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2019-07-30
―1―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潍城政办字〔2018〕23 号 潍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潍城区打赢蓝天保卫战

2018 年 作战计划暨大气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区直有关部门: 现将 《潍城区打赢蓝天保卫战

2018 年作战计划暨大气生态 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各自实际, 认真贯彻执行.

潍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年5月30 日―2― 潍城区打赢蓝天保卫战

2018 年作战计划暨 大气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大气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打赢蓝天保卫战,根 据国家、省、市蓝天保卫战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 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 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严格贯彻国家、 省、市蓝天保卫战作战计划,深入实施《潍坊市大气污染防治 条例》 ,紧紧围绕工业、燃煤、扬尘、机动车等重点污染源,综 合运用 关、停、限、建、管 措施,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整治, 调整优化产业、能源、运输、农业农村 四个结构 ,促进环境 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新旧动能转换、 四个城市 建 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2018 年,全区空气质量控制在 PM2.5(细颗粒物)年均浓度 下降 11.3%,达到

55 微克/立方米以下;

PM10(可吸入颗粒物) 年均浓度下降 10.5%,达到

102 微克/立方米以下;

O3 (臭氧)年 均浓度下降 4.3%,达到

176 微克/立方米以下;

SO2(二氧化硫) 和NO2(二氧化氮)年均浓度持续改善.全年空气质量良好率达 到60%以上,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力争四区第

1 名.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重点企业关停淘汰,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3― 1.推动中心城区重点企业关停搬迁.潍坊山水水泥有限公 司、山东海化华龙硝铵有限公司年底前关停搬迁. (区经信局牵 头,区发改局、区财政局、潍城国土分局、潍城规划分局、区 环保局、区安监局,乐埠山生态经济发展区、经济开发区配合)

(二)推进燃煤综合治理,调整优化能源结构 2.加快中心城区燃煤锅炉关停.结合企业搬迁、 大热源 供热和燃气管网改造, 同步推进燃煤锅炉关停工作, 2018―2019 年供暖期开始前,完成以下任务: 完成潍坊万潍热电有限公司西部热源厂(潍城望留)1 台58MW 热水锅炉和配套高温水管网建设.关停山东海化华龙硝铵 有限公司

1 台35 吨燃煤锅炉.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环保局 负责,望留街道、经济开发区配合) 3.加快供暖燃煤锅炉关停淘汰.潍坊万潍热电有限公司西 部热源厂建成后,拆除潍坊医学院

2 台20 吨燃煤锅炉. (区综 合行政执法局牵头,望留街道负责) 4.完成散煤清洁化治理任务.在2017 年散煤清洁化治理基 础上,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今年推广清洁型煤、节能环保炉具任 务,完成镇街驻地和农村集中居住区散煤替代任务. (区经信局 牵头,各街道、开发区、管理区负责) 5.积极推进清洁采暖工作.在城市建成区及城郊区域启动 气代煤 电代煤 工作.年内基本实现城市建成区和农村新 型社区清洁采暖全覆盖. (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综合行政执 法局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牵头,各街道、开发区、管理区负责)

(三)实施工业企业深度治理,提高绿色发展水平 ―4― 6.加快推进工业企业物料堆场密闭.对全区铸造、锅炉、 建材、水泥、商混等工业企业堆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 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物料、燃料的露天煤场堆场

2018 年 年底前进行全封闭改造;

年底前完成潍坊医学院煤场全封闭改 造工程. (区环保局牵头,各街道、开发区、管理区负责) 7.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按照《潍坊市 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坚持源头减排、过程 控制、末端治理相结合的原则,2018 年底前,完成有机化工、 印刷、工业涂装、汽修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区环保局牵 头,各街道、开发区、管理区负责)

