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12-06
浙江联强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年产

30 万只复合材料气瓶智能制造生产线及 固定式压力容器制造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杭州余杭獐山钢瓶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浙江联强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乙字第

2031 号) 编制日期:2018 年7月浙江联强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 目录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2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2 3 环境质量状况

31 4 评价适用标准

37 5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43

6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57

7 环境影响分析

60 8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71 9 结论与建议

73 浙江联强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年产

30 万只复合材料气瓶智能制造生产线及固定式压力容器制造项目 建设单位 杭州余杭獐山钢瓶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陈红卫 联系人 褚骁 通讯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东风村 联系电话

15925608802 传真 / 邮政编码

311113 建设地点 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东风村 立项审批部门 杭州市余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项目代码 2018-330110-30-03 -004030-000 2018-330110-30-03 -004032-000 建设性质 新建 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及代码 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C2926 金属压力容器制C3432 占地面积 27399.9m2 绿化面积 / 总投资 (万元)

6380 环保投资 (万元)

272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4.3% 评价经费 预期投产日期 1.1 工程内容及规模 1.1.1 项目由来 杭州余杭獐山钢瓶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 年3月14 日, 位于余杭区仁和街道东风村 (仁 和街道工业园区内),主要经营:液化气钢瓶生产,灭火器筒体生产. 企业于

2003 年12 月1日通过液化气钢瓶生产项目的环保审批,于2004 年2月25 日 通过新增燃煤喷塑烘干线一条建设项目的环保审批, 这两个项目于

2004 年6月3日通过环 保验收;

企业于

2006 年5月29 日通过燃煤热风炉技改项目的环保审批,该项目于

2008 年4月7日通过环保验收;

企业于

2010 年6月2日通过新增年产

200 万只

3 公斤新型液化 气钢瓶扩建项目的环保审批,该项目于

2013 年5月16 日通过环保验收;

企业于

2016 年7月11 日通过新增年产

409 万只各类型号气瓶、25 万只灭火器筒体产能扩建项目的环保审 批,企业于

2018 年3月8日组织环评单位、验收检测单位、污染治理设施设计单位,并邀 请专家

3 人形成验收小组,对该项目进行了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根据验收小组意 见,企业于

2018 年4月23 日出具验收意见,并将相关材料报送余杭区环保局进行备案. 企业相关环保审批、验收情况见表 1-1. 浙江联强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 表1-1 企业相关项目环保审批、验收情况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产品方案 审批文号 验收文号

1 液化气钢瓶生 产项目 液化气钢瓶

51 万只/年 余环综[2003]第1543 号2新增燃煤喷塑 烘干线一条 保持原有液化气钢瓶

51 万只/年 登记表批复 [2004]193 号 编号[2004]

070 号3燃煤热风炉技 改项目 保持原有液化气钢瓶

51 万只/年 登记表批复 [2006]1055 号 编号 [2008]2-017 号4新增年产

200 万只

3 公斤新 型液化气钢瓶 扩建项目 保持原有液化气钢瓶

51 万只/年;

新增

3 公斤新 型液化气钢瓶

200 万只/ 年 环评批复 [2010]309 号 余环验 [2013]5-035 号5新增年产

409 万只各类型号 气瓶、25 万只 灭火器筒体产 能扩建项目 年生产各类气瓶

460 万只,灭火器筒体

25 万只. 环评批复 [2016]316 号 企业于

2018 年4月23 日出具验 收竣工意见并送 当地环保管理部 门进行备案 根据市场变化,企业决定在保持现有生产产品和规模的基础上,利用已租用的杭州制 氧机集体有限公司部分厂房,购置吹塑机、立式注塑机、缠绕机、固化炉、卷板机、锯床、焊接机等设备,并利用原杭州制氧机集体有限公司原有的喷砂房、喷漆房等设备,新 增复合材料气瓶和固定式压力容器制造,年生产复合材料气瓶

30 万只、固定式压力容器

100 套 (约合

7000 吨) .项目建成投产后,企业年生产各类气瓶

460 万只、灭火器筒体

25 万只、复合材料气瓶

30 万只、固定式压力容器

100 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第

682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 理条例》的规定,本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以便从环保角度论证项目建设的可行 性.根据环境保护部第

44 号令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及其修改单,本项 目复合材料气瓶生产属于 十

八、 橡胶和塑料制品 类别中第

47 项 塑料制品制造 , 根 据规定, 人造革、发泡胶等涉及有毒有害原料的;

