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2019-12-04
潮府函〔2017〕445 号 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潮州市自然灾害救助 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各开发区、潮 州新区管委会: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新修订的《潮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 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执行中如遇到问题,请 迳向市民政局反映. 潮州市人民政府

2017 年9月20 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纪委办,潮州军分区, 市法院,市检察院,驻潮部队,中央、省驻潮各单位,各人民团 体,各民主党派,各新闻单位.

1 潮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目录1总则…3) 1.1 编制目的…3) 1.2 编制依据…3) 1.3 适用范围…3) 1.4 工作原则…3)

2 组织体系…4) 2.1 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4) 2.2 市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10) 2.3 地方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 …………(10) 2.4 专家组 10)

3 运行机制 11) 3.1 预警 11) 3.1.1 预警预报 11) 3.1.2 预警响应 11) 3.2 应急处置 12) 3.2.1 信息报告 12) 3.2.2 响应启动 12) 3.2.3 现场处置 13) 3.2.4 处置措施 14) 3.2.5 区域合作…15) 3.2.6 应急终止…15) 3.3 后期处置…15)

2 3.3.1 过渡期生活救助…16) 3.3.2 冬春救助…16) 3.3.3 倒损住房恢复重建…17) 3.4 信息发布…18)

4 应急保障…18) 4.1 人力保障…18) 4.2 资金保障…19) 4.3 物资保障…19) 4.4 交通保障…20) 4.5 设施保障…20) 4.6 通信保障…20) 4.7 动员保障…20)

5 监督管理…21) 5.1 预案演练…21) 5.2 宣教培训…21) 5.3 责任与奖惩…21)

6 附则…21)

7 附件…22)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标准…22) 7.1 Ⅰ级响应…22) 7.2 Ⅱ级响应…22) 7.3 Ⅲ级响应…23) 7.4 Ⅳ级响应…23)

3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市应对突发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和运行 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高效、有序 实施应急救助,最大程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确保 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 《中华人民共 和国防洪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 《中华人民共 和国气象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 《自然灾害救助条 例》 、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 《国家自然灾害救 助应急预案》 、 《救灾捐赠管理办法》 、 《民政部关于支持引导 社会力量有序参与救灾的指导意见》 , 《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 条例》 、 《广东省社会力量参与救灾促进条例》 、 《广东省突发 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 《广东省自然灾害救济工作规定》 、 《广 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 《潮州市突发事件应对规定》 和 《潮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范围内发生自然灾害的市级应急救 助工作. 发生其他类型突发事件,根据需要可参照本预案开展应 急救助工作.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全面履行职能,把保护人

4 民群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救助的首要任务,确保 受灾人员基本生活. (2)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充分发挥市自然灾害救助 应急指挥部的指导、协调作用,加强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 挥部各成员单位在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中的协作和配合, 形成统一领导、分工明确、协调有序、配合密切、运转高效 的应急救助工作机制. (3)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政府主导、社会互助, 实现群众自救、社会参与,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 益性社会组织的作用.

2 组织体系 2.1 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 市人民政府设立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 灾害应急指挥部) ,负责全市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协调 工作. 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民政局局长. 成员: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局(市物价局、市粮食局)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 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 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 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商务局、市 卫生和计生局、市外事侨务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 安全监管局、市统计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市房地产管理局、潮州供电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潮州 军分区、市武警支队、市公安消防局、团市委、市科协、市5红十字会、潮州广播电视台、潮州日报社、市政府金融工作 局、电信潮州分公司、移动潮州分公司、联通潮州分公司各 一位领导. 各成员单位根据应急响应级别,按照市自然灾害救助应 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各自职责,配合做好自然灾害救助工 作. 各成员单位职责: (1)市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协调救灾工作新闻报道及 相关信息的发布工作,引导社会舆论. (2)市发改局(市物价局、市粮食局) :负责安排较大 防灾及灾后重建基建项目,协调落实基建资金;

负责市场价 格监督,组织开展价格监督检查,根据情况采取价格干预等 措施,维护灾区市场物资供应秩序;

做好救灾粮储备、调拨 和供应的组织、协调工作. (3)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协调灾区煤油等重要物 资供应保障;

做好临时设置、使用无线电台频率保障工作, 直至紧急情况消除. (4)市教育局:负责协调、指导灾区做好灾后学校(不 含技校,下同) 、托幼机构复学工作;

协调有关单位共同做 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

组织、指导各地对学校学生、幼儿进 行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演练工作. (5)市科技局:负责安排防灾减灾和较大救灾科研项 目. (6)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灾区治安秩序,协助组织灾 区群众紧急转移工作;

做好交通疏导工作,确保道路交通安 全畅通;

配合做好救灾救援和应急救助工作;

落地查处网络

6 上散布谣言、制造恐慌的事件;

指导各地开展消防安全知识 宣传教育及演练. (7)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

核定、报 告全市灾情,发布灾情信息;

指导做好灾民安置、慰问工作;

督促指导受灾群众吃、穿、住、医等生活救助;

申请、分配、 管理省下拨和市本级的救灾款物;

组织指导救灾捐赠,视情 况组织开展跨地区或者全市性救灾捐赠;

指导做好因灾倒塌 民房恢复重建;

储备市级灾害救助物资;

承担市指挥部办公 室职责. (8)市财政局:负责救灾资金的预算安排、资金拨付, 对救灾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 检查, 保证救灾资金及时到位. (9)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协调、指导灾区做 好灾后技校复学工作;

协调有关单位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 重建;

组织、 指导各地对技校学生进行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 教育、演练工作. (10)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 质灾害防治工作;

编制市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年度地质灾 害防治方案;

开展较大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组织专家对较 大地质灾害成因进行分析论证后认定治理责任;

建立完善市 级地质灾害预警系统和群测群防体系;

协助抢险救灾和善后 处理工作;

按规定对灾后重建有关用地审批手续给予优先办 理;

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及演练. (11)市环境保护局:负责牵头协调自然灾害引发的较 大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及重点区域、流域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开展受灾期间环境监测、 发布相关环境信息;

会同市水务局、 卫生计生局做好灾区饮用水源地环境监测监督,指导饮用水

7 源地环境保护工作;

指导开展环境保护、核应急知识宣传教 育及演练. (12)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灾后工程建设管理,组 织制订各类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和市政工程建设的抗震设 防标准并监督实施;

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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