通过捏造或者散布涨价信息等方式恶意炒作、哄 抬房价;

保证不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

四、保证所有商品房预售资金全额存入监管账户,并按规定 使用商品房预售资金;

保证不隐瞒土地及在建工程抵押担保查封 事项.

五、保证所有商品房、车位、地下室实行明码标价,不在标 价之外加价出售或者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

不以捆绑搭售或者 -

9 - 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迫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房或者服务价格.

六、保证实行实名制购房,及时办理合同备案手续.不将已 作为商品房销售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销售给他人.

七、保证售楼处公示的全部信息真实有效,保证商品房广告 真实合法,不发布虚假信息和广告.

八、保证不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强制购房人 使用担保公司进行担保. 投诉

电话: (本企业电话) (主管部门电话) 法人代表: (签字) 企业名称: (企业盖章) 年月日-10 - 附件三: 潍坊市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表 (施工、销售现场)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围护结构 墙体保温材料名称: 传热系数(W/O.K) 保温材料层厚度(mm) 屋面保温材料名称: 传热系数(W/O.K) 保温材料层厚度(mm) 地面保温材料名称: 传热系数(W/O.K) 保温材料层厚度(mm) 门窗传热系数 综合遮阳系数 节能性能标识 供热系统 室内采暖形式 热计量方式 系统调节装置 空调系统 冷源机组类型 能效比 热水利用 供应方式 用能类型 照明 照度 功率密度 可再生能源利用 利用形式 保证率 建筑能源利用效率 本建筑的节能率与建筑节能标准比较 -

11 - 填表内容说明:

一、本表所填内容应与建筑节能报审表、经审查合格的节能设计文件一致;

二、门窗类型包括:断热桥铝合金中空玻璃窗、断热桥铝合金 Low-E 中空玻璃 窗、塑钢中空玻璃窗、塑钢 Low-E 中空玻璃窗、塑钢单层玻璃窗、其他

三、室内采暖形式包括:散热器供暖、地面辐射供暖、其他

四、热计量方式包括:户用热计量表法、热分配计法、温度法、楼栋热量表法、 其他

五、系统调节装置包括:静态水力平衡阀、自力式流量控制阀、自力式压差控制 阀、散热器恒温阀、其他

六、空调冷热源类型包括:压缩式冷水(热泵)机组、吸收式冷水机组、 分体 式房间空调器、多联机、区域集中供冷、独立冷热源集中供冷、其他

七、热水供应方式包括:集中式、分散式

八、热水利用用能类型包括:电、燃气、太阳能、蒸汽、其它

九、本建筑的节能率与建筑节能标准比较情况包括:优于标准规定、满足标准规 定、不符合标准规定. 信息公开选项: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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