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芳甲窍交 2019-12-06
1 防城港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废气和废水)竣工环境保护 自主验收意见

2018 年1月17 日,防城港中科绿色能源有限公司组织召开防城港市生活垃 圾焚烧发电项目废气与废水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

验收小组由项目工程建设 单位(防城港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评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 科学研究院)、项目环保工程设计单位(武汉都市环保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环保工程施工单位(武汉都市环保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华星电力 环保修造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广西荣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并特邀

3 名 专家(名单附后)组成.验收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配套环境保 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检查意见,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 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 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防城港市港口区公车镇白沙村(防城港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内), 项目总投资 21446.75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4794.5 万元,占总投资的 22.36%, 本工程用地约为 35933.8m

2 (其中新征地 9706.72 m

2 (折合 14.56 亩),其它用地 为防城港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已征用地),建筑物占地面积 7961.58m

2 ,总建筑 面积 10247.43m

2 ,项目建设规模为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

500 吨,垃圾来源于防城 港市城区(防城区、港口区)和东兴市,设计服务年限为

30 年.本项目运营后, 现有防城港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厂进行封场,不再填埋生活垃圾.本项目主要由主 体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组成,包括垃圾接收、贮存和焚烧系统、发电系统、 循环冷却系统等设施、 烟气处理系统和渗滤液处理系统等. 采用

1 台日处理能力 500t/d 的机械炉排炉焚烧炉、1 台最大连续蒸发量为 42t/h 的余热锅炉,1 台装 机容量为 9MW 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设备年运行 7992h,年发电量为 5.249*

2 10

7 kwh,平均上网电量为 4304.83 万度.

2014 年6月16 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以《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关于 防城港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意见的函》(桂能新能函〔2014〕49 号) 同意项目开展前期工作. 防城港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 护科学研究院于

2014 年12 月编制完成,防城港市环境保护局于

2015 年3月20 日以 防环管〔2015〕17 号 文件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批复,同意项目 建设.

2015 年4月防城港中科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向防城港市环境保护局申请将生 产线配套的 1*7.5MW 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等设施调整为 1*9MW 汽轮发电机组等 设施,调整后的发电量由原来的 5.249*10

7 kwh 增大到 5.98*10

7 kwh,项目其他 建设内容不变.2015 年5月26 日防城港市环境保护局以 防环函〔2015〕52 号 《关于同意防城港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发电机组规模变更的复函》同意项目 机组变更. 项目于

2015 年4月29 日开工建设,2016 年12 月竣工,2017 年1月15 日 投入试运行. 根据原国家环保总局第

13 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等 文件的要求,

2017 年7月, 防城港中科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委托广西荣辉环境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我公司 )对防城港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行竣工环 境保护验收监测.根据国家环保部原《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 要求(试行)》(环发[2000]38 号)的规定,我公司接到委托后于

2017 年7月对该项目环保设施建设、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踏勘,根据项目环评批复 及现场环保措施、措施完成情况,查阅了相关技术资料,在此基础上编制了该项 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在确认项目正常生产以及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行的 基础上,我公司于

2017 年8月16 日至

8 月18 日对该项目污染物排放现状以及 治理设施的处理能力、处理效果等进行了调查和现场监测.根据现场监测数据结

3 果、现场调查情况以及项目业主提供的相关资料编制了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 收监测报告.

二、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项目环保设施/措施落实检查情况 对照防城港市环境保护局 防环管〔2015〕17 号 文的要求,对该项目环保 设施/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如下表 1-1: 表1-1 项目环保设施/措施落实情况检查 环评批复要求 环保设施/措施落实情况 变更情况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全面、 及时落实实 施工期的各项环保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时 间,优化施工场布设、施工方式,采取有 效措施控制和减小施工期噪声及扬尘对 周围环境的影响. 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 后回用于施工或用于抑尘. 落实. 项目施工期间落实了各项环保措施, 合理 安排施工时间, 采取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 降尘等措施减小扬尘, 使用低噪声设备等 措施减小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施工废 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洒水扬尘不外排. 与环评批复 一致 严格落实并强化废气治理及恶臭防治措 施.焚烧炉烟气采用 SNCR(尿素溶液) +半干法(Ca(OH)2)+活性炭喷射+布袋 除尘器 的组合工艺进行处理后达到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相关标准,经60 米 高烟囱排放. 严格按报告书中的规定措施 及工艺运行, 严控焚烧工艺确定的烟气温 度、 停留时间等工况条件, 保障二f英类 物质完全分解,减少二f英污染物排放. 垃圾贮坑和垃圾输送系统须密闭并采用 负压运行方式, 垃圾渗滤液处理构筑物须 加盖密封, 确保恶臭污染物厂界浓度达到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二级标准. 落实. 项目渗滤站和垃圾贮坑恶臭经恶臭抽风 系统抽至垃圾焚烧炉内焚烧, 产生的甲烷 通过燃烧后排放. 焚烧炉烟气采用 SNCR (尿素溶液)+半干法(Ca(OH)2)+活性 炭喷射+布袋除尘器 的组合工艺进行处 理后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18485-2014)》相关标准,经80 米 高烟囱排放. 项目实际建设的工艺与环评 报告书一致, 焚烧工艺里严格按照 《生活 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18485-2014) 》 相关标准控制烟气温度和停留时间等工 况, 通过监测数据了解到监测期间焚烧炉 烟气二f英排放浓度达到 《生活垃圾焚烧 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相关标 准. 垃圾贮坑采用全封闭装置, 垃圾输送 过程为全封闭装置, 项目采用负压方式把 恶臭抽至焚烧炉内燃烧处理. 垃圾渗滤液 处理构筑全部加盖密封, 监测期间项目厂 界恶臭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二级标准. 烟囱高度由 环评的 60m 增高到 80m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应雨污分 流、 清污分流. 渗滤液和车辆清洗废水采 用 预处理+UASB 厌氧反应器+MBR 生化 处理系统+NF 纳滤膜 工艺,浓液回喷垃 圾坑, 废水处理达到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总汞、 落实. 项目厂区内雨污分流、 清污分流. 渗滤液 和清洗废水采用 预处理+ UASB 厌氧反 应器+ 两级 AO 生化处理系统+气浮 +UF+NF 纳滤膜,浓液回喷垃圾坑,废水 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总汞、 废水处理工 艺采用两级 AO 生化处理 系统+气浮 +UF 代替 MBR 生化处理系 统.

