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Mckel0ve 2019-12-10
鲁质监标发〔2017〕49 号 关于批准发布《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业》山东省地方标准的通知 各市环保局、质监局(市场监管局):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业》已通过审查, 现发布为山东省强制性环境保护地方标准,自2018 年6月7日起 实施.

其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DB37/ 2801.4-2017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 印刷 业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文件 附件: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业》山东省 地方标准(不随文件发送)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 年12 月7日(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17 年12 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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