(四)突出抓好城市扬尘整治,切实降低颗粒物浓度 8.制定实施扬尘污染防治技术导则.按照加严、加细、加 实的原则,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分别牵头,2018 年6月底前,制 定工业企业、煤场、建筑施工、商混企业、道路保洁、公路施 工等扬尘污染防治技术导则,由区政府统一印发实施,实行精细 化、常态化、制度化管理. (区环保局、区经信局、区住建局、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交通局、潍城国土分局负责) 9.开展铁路沿线煤场综合整治.对2个铁路货运专线储煤 场实行全封闭改造,煤炭全部进入密闭料仓,煤场装卸工艺配 备煤尘回收装置,进一步降低扬尘污染,2018 年底前完成. (区 经信局牵头,乐埠山生态经济发展区负责) 10.加强公路铁路施工项目扬尘管理.突出抓好潍日高速南 段、济青高速扩建、新南外环、南绕城高速、济青高铁、潍莱 高铁等交通施工项目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加强农村公路建 ―5― 设施工扬尘防治监督管理. (区交通局、 区公路局牵头, 各街道、 开发区、管理区负责) 11.全面加强棚改旧改、建筑及拆迁施工扬尘控制.建设单 位必须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从事房屋建筑、市 政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建筑物拆除等施工单位,必须向区综合行 政执法局、区住建部门备案.突出抓好火车站南广场片区建设、 和平南路施工等重点工程项目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严格落 实封闭施工和湿法作业,确保城市道路施工达到 六不 标准 要求,建筑施工工地达到 六个百分百 标准要求. (区综合行 政执法局、区住建局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牵头,各街道、开发区、 管理区负责) 12.强化中心城区道路保洁措施.中心城区主次道路严格落 实

5 洒5扫1冲 标准,背街小巷严格落实

3 洒3扫 标准, 大风、 干旱等极端天气以及重大节会期间适当增加洒冲水频次, 以不产生扬尘为目标. (区环卫处负责,各街道、开发区、管理 区配合)

(五)加快高污染车辆淘汰,调整优化运输结构 13..严控重型货车进城.2018 年8月底前,制定完善本区机 动车限行方案,划定重型柴油货车限行区、路段以及绕行具体路 线. (潍城交警大队负责) 14.开展柴油货车专项治理.交警、环保、交通部门加强联 动,定期开展重型柴油车联合执法检测,加大路面执法力度, 严格查处违反禁限行规定和 冒黑烟 车辆,杜绝高排放车辆 进城. (潍城交警大队牵头,区环保局、区交通局配合) ―6― 15.完成油品升级换代.2018 年起,全区加油站全面供应硫 含量不大于 10ppm 的普通柴油.2019 年1月1日起,全区车用 汽、柴油全部达到国六标准.开展油品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 击生产、销售、使用假劣油品和车用尿素行为. (区经信局、区 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各街道、开发区、管理区 配合)

(六)加强重点时段管控,提升应急管理水平 16.加强重点区域异味企业巡查检查.对中心城区重点异味 监控企业继续实施驻厂制度,实施

24 小时不间断监管,根据气 象条件采取针对性停、限产措施.建立完善异味应急联动快速 反应机制. (区环保局负责,各街道、开发区、管理区配合) 17.加大工业企业错峰生产调控力度.根据国家、省统一安 排,制定全区错峰生产调控方案,在重点行业推行错峰生产, 有效降低采暖季污染物排放量. (区经信局负责,区环保局,各 街道、开发区、管理区配合) 18.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 预案》 (2018 年版) 、 《潍坊市静稳型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 发布重污染预警并启动应急响应, 确保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位. 做好我区风筝会、鲁台会和中日韩产业博览会等重大节会期间 空气质量综合保障工作. (区环保局牵头,各街道、开发区、管 理区负责)

(七)加强禁烧禁放管理,提升面源污染防治水平 19.加强城市烟尘防治.全面禁止露天烧烤,所有烧烤摊点 一律进店经营,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正常运行.加强 ―7― 对露天焚烧沥青等有害恶臭物质行为监管,2018 年底前,淘汰 中心城区未使用烟气处理装置加热沥青的道路修复作业车辆.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各街道、开发区、管理区配合) 20.规范烟花爆竹燃放. 以 《潍坊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 实施为契机,2018 年底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贯彻落实,进 一步明确限放区域,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潍 城公安分局负责,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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