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r9梯 2019-11-25
1 双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双安监发〔2018〕31 号 双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18 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开发区、经开新区)安监站,县属各股、室、队: 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现将《双峰县安监局

2018 年度安全生 产监督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同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抓好 贯彻落实.

一、严格执行《行政检查办法》要求.《湖南省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机关行政检查办法》(湘安监〔2017〕14 号)规定了行政 检查的目的、原则、适用范围以及实施行政检查的主体、方式、 方法,明确了行政检查计划、 行政检查内容、 行政检查对象和 双 随机 产生方式、行政检查监督等要求. 《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 发的通知》 (安监总政法 [2017]150 号,以下简称《编制办法》),明确了年度检查计划 的编制原则,主要内容及标准、备案等要求.因此,县、乡安监 部门应当组织认真学习,熟练掌握,严格执行,尽职履责,促进

2 被检查单位消除事故隐患,预防安全监管人员职务风险.

二、规范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内容.各乡镇(开发区、经 开新区)安监站要参照《编制办法》和县局计划内容,依法、科学、合理编制本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并按要求报同级政 府批准后实行.县安监局制订监督检查工作双随机抽查计划,对 局机关有关业务股、室、队和乡镇(开发区、经开新区)安监站 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抽查.

三、明确各级安全监管机关检查责任.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重 复检查,县、乡安监部门要按照 分层级、分类别、全对接 的 要求,逐级对编制的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对象进行有机衔 接,上级安监机关列入本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对象,下 级机关编制本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时不得重复将其纳入 本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对全县安监部门监管权限内的生 产经营单位,除省、市、县安监局纳入本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对象计划的外,其余由所在地乡镇(开发区、经开新区)人民政 府负责编制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经单位领导批准后由安 监站负责实施. 上级安监部门列入监督检查计划的对象,并不排除乡镇(开 发区、经开新区)安监站依法履行属地管理、上级交办、群众举 报和媒体曝光等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查处以及监督高温停产 等监管职责,也不排除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的行政检查 职责,其事故统计与考核指标仍按属地和行业的口径不变.

四、规范检查人员和对象相对关系的产生.要按照省、市安

3 监局的统一部署, 县级安监部门应迅速建立重点单位和一般单位 的 双随机 抽查数据平台、 对下级安全监管部门行政检查的 双 随机 抽查数据平台、专项检查 双随机 抽查数据平台,所有 执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一律从数据平台中采取随机抽取方 式产生.因监督检查人员数量和专业等限制难以实施 双随机 抽查的,切实做到抽取方式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保障被 检查单位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五、实施行政检查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县、乡安监部门实 施计划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按照法定程序收集 的证据、依法采取的法律措施、下发和送达的法律文书等资料, 都要及时归档,妥善保存.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编制和 执行情况,作为尽职免责和事前问责、事故追责的重要依据.

六、加强编制监督检查计划的行政指导.积极履行安全生产 综合监管职责,指导、检查同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有关部 门科学合理编制监督检查计划. 县、 乡安监部门,要严格按照 谁 主管,谁监管 、 谁许可审批,谁监管 的原则,组织协调同 级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其他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编制有关行业领域的安 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必要时对辖区内各级各部门编制计划 的对象进行协调和分工;

对同一检查对象有安全监管执法职责交 集的,积极探索实行以联合检查为原则、单独检查为例外的计划 行政检查机制.

七、 及时报送执法工作计划和有关情况. 请各乡镇 (开发区、

4 经开新区)安监站于

2018 年4月30 前,将编制的本年度安全生 产监督检查计划报县安监局政策法规股. 局机关各业务股室要按 时向局政策法规股报送月报表: 每月

4 日前报送上个月监督检查 计划实施情况月报表(见附件 4),每月

28 日前报送下个月监 督检查月计划报表(见附件 5). 附:《双峰县安监局

2018 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双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 年4月12 日5双峰县安监局

2018 年度安全生产监督 检查计划 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湖南省安全生 产条例》、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 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

24 号)、《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 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 号)、《湖南省人民 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 (湘政办发 〔2015〕101 号)、《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关行政检查办 法》(湘安监〔2017〕14 号)、《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 产主体责任规定》 (湖南省人民政府令

287 号) 及其他有关规定, 并结合实际,编制双峰县安监局

2018 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 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 重要决策部署,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 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 号)和《娄底市人民政府办 公室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 (娄政办发 〔2016〕

13 号)精神,以全面开展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 活 动为主线,坚持依法监管,创新监管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推动 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保 障安全生产、消除安全隐患的自我治理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生 产安全责任与职业病事故的发生, 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

6 定好转.

