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2019-12-02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两庭 改造配套项目 项目编号:ZHHY-ZB-2017-101

1 温馨提示

一、 如无另行说明,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

30 分钟内.

二、 为避免因迟到而失去磋商资格,请适当提前到达.

三、 磋商保证金必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 (开户行及账号见 《磋商 须知》 ) . 由于转账当天不一定能够达账, 为避免因磋商保证金未达账而导致报价被 拒绝,建议至少提前

2 个工作日转账.

四、 请正确填写《报价表》 .多子包项目请仔细检查子包号,子包号与子包名称必须对 应.

五、 请仔细检查响应文件是否已按磋商文件要求盖章、签名、签署日期.

六、 响应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

七、 供应商请注意区分磋商保证金及招标代理服务费收款帐号的区别, 务必将保证金按 磋商文件的要求存入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 招标代理服务费存入成交通知书中指 定的服务费账户.切勿将款项转错账户,以免影响保证金退还的速度.

八、 为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 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 本公司希望购买了磋商文件而 决定不参加本次磋商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

3 日前,按《磋商邀请 函》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告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本提示内容非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磋商文件为准)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两庭 改造配套项目 项目编号:ZHHY-ZB-2017-101

2 目录第一部分 报价邀请函

3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7 第三部分 报价供应商须知

18 第四部分 磋商、评审、成交

23 第五部分 合同书文本

31 第六部分 报价文件格式

32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两庭 改造配套项目 项目编号:ZHHY-ZB-2017-101

3 第一部分 报价邀请函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集中采购机构 ) 受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以 下简称 采购人 )的委托,对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两庭 改造配套项目(项目编号: ZHHY-ZB-2017-101,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711-146016-0105)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 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ZHHY-ZB-2017-101

二、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两庭 改造配套项目

三、采购预算:$7,910,383.18 元(人民币柒佰玖拾壹万零叁佰捌拾叁元壹角捌分), 上述预算为报价最高限价,报价超过上述限价的作无效报价响应处理.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工程概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五、报价供应商资格: 1. 报价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报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 他组织,初次报价响应文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副本复印 件. 3. 报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初次报 价响应文件提交相关证书复印件. 4. 报价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初次报价响应文件提交 相关证书复印件. 5. 报价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外省企业须为壹级) ,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初次报价响应文件提交 上述证书和文件的复印件.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 》及《注册建造师 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 ;

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 6. 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得同为一个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效的安全员证,初次 报价响应文件提交相关证书复印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8、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9. 供应商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 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期间. (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 信用中国 网站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两庭 改造配套项目 项目编号:ZHHY-ZB-2017-101

4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 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10. 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初次报 价响应文件提交承诺函原件. 11. 报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没有同 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报价.初次报价响应文件提交承诺函原件.

六、现场踏勘(答疑会)时间、地点:2017 年11 月28 日上午

10 时在珠海市香洲区人民 法院审判综合楼(珠海市香洲区翠民路

58 号)集中.过时不候.联系人:梁先生;

电话: 0756-2610892. 现场考察要求:报价人自行考察现场,自行完全了解项目的建设地点、建设难度和建设 要求. 备注:

1、参加现场踏勘的人员须是报价人参加本工程项目报价的项目负责人.

2、参加现场踏勘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现场勘察委派书(格式见附 件1)到现场进行现场勘察,到现场领取经采购人签字盖章的现场勘察回执(格式见附件 2) 的原件后放在报价文件中.

七、 符合资格的报价供应商应当在

2017 年11 月21 日起至

2017 年11 月27 日期间到广 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

317 号二楼)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 件每套售价$300.00 元(人民币叁佰元整) ,售后不退.

八、初次报价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 年11 月30 日上午 10:00

九、初次报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

317 号二楼开标室)

十、磋商时间:2017 年11 月30 日 上午 10:15 十

一、 磋商地点: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

317 号二楼评标室) 十

二、本次磋商的报价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158000.00 元,提交截止时间:2017 年11 月29 日17:30,请留意报价供应商须知缴纳保证金的相关条款. 十

三、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有效缓解企业资金短缺压力,根据政府采 购信用担保相关政策的精神, 本项目欢迎报价供应商使用融资担保手段, 融资担保的具体事 宜可直接与有关金融机构联系洽谈. 十

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

电话:0756-2610892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两庭 改造配套项目 项目编号:ZHHY-ZB-2017-101

5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

317 号二楼

201 室 邮编:519000 联系人:方小姐 标书销售/项目咨询:0756-

2510299、13676069805 传真:0756-2525806 保证金事宜:0756-2510855(陈小姐) 十

五、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 开户银行:珠海华润银行五洲花城支行 户名: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账号:0017376266012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 年11 月20 日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两庭 改造配套项目 项目编号:ZHHY-ZB-2017-101

6 附件 1: 现场勘察委派书 致: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单位) (投标人名称) 现委派本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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