4 总镉、总砷、六价铬和总铅执行《生活垃 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6889-2008) 表2标准)后,和设备反冲洗水、生活污 水混合后进入大西南临港工业园污水处 理厂集中处理. 循环水系统排污水选用 混凝沉淀+过滤 处理工艺, 经处理达到 《城市污水再生利 用工业用水水质》 (GB/T19923-2005)后 全部回用至飞灰固化系统、 石灰浆和烟气 处理降温、 炉排漏灰渣输送机冷却、 出渣 机冷渣等工序,不外排. 总镉、总砷、六价铬和总铅执行《生活垃 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6889-2008) 表2标准) 后大西南临港工业园污水处理 厂集中处理.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 入初期雨水沉淀池和初期雨水、 设备反冲 洗水混合后进入渗滤液处理站处理. 循环水系统排污水采用 混凝沉淀+过滤 工艺处理, 处理达到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 (GB/T19923-2005)后全 部回用至飞灰固化系统、 石灰浆和烟气处 理降温、 炉排漏灰渣输送机冷却、 出渣机 冷渣等工序,不外排. 生活废水经 化粪池处理 后废水和设 备反冲洗废 水进入初期 雨水沉淀池 收集后进入 渗滤液处理 站处理. 按 减量化、 资源化、 无害化 处置原则, 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 处置和综合利 用措施. 炉渣运送至防城港市兴城建材有 限公司作为生产多孔砖的原料;

焚烧飞灰 经固化满足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 准》 (GB16889-2008)相关要求后,送东 兴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理.生活垃 圾、废布袋和污泥全部在厂内焚烧处理;

废机油为危险废物, 送有资质的危险废物 回收单位综合处理. 落实. 生活垃圾、 污泥、 废布袋集中收集后运至 垃圾焚烧炉焚烧处理. 炉渣交由宁波江东 翔龙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废机油 集中收集后交由广西宏兴科技化工有限 公司综合利用.飞灰稳定固化达到满足 《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相关要求后送至东兴垃 圾处理厂,2017 年10 月27 日后送至防 城港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进行填埋 处置, 待配套的固废处置场建设投产后进 入固废处置场填埋. 炉渣交由宁 波江东翔龙 建筑劳务有 限公司进行 处置.飞灰 稳定固化后 2017年10月27 日后送至 防城港市生 活垃圾无害 化处理厂进 行填埋处置,待配套 的固废处置 场建设投产 后进入固废 处置场填埋. 优化总平面布置, 选用低噪先进设备. 采 取有效减振、 隔声、 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 理布局, 厂界噪声执行 《工业企业厂界环 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 标准. 施工期噪声应符合 《建筑施工场界 环境影响排放标准》 (GB12523-2011)要求. 落实. 项目优化平面设置,合理规划高噪声设 备, 设备均安装于密闭的厂房内, 采用有 效的消声和减振措施, 监测期间厂界噪声 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 类标准. 与环评批复 一致 严格按照行业设计规范和环境风险事故 防范要求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落实环 境风险应急措施. 厂内须落实设置有效容 积不少于 600m3 的垃圾渗滤液调节池和 200m3 事故应急池, 以满足事故状态下渗 滤液及废水的贮存需要. 落实. 项目编制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并到防城 港市环境保护局备案(备案号:450600201702L),项目厂内垃圾渗滤液 调节池为 600m3 ,事故应急池为 200m3 , 初期雨水沉淀池为 450m3 , 可以满足事故 状态下渗滤液及废水的贮存需要. 与环评批复 一致 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 300m,在防护距 离内不得新建居住区、 学校、 医院等环境 敏感的建筑. 落实. 距离项目最近敏感点为 320m 处的大板 散户居民和 360m 处垃圾无害化处理场 办公楼和宿舍, 符合项目 300m 卫生防护 距离. 在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 未建设新 建居住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 与环评批复 一致

5 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我局 《建 设项目总量指标完成可达性分析表》 核定 下达的指标范围内. 防城港市环境保护局未根据 《建设项目总 量指标完成可达性分析表》 向项目下达总 量指标. / 排污口设置规范化,并设置环保标志牌;

废气和废水排放口安装在线监测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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