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王子梦丶 2019-11-28
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塑顺塑料粒子加工厂 建设项目环 境影响报告表调整报告浙江工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研究所 Institute of Environmental Science &

Engineering,Zhejia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国环评证乙字第

2006 号二一一年十二月 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塑顺塑料粒子加工厂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调整报告 责任表项目编号:浙工环 EIA4569[2011] 建设单位: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塑顺塑料粒子加工厂 评价机构:浙江工业大学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

2006 号 资质管理部门:浙江工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研究所 机构负责人:陈建孟(教授,环评岗证字第 B20060001 号) 评价人员情况 姓名从事专业 职称资质证号 职责签名吕伯N 环境工程 教高B20060031000 负责人 吴淮勇 环境工程 助工C20740003 编制何志桥 环境工程 教授B20060070300 审核1目录

一、前言

1

二、企业调整内容及周边环境变化.

2 2.1 生产设施及设备调整方案.2 2.2 废水处理方案调整及排放标准变化.2 2.3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变化.3 2.4 周边环境变化.3

三、调整后污染源分析.5 3.1 废水.5 3.2 废气.5 3.3 噪声.6 3.4 固废.7 3.5 调整后项目主要污染源强汇总.7 3.6 项目调整前后污染物排放情况对比.7

四、调整后环境影响分析.9 4.1 废水.9 4.2 废气.9 4.3 噪声.10 4.4 固废.10

五、调整后污染防治措施.12 5.1 废水.12 5.2 废气.12 5.3 噪声.13 5.4 固废.14

六、结论

15 2 附件: 附件

一、舟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普陀分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册号:330903600006706;

2009.7.28. 附件

二、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出具的土地证明;

2008.8. 附件

三、舟山市人民政府《房屋所有权证》舟房权证直字第

1049073 号. 附件

四、 《房屋续租合同》出租方:舟渔物业公司,承租方:王东华;

2010.12.8. 附件

五、舟山市普陀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年产 PE 塑料粒子 50t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 收意见的函》普环管函(验)[2008]05 号;

2008.1.24. 附件

六、 《污水接纳处理合同》甲方: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塑顺塑料粒子加工厂,乙方: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杭州环保研究院舟山运行部;

2011.1.1. 附图: 附图

一、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 附图

二、项目总平面布置及周边环境概况示意图. 附图

三、项目周边环境概况彩图.

1 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塑顺塑料粒子加工厂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调整报告

一、前言 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塑顺塑料粒子加工厂原名为小王塑料加工厂,位于普陀区沈家门东 海西路原大干翟岙油库(见附图一) ,其《年产 PE 塑料粒子 50t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由浙江工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研究所于

2007 年10 月编制完成,舟山市普陀区环境保护局 于2008 年1月24 日以普环管函(验) [2008]05 号文对报告表作出了验收批复. 由于废塑料堆存占空间较大,原有车间已无法满足生产要求,故建设单位在原厂区北侧 约70m 处新增生产车间,在保持 50t/a 产能不变的前提下对原生产设备作了相应调整,故建 设单位委托我单位在原报告表的基础上编制此调整报告,为环保管理及项目建设提供科学依 据.

2

二、企业调整内容及周边环境变化 2.1 生产设施及设备调整方案 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建设单位原有生产设施及设备进行了局部调整,具体见表 2-1.

1、生产设施 项目原有厂区总建筑面积 395.6m2 ,规划拟新租用位于原厂区北侧约 70m 处的中国水产 舟山海洋渔业公司厂房(113.7m2 )作为生产车间,调整后总建筑面积为 509.3m2 ;

其中生产 车间面积由原先的 150m2 调整为 263.7m2 .

2、生产设备 项目原有

1 台产能为 50t/a 的塑料粒子挤出机,规划废弃原有挤出机,新设

2 台产能均为 25t/a 的小型挤出机;

同时在保留项目原有粉碎机(用于粉碎塑料薄膜等)不变的基础上,新设1台粉碎机(用于粉碎塑料绳索等) ,以代替原有的切粒机.

