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ddzhikoi 2019-11-30
香港童军总会 基维尔营地 营地简介 基维尔营地位处於九龙大老山与东洋山之间、大老坳海拔约430米,群山环抱、环境清幽恬静, 提供优质露营区及绳网等历奇训练设施.

适合团体、学校、工商机构举办训练营及联谊活动等. 交通 私家车辆及28座小型巴士可经由九龙飞鹅山道直达营地,惟车辆达5.5吨或以上,须预先向运 输署申请许可证,方可行驶飞鹅山道.营友亦可利用下列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乘车地点 交通工具 下车地点 备注

91 91M

92 巴士 *96R 安达臣站 (近美孚油站) 下车后,沿清水湾道方向行走,於飞鹅山 道口转上步行约

45 分钟便可到达营地 牛池湾村 (彩虹地铁站C2出口) 小巴 1A/1M 飞鹅山道 沿飞鹅山道步行约

45 分钟便可到达营地 彩虹地铁站 的士 *** 基维尔营地 每程约为$60 *只在公众假期及星期日行驶 营地设施 设施 数量 容纳人数 备注 露营区

16 240 每幅可供10-15人作露营之用,营友须自备露营用具 讲堂

1 60 活动室

1 60 设有白磁板及台椅 活动广场

1 150 作集体活动及进行先锋工程之用途 升旗场

1 250 作典礼仪式和集合之用途 烧烤场

1 约80 设有8个烧烤炉,每个烧烤炉可供8-10人使用 营火场

1 250 作营火会之用途 注:烧烤场及营火场供营友免费使用,惟借用单位须於递交营地申请表时一并申请. 膳食安排 营内没有膳食供应,营友需自备食物. 查询

电话:2957

6481 (九龙地域总部营期查询)

2327 3717 (基维尔营地) 电邮:gilwell@scout.org.hk 传真:2302

1163

网址:www.scout.org.hk/chi/venue/cac/gilwell/ 地址:丈量约份第

195 约地段第

154 号,近九龙飞鹅山道茂草岩 联络地址:九龙柯士甸道童军径香港童军中心

9 楼926 室C/GIL/101 (04/2014) 香港童军总会 基维尔营地 申请须知 1. 申请手续: 1.1 填妥『营地申请表』后连同团体证明文件,寄交「九龙柯士甸道童军径香港童军中心

9 楼926 室」 或传真(2302 1163)或电邮 gilwell@scout.org.hk 至基维尔营地.查询请电

2957 6481. 1.2 只接受机构或团体名义申请,恕不接受个人或临时申请. 1.3 获接纳之申请,将收到『缴费通知书』及「确认回条」 .申请人需於

3 日内签回『确认回 条』 ;

申请人或其代表一经签署「确认回条」作实,必须负担全部费用. 「营费总额」须於确认营期后

14 天内缴交,所缴费用,概不发还. 逾期缴费作自动放弃营期论;

自动放弃或自行取消营期,所欠费用,仍需清缴. 甲)举办国际性项目 申请人需於用营日前

18 个月内,按上述 1.1 项手续办理,营期前

1 个月内的申请将不获处 理.批营一般以先到先得为原则,申请结果将於营期前

12 个月公布. 乙)指定团体 指定团体包括下列

5 类;

i) 教育局注册学校;

ii) 社会福利署资助之非政府机构;

iii) 体育总会(即国际体育组织之附属团体及中国香港体育协会暨奥林匹克委员会之会 员);

iv) 民政事务局资助之制服团体/青年团体;

及iv) 政府部门 申请人需於用营日前

12 个月内,按上述 1.1 项手续办理,营期前

1 个月内的申请将不获 处理.批营一般以先到先得为原则,申请结果将於营期前

5 个月公布.如尚有剩余营位, 将开放予其他团体申请. 丙)体育总会 申请人需於用营日前

12 个月内,按上述 1.1 项手续办理,营期前

1 个月内的申请将不获处 理.批营一般以先到先得为原则,申请结果最早於营期前

5 个月公布.如尚有剩余营位, 将开放予其他团体申请. 丁)其他团体 申请人需於用营日前

12 个月内,按上述 1.1 项手续办理,营期前

1 个月内的申请将不获处 理.批营一般以先到先得为原则,申请结果最早於营期前

4 个月公布. 2. 缴费方法: 邮寄支票(恕不接受期票)或於办公时间内到九龙柯士甸道童军径香港童军中心9楼926室 九龙地域总部缴交.支票抬头如下: 「香港童军总会九龙地域」或 Scout Association of Hong Kong C Kowloon Region 3. 用营时间: 类别 入营时间 离营时间 日营上午

10 时 下午

5 时 黄昏营 下午

2 时30 分 下午

9 时30 分露营入营日下午

3 时 离营日下午

1 时C/Gil/102 (4/2014) 4. 入营人数限额: 最低订营人数 类别 童军 制服团体 指定团体及其他外界团体 最高可容人数 日营/黄昏 营16人40人25人460人露营16人40人25人240人4.1 申请单位不论入营人数多寡,均需缴付「最低订营人数」之收费. 5. 恶劣天气安排: 5.1 於入营前3小时,天文台发出黄色/红色/黑色暴雨警告讯号、或悬挂3号或以上风球,或 道路封闭时,营地将停止开放.借用单位/团体可於14日内申请更改至90天内之营期或 申请取回已缴付之费用,逾期将不受理. 6. 其他事项: 6.1 营地保留不接纳申请之权利. 6.2 所有申请将以先到先得之方法进行分配 , 惟童军单位所举办训练班及活动将获优先处理 . 6.3 用营团体必须按中心用营时间入营及离营.提前入营或延迟离营者,必须於入营前两星 期以书面向营地申请,如获接纳,需缴付额外营费. 6.4 已被接纳的申请,在正常情况下,取消或减少订营位,将不获得任何回款. 6.5 入营人士须遵守「营地守则」 、 「场地及设施使用守则」及营地工作人员之指示,营地职 员有权著令不守营规人士离营,所缴之费用概不发还. 6.6 所有入营单位/团体,均需按营地职员指示在营期内进行30分钟营地服务. 6.7 营地於农历新年期间(年初一至年初三)暂停开放. *若上述中文原文与英文译本在文义上出现分歧,概以中文原文为准. C/Gil/102 (4/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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