二、目标任务 按照 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留有余 地 的原则,自上而下将全县监管行业领域的被检查对象依次分 级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做到计划检查的对象不遗 漏、不重复,增强行政检查质量和有效性.各级安全监管机关年 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的执法人员与被检查对象, 原则上从数据 平台中采取 双随机 抽取方法产生, 确保被检查单位权利平等、 机会平等、规则平等,较好地解决重复检查、随意检查、任性检 查、执法不公等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

三、重点内容 根据我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总法定工作日、 监督检查工作 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等情况,经局务会议研究, 县局重点制订

2 个计划:一是县局年度安全生产重点检查计划, 从辖区内的煤矿、非煤矿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以及金属 冶炼等工贸企业数据中, 随机抽取

184 家作为年度重点检查计划 对象;

二是一般检查计划,即对下级安全监管机关行政检查对象 的抽查计划,县局综合股和相关业务股室对各乡镇(开发区、经 开新区)安监站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对象抽查

40 家以上,督导乡镇安监站正确履行行政检查职责.

四、任务分工 政策法规股负责县安监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编制、 协 调以及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的综合和绩效评价工作;

负有监管 任务的业务股室(队)负责组织落实县安监局机关

2018 年度重

7 点监督检查计划(见附件 1),并按有关要求逐企业编制《现场 检查方案》,确定检查内容、时间和频次;

负责建立本年度安全 生产监督检查单位数据库;

负责监督检查行政处罚案的办理,并 按要求公布行政处罚信息. 综合股负责组织落实对监督检查对象 双随机 抽查计划,时间和频次安排(见附件 2)

五、计划执行 各负有行政检查任务的单位要根据各自监管力量和工作任 务,以及监管行业(领域)的实际情况,统筹处理好监督检查与 日常工作的关系, 主动做好监督检查相关计划之间的相互衔接工 作,分别做好本单位的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将检查和抽 查对象分解到人、到月度并严格执行,同时送政策法规股备案.

六、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做好计划执法的实施保障.各分管领导应 加强对计划执法的调度,及时审批监管股室的月度计划,未经批 准的不得实施. 县局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机关监管人员的法律知 识和技能培训,提升监管人员的履职执法能力;

办公室、财务股 要做好相关保障工作,确保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所必需的检验、检 测和车辆、电脑、打印机等装备及其有关工作经费.

(二)强化责任,建立权责统一的责任制度.对县局列入监 督检查的对象,严格执行 谁检查、谁负责 、 谁处罚、谁负 责 的工作制度,监督检查人员应认真履行行政检查职责,对发 现的违法违章行为要按照法律、 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措施及时进行 处理.对发现的违法违章行为,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依法采取 法律措施,及时制作、送达法律文书.对依法履职的,要受法律

8 保护;

对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的,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做到 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 偿.

(三)从严治政,严格执法人员考核和管理.县局各监管业 务股室(队)要严格执行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建立监管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面推行痕迹化监管,做到监督执法有迹 可寻、工作情况有据可查.要将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执 行落实情况,作为对各监管业务股室(队)、各级监管机构、执 法人员年度工作考核与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局机关监察室要严 格执行《行政监察法》、《行政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法》有 关规定,对违法违章行为不依法及时查处的,要进行事前问责;

对由此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

七、工作要求 县局负有监管执法职责的执法人员,必须恪守下列要求:

(一)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根据 合法行政、合 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和权责统一 的基本要 求,以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 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5]101 号)文件和《湖南省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机关行政检查办法》等规定,要把计划监督检查对象是否 遵守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法律、 法规和规章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结 合进行;

履行安全监管职责要严守权责法定的原则,严格按程序 步骤实施监督检查, 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做到确保案件事实认 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 正.检查人员对涉及被检查单位的商业秘密信息应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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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严格法律措施,下达法律文书.县局各监管业务股室 (队)要按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软件要求,将全年所有重 点检查企业和对下级安监机构执法检查对象抽查的企业, 逐个建 立企业数据库. 执法人员在执行监督检查计划时发现本部门管辖 权内的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采 取现场处理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措施,并应用《湖南 省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系统应用软件》及时正确下达法律文 书.制作的处罚决定书按 谁主办、谁负责 原则,要及时执行 落实,并在县局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

对采取的现场处理措施、 行政处罚措施到期应进行复查的,按 谁检查、谁下文书、谁负 责 的原则, 及时组织复查, 不得将复查工作移交下级安监机关;

对复查仍未改正的违法行为,要依法及时立案查处.对执法检查 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 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实行挂 牌督办,同时,要及时记入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不良记录,必 要时,将企业及时纳入 黑名单 .

(三)严守管辖权限,规范移交(送)行为.监督检查人员 发现不属于安监部门管辖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及时填写《安 全生产违法行为移交审批表》,经分管负责人审批后制作《安全 生产违法行为移交处理函》 , 连同相关材料移送有权管辖的部门, 并建立台帐做好登记备查;

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 应依法制作 《涉 嫌犯罪案件移送书》,经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连同涉嫌犯罪案件 情况的调查报告、涉案物品清单、有关检验报告或者鉴定结论、 或其他有关涉嫌犯罪的证据材料移送同级公安机关, 严禁越权管 辖或以罚代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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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铁腕查办典型案件,发挥安全监管执法效能.监督检 查人员要严格依法执法,充分运用法律武器,严厉打击安全生产 违法行为,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确保依法处理措施严格执 行到位.要结合《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的宣贯, 在监管的各个行业领域查处一批不履行主体责任的典型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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