3、产品方案及生产能力 项目调整前后的产品方案及生产能力均不变,均为 PE 塑料粒子 50t/a. 表2-1 项目主要调整内容汇总一览表 名称调整前 调整后 备注总建筑面积(m2 ) 395.6 509.3 增加 113.7m2 生产车间(m2 ) 150.0 263.7 增加 113.7m2 办公楼(m2 ) 230.0 230.0 不变 其中 传达室(m2 ) 15.6 15.6 不变 挤出机 1台(50t/a)

2 台(均25t/a) 设备增加

1 台,产能不变 粉碎机 1台2台设备增加

1 台,以代替切粒机 切粒机 1台/调整后不设切粒机 堆场面积(m2 ) 130.0 130.0 不变 主要产品 PE塑料粒子 PE 塑料粒子 不变 年产量(t/a) 50t 50t 不变 2.2 废水处理方案调整及排放标准变化 项目位于普陀区沈家门东海西路原大干翟岙油库,由于原厂区至沈家门海洋生物工业园 污水处理站无污水管网,建设单位只能自行处理后用于山地增肥,而实际操作难度较大,存 在乱排污的现象,对周围环境影响相对较大. 目前,厂区至沈家门海洋生物工业园污水处理站的污水管网已贯通,项目废水经预处理 达到纳管标准后即可纳管,且污水处理站运维单位已书面同意纳管,故项目废水收集可经化

3 粪池等预处理达到沈家门海洋生物工业园污水处理站纳管标准后纳入附近污水管网,见表 2-2;

最终由沈家门海洋生物工业园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达到 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 准》新扩改二级标准后排海,见表 2-3. 表2-2 沈家门海洋生物工业园污水处理站进水水质标准 (单位:除pH 外单位均为 mg/L) 标准级别 pH SS CODCr 动植物油 氨氮 磷酸盐 / 6~9

800 3000

300 160 12.5 表2-3 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新扩改二级标准 (单位:除pH 外单位均为 mg/L) 标准级别 pH SS CODCr BOD5 氨氮 磷酸盐 二级 6~9

150 150

30 25

1 2.3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变化 项目位于普陀区沈家门东海西路原大干翟岙油库,原环评报告编制时(2007 年10 月) , 项目所在地尚未进行声环境功能区的划分,现根据《舟山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 分(调整)方案》 ,项目所在地为

3 类声环境功能区,执行 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

3 类标准,见表 2-4;

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3 类标准,见表 2-5. 表2-4 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3 类标准 (单位:等效声级 LAeq:dB) 类别 昼间 夜间

3 类65

55 表2-5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 类标准 {单位:等效声级 Leq[dB(A)]} 类别 昼间 夜间

3 类65

55 2.4 周边环境变化 项目位于普陀区沈家门东海西路原大干翟岙油库, 由于原环评报告编制于

2007 年10 月, 至今约四年时间,且项目新增生产车间,因此项目所在地周边环境概况已发生了较大改变.

1、原厂区周边环境概况 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原厂区东侧及南侧均为自然山体;

西侧为道路,隔路约 5m 处为舟

4 山普陀齿轮箱有限公司;

北侧约 10m 处为一家泡沫塑料加工厂,约70m 处为项目新增的生产 车间.

2、新增生产车间周边环境概况 建设单位在保持原有厂区不变的基础上,在其北侧约 70m 处新增生产车间.根据现场踏 勘,项目新增生产车间东侧为自然山体;

南侧紧邻一家养猪场,隔养猪场约 70m 处为项目原 厂区;

西侧隔道路约 5m 处为舟山普陀齿轮箱有限公司;

北侧为闲置用房, 隔闲置用房约 70m 处为翟岙水库. 项目地理位置具体见附图一,厂区总平面布置具体见附图二,周边环境概况具体见附图 三.

5

三、调整后污染源分析 3.1 废水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所使用的原料为废旧 PE 塑料,需用水清洗后才能进行 后续加工,同时冷却成型后的塑料经粉碎机(用于粉碎塑料绳索等)粉碎后需用水进行二次 清洗,以保证产品质量.因此,调整后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冷却成型废水、清洗废水及员 工生活污水等.

1、冷却成型废水 项目废旧塑料经加热挤出后,需用水进行直接冷却,使塑料快速定型,冷却水中除少量 杂质外基本不含其它污染物质,可直接循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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