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霜天盈月祭 2019-12-02
南京普莱克斯南炼工业气体有限公司建设增产中压氮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 1 概述 1.

1 项目由来 南京普莱克斯南炼工业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普莱克斯南炼 )由美国普 莱克斯公司在中国的全资子公司――普莱克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和南京炼油厂 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中外合营企业.厂址位于南京化工园区玉带片区 Y07-2-1 地块,主要从事氧、氮、氩等工业气体、液态气体的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配送、销售等.《南京普莱克斯南炼工业气体有限公司金陵亨斯迈配套空分项 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3 年10 月取得南京市环保局的审批同意. 南京普莱克斯南炼工业气体有限公司拟投资

290 万美元(2013.27 万元)建设增 产中压氮气项目.南京普莱克斯南炼工业气体有限公司在现有厂区内建设 120m2 集 装箱库房,增加一套氮气压缩机、一套空浴式汽化器、一套真空储罐的自增压汽化 器, 利用区域内管廊建设约 4km 的氮气管道, 项目建成后, 可提供流量约

5300 Nm?/h 的中压氮气产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 务院第

682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规的有关要求,对照《危险化 学品目录》 (2017 版)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氮气管线属于属 于 四十

九、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和仓储业 中的

177 化学品输送管线 中编制环 境影响报告书的类别.为此,南京普莱克斯南炼工业气体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承担 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认真研究该项目的有关材料, 并进行实地踏勘和调研,收集和核实了有关材料.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规范和 技术要求,编制了《南京普莱克斯南炼工业气体有限公司建设增产中压氮气项目环 境影响报告书》 ,呈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1.2 建设项目特点 (1)南京普莱克斯南炼工业气体有限公司现有项目中由于超出客户需求,现有 精馏塔上塔放空高纯氮气约 20920m?/h.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 (以 下简称中石化金陵分公司)厂区内的生产装置和设施所需的中压氮气供应不足,缺 量约 5300m?/h,根据中石化金陵分公司的要求,南京普莱克斯南炼工业气体有限公 司拟建设增产中压氮气项目,利用现有项目中产生的放空氮气,为中石化金陵分公 南京普莱克斯南炼工业气体有限公司建设增产中压氮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 司隔江供应所需的氮气.从现有项目放空氮气品质及数量完全可满足中石化金陵分 公司的要求.本项目的建设不仅给中石化金陵分公司厂区内的生产装置和设施提供 了所需的中压氮气,为中石化金陵分公司的生产线提供助力的同时也为园区增加了 经济效益. (2)在现有厂区内建设 120m2 集装箱库房,增加一套氮气压缩机、一套空浴式 汽化器、一套真空储罐的自增压汽化器,利用区域内管廊建设约 4km 的氮气管道. (3)本项目氮气输送管线均采用高架管线,依托南京市江北新材料科技园现有 管廊,不新建管廊.管线从南京普莱克斯南炼工业气体有限公司界区交接点至江北 盾构交接点.中石化金陵分公司已建成预留穿江管线,接点在江北盾构交接点,本 项目管线仅建至江北盾构交接点,与现有中石化金陵分公司预留管线完成对接即可. 1.3 评价技术路线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 (HJ 2.1-2016)等相关技术规范的 要求,本次环评采用的技术路线见图 1.3-1. 南京普莱克斯南炼工业气体有限公司建设增产中压氮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3 图1.3-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路线图 1.4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1)产业政策相符性 ①经查实,本项目不属于(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2013 年修正)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1 号令,2013 年2月16 日)中的限制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 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对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 年修订),本 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项目,为允许类项目. ②对照《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苏政办发 南京普莱克斯南炼工业气体有限公司建设增产中压氮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4 [2013]9 号) 以及 《关于修改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2 年本) >

部分条目的通知》 (苏经信产业[2013]183 号)分析,本项目不在限制和淘汰类项目 范围内,属于允许类,符合江苏省产业政策. ③对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工业和信息 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的通知》 (苏政办发 [2015]118 号) ,本项目 不属于限制淘汰类目录中的项目,不涉及限制淘汰类目录中的落后工艺装备和产品, 且未做能耗限额规定,符合江苏省产业政策. ④对照《南京市制造业新增项目禁止和限制目录(2018 年版)》,本项目不属 于全市禁止和限制新建(扩建)的制造业行业项目;

对照《江北新区制造业新增项 目禁止和限制目录(2018 年版)》,本项目不属于江北新区内禁止和限制新增的制 造业行业. ⑤本项目已经取得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备案证(备案号: 宁新区管审外备[2018]55 号) .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 (2)与规划的相容性 项目建设选址于南京市江北新区化工产业区,化工产业区位于南京市北部、长 江北岸,这里环境质量好,交通设施完善.根据化工产业区总体发展规划,园区重 点发展石油和天然气化工、基本有机化工原料、精细化工、高分子材料、生命医药 及新型化工材料六大产业领域;

产业结构上,依据现状基础以及产业体系、环境要 求,规划以化工业为主题,化工制造业、化工生产服务业为辅助产业,高新技术精 细化工产业与相关新材料产业为战略性产业的产业结构.该园区依托扬子石化、扬 巴一体化工程向下延伸,以省农药研究所有限公司为技术支撑,推进产学研开发系 建设,发挥大石化基地的产业配套优势,将带动全省农药产业链的延伸.从工业用 地性质来看,本项目为南京普莱克斯南炼工业气体有限公司原放空氮气的综合利用, 符合南京市江北新区化工产业区土地利用规划.因此拟建项目建设符合化工产业区 产业规划和用地规划.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相关规划要求. (3)与 三线一单 相符性分析 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 [2016]150 号): 为适应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环境管理要求,切实加强环境影 南京普莱克斯南炼工业气体有限公司建设增产中压氮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5 响评价(以下简称环评)管理,落实 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 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以下简称 三线一单 )约束 . ①生态保护红线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3〕

113 号),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红线区域为城市生态公益林二级管控区,最近距离 为860m,本项目氮气输送管线不在生态红线保护区范围之内. 根据《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 号),本项目均 不在其生态红线保护区范围之内. ②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本次环评监测及收集的资料,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噪声环境及 地下水环境质量均满足相应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属于不达标区.本项目 营运期不排放大气超标因子,不新增废气、废水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因此,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 ③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为建设增产中压氮气项目,营运期使用区域供应水电能源,符合资源利 用上线的要求. ④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对照《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暂行规定》 (宁政【2015】251 号) , 除南京化 工园外,其他区域不得新(扩、改)建化工生产项目.南京化工园禁止新(扩)建 农药和染料中间体、光气以及排放恶臭气体且不能有效治理的化工项目,禁止新增 限制类项目产能以及落后工艺和落后产品. 本项目不在环境准入禁止新(扩)建行 业项目目录内,符合地方产业政策. 本项目位于南京市江北新材料科技园化工产业区 (南京化工园) , 项目不属于 《南 京市制造业新增项目禁止和限制目录(2018 年版)》 、 《江北新区制造立新增项目禁止 和限制目录(2018 年版)》中禁止和限制新建(扩建)的制造业项目. 因此,本项目不属于南京市环境功能区划中的负面清单项目.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 三线一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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