以再生塑料为原料的;

有电镀或喷漆 工艺且油性漆量(含稀释剂)10 吨机以上的 为报告书, 其他 为报告表,项目复合材 料气瓶生产过程中不涉及人造革、发泡胶等有毒有害原料,不以再生塑料为原料,无电镀 和喷漆工艺,属于 其他 ,故确定评价类别为 环境影响报告表 ;

项目固定式压力容 器制造属于 二十

二、金属制品业 类别中第

67 项 金属制品加工制造 ,根据规定, 有电镀或喷漆工艺且油性漆量(含稀释剂)10 吨机以上的 为报告书, 其他(仅切割 组装除外) 为报告表, 仅切割组装的 为登记表,项目固定式压力容器制造过程中有 喷漆工艺,年使用油漆、稀释剂总量约为 6.6 吨,故确定评价类别为 环境影响报告表 . 浙江联强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3 根据环境保护部第

44 号令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跨行业、复合型建设 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其中单项等级最高的确保,项目

2 个单项类别均为 环境影 响报告表 ,确定项目的评价级别为 环境影响报告表 . 受杭州余杭獐山钢瓶有限公司的委托,浙江联强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写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即组织人员对该公司进行实地踏勘,收集 了与本项目相关的资料,对项目周边环境进行了详细调查、了解,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 省市的有关环保法规以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编制了项目的环境 影响报告表,请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审查. 1.1.2 编制依据 1.1.2.1 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22 号,2014.4.24 修订, 2015.1.1 施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修订)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通过,2016.9.1 施行;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17 年修订) ,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 2017.6.28 修订,2018.1.1 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主席令第

31 号,2016.1.1 施行;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1996.10.29 修订,1997.3.1 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11.7 修正;

7、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2017 年6月21 日修订,2017 年10 月1日;

8、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 2017.9.1 施行;

9、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 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

1 号,2018.4.28 施行;

10、 《 十三五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国发【2016】65 号,2016.11.24;

11、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 【2012】77 号,2012.7.3;

12、关于印发《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物防治 十二五 规划》的通知,环发【2012】130 浙江联强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4 号,2012.10.29;

13、 《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环发【2012】98 号, 2012.8.8;

14、 《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2015】17 号,2015.4.22;

15、 《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环环评[2016]150 号,2016.10.26. 1.1.2.2 地方法规

1、 《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2018.1.22 修正;

2018 年3月1日实施;

2、 《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 年5月27 日修订,2016 年7月1日实施;

3、 《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2009.1.1 实施,2017.11.30 修正;

4、 《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 第十届浙江省人大常委会, 2006.3.29 实施, 2017.9.30 修正;

5、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 , 浙环发 【2007】

11 号, 2007.2.14;

6、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的若干意见》 , 浙政办发【2008】59 号,2008.9.19;

7、《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 十三五 规划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140 号,2016.11.14;

8、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 ,浙环发【2009】76 号, 2009.10.29;

9、 《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排放总量消减替代区域限批等制度 的通知》 ,浙环发【2009】77 号,2009.10.29;

10、 《关于印发的通知》 ,浙 环发【2012】10 号,2012.2.24;

11、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发布 《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 建设项目清单(2015 年本)及《设区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重 污染、高环境风险以及严重影响生态的建设项目清单 (2015 年本) 》 的通知》 , 浙环发 【2015】

38 号,2015.10.20;

12、 关于印发杭州市

2016 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杭政办函〔2016〕67 号,2016.6.1;

13、《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浙环发〔2013〕54 号),2013.11.4;

浙江联强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5

14、关于印发《浙江省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和《浙江省印刷和包装 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的通知,浙环涵【2015】402 号,2015.10.21;

15、 关于印发《余杭区初始排污权分配与核定实施细则》与《余杭区新、改、扩建 项目排污权核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余环发[2015]61 号),2015.11.20. 1.1.2.3 产业政策

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修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 第21 号令,2013.2.16 发布,2013.5.1 实施;

2、 《浙江省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落后生产能力目录(2012 年本)》 ,浙淘汰办【2012】20 号;

3、《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空间布局指引(2013 年本)》(杭政办函(2013)

50 号),2013.4.2. 1.1.2.4 相关的技术规范及规划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 ,HJ2.1-2016;

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HJ2.2-2008;

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 ,HJ/T2.3-93;

4、 《环境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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