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2019-07-31
兴隆县兴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余热余压发电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兴隆县兴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第I页目录1概述.

1

2 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情况.2 2.1 公开内容及日期

2 2.2 公开方式

3 2.2.1 网络

3 2.2.2 其他

4 2.3 公众意见情况

4 3 征求意见稿公示情况.5 3.1 公示内容及时限

5 3.2 公示方式

6 3.2.1 网络

6 3.2.1 报纸

7 3.2.1 张贴

10 3.2.1 其他

12 3.3 查阅情况

12 3.4 公众提出意见情况

12 4 其他公众参与情况.12 4.1 公众座谈会、听证会、专家论证会等情况

12 4.2 其他公众参与情况

12 4.3 宣传科普情况

12 5 公众意见处理情况.12

6 报批前公开情况.13

7 其他.13

8 诚信承诺.14 兴隆县兴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余热余压发电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兴隆县兴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第1页1概述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8 年部令第

4 号)要求,建设单位 组织编制《兴隆县兴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余热余压发电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 价公众参与说明》,主要工作如下:

2018 年12 月5日, 建设单位与廊坊市绿杉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委托 书;

2018 年12 月11 日,建设单位在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兴隆县兴隆热 力有限责任公司余热余压发电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开》;

2019 年1月3日,建设单位在评价范围内的建设单位门口、集荣丽景小区门 口、兴隆县第三小学门口以张贴布告的形式发布了《兴隆县兴隆热力有限责任公 司余热余压发电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公众提出意见 的起止时间:2019 年1月4日至

2019 年1月17 日.

2019 年1月8日和

2019 年1月7日,建设单位在承德日报刊登了《兴隆县兴 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余热余压发电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 开》,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19 年1月3日至

2019 年1月16 日.由于排 版时间原因,刊登日期晚于公示中公众提出意见的开始时间,为确保公示时间充 足,建设单位实际的公示截止日期一直延续到环评文件上报主管部门之日止.

2019 年1月12 日,建设单位在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兴隆县兴隆热力 有限责任公司余热余压发电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公 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19 年1月14 日至

2019 年1月25 日. 在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关于取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行政许可事 项后续相关工作要求的公告(暂行)》(公告

2019 年第2号)发布实施,由于 市场原因,建设单位变更了委托单位,改由河北圣泓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继续 承担环评文件的编制工作. 由于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开过程中,没有公众以任何形式对本项 目建设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报告书内容未因公众参与结果做出实质 修订,建设单位在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兴隆县兴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余 热余压发电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开》一直保留,公众查阅 兴隆县兴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余热余压发电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兴隆县兴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第2页报告书的途径也一直保留.截止报批前,没有公众以任何形式对本项目建设提出 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在公众参与过程中,得到了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兴隆县分局、承德日报社的大 力帮助,在此表示感谢.

2 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情况 2.1 公开内容及日期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8 年部令第

4 号)要求:建设单位 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

7 个工作日内,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 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以下统称网络平台),公 开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改建、扩建、迁建 项目应当说明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 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建设单位于

2018 年12 月5日与廊坊市绿杉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和河北圣 泓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订了委托书,于2018 年12 月11 日在兴隆县人民 政府网站发布了《兴隆县兴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余热余压发电技术改造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公开内容如下: 表2-1 兴隆县兴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余热余压发电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信息公开 项目名称 兴隆县兴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余热余压发电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选址 兴隆县兴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现有汽轮机房内 建设内容 本工程拟改建

1 台15MW 背式汽轮发电机组.汽轮发电机组排气进入热网的汽 水换热器,放热凝结后返回除氧器.热网补充水由热电厂内化学水处理车间的 软化水系统供给.本工程在发电后供热,其运行时间主要取决于采暖期供热负 兴隆县兴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余热余压发电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兴隆县兴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第3页荷情况,依据本项目的情况,拟定发电设备年利用小时数为

3600 小时. 现有工程及 其环境保护 情况 现有

2 台75 吨链条式蒸汽锅炉、2 台75 吨循环流化床蒸汽锅炉,4 台锅炉均 为中温中压锅炉(蒸汽参数为 3.82MPa,450℃) .现有 1*12MW 背压式汽轮发 电机组.现有工程均具有环保手续,并已取得排污许可证. 建设单位名 称 兴隆县兴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方式

13313287513 闫秀枫 环境影响报 告书编制单 位 廊坊市绿杉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公众意见表 的网络连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配套文件 的公告(公告

2018 年第48 号) 》 ,信息公开网络连接地址: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 html 提交公众意 见表的方式 和途径

1、电子版发送至:yanxiufeng0956@163.com.

2、纸质版发送至:兴隆县兴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省兴隆县兴隆镇大有 村莽原路,闫秀枫(收)13313287513. 建设单位完全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8 年部令第

4 号)要 求开展工作,符合相关要求. 2.2 公开方式 2.2.1 网络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8 年部令第

4 号)要求:建设单位 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

7 个工作日内,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 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以下统称网络平台),公 开信息. 建设单位于

2018 年12 月11 日在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兴隆县兴隆热 力有限责任公司余热余压发电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开》. 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属于 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 ,载体符合要求.

网址:http://www.hbxl.gov.cn/info/content.jsp?code=00022516-2/2018- 00704. 网页截图如下: 兴隆县兴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余热余压发电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兴隆县兴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第4页2.2.2 其他 建设单位未同时采取其他方式. 2.3 公众意见情况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没有公众以任何形式对本项目建 设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兴隆县兴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余热余压发电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兴隆县兴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第5页3征求意见稿公示情况 3.1 公示内容及时限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8 年部令第

4 号)要求: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 和途径;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建设单位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

10 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应当通过下列三种方式同步公开:

(一)通过网络平台公开,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

10 个工作日;

(二)通过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公开,且在征求意见的

10 个 工作日内公开信息不得少于

2 次;

(三)通过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知悉的场所张贴公告的方式公开,且 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

10 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同时通过网络平台、报纸和评价范围内的公众易于知悉的场所进行 信息公开,具体如下: 建设单位于

2019 年1月12 日在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兴隆县兴隆热 力有限责任公司余热余压发电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开》,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19 年1月14 日至

2019 年1月25 日. 建设单位于

2019 年1月8日和

2019 年1月7日在承德日报刊登了《兴隆县 兴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余热余压发电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 开》,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19 年1月3日至

2019 年1月16 日.由于排 版时间原因,刊登日期晚于公示中公众提出意见的开始时间,为确保公示时间充 足,建设单位实际的公示截止日期一直延续到环评文件上报主管部门之日止. 兴隆县兴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余热余压发电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兴隆县兴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第6页建设单位于

2019 年1月3日在评价范围内的建设单位门口、集荣丽景小区门 口、兴隆县第三小学门口以张贴布告的形式发布了《兴隆县兴隆热力有限责任公 司余热余压发电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公众提出意见 的起止时间:2019 年1月4日至

2019 年1月17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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