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gtbkwd 2019-11-25
目录

1、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 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1

2、湛江市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 措施・2

3、市编办降低制造业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政策解读・・・・・・・18

4、市交通局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 策措施的解读・22

5、市发改局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政策措施解读・27

6、市经信局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政策措施解读・33

7、市人社局降低企业社会保险政策解读・47

8、市国土局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 策措施解读・58

9、市住建局项目开工建设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政策解读

66

10、市地税局降成本支持实体经济税收政策解读・73

11、市金融局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政策解读・79

12、市工商局股权出质登记政策解读・82

1 湛府规〔2017〕8 号 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降低制造业 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 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 《湛江市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 展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 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 湛江市人民政府

2017 年12 月14 日2湛江市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 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 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的通知》(粤府〔2017〕90 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 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降低企业税收负担

(一) 降低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负担. 逐年减少土 地等级和降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从2017 年起 分3年调整到位,全市

2017 年土地使用税税额减幅为 8.99%,

2018 年减幅为 16.92%,2019 年减幅为 33.16%. 到2019 年,非工业用地和工业用地的土地等级分别从

15 级和

16 级调整简并为

5 级;

非工业用地税额标准从 2.1-13.2 元/平方米调整为 1-8 元/平方米,工业用地 税额标准从 1.3-8 元/平方米调整为 0.6-4 元/平方米. (市财政局、 市地税局负责, 列首位为牵头单位, 下同)

(二)降低车船税适用税额标准.自2018 年1月1日起,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车辆车船税具 体适用税额的通知》(粤府〔2017〕103 号),执行新 的车船税适用税额标准,企业车船税税负总体降低 28.51%.(市财政局、市地税局负责)

(三)降低印花税税负.执行《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3 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 , 工业企业的购销合同购销 环节应征的印花税合并按销售收入的 70%作为计税依 据,商业及其他企业的按销售收入 50%作为计税依据, 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的按销售收入 30%作为计税依据. (市地税局负责)

(四) 延长契税纳税期限. 自2017 年10 月1日起, 我市行政区域内承受土地、 房屋权属的单位和个人, 契 税税款缴纳期限由原来 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

90 日内 调整为 依法办理土地、 房屋权属登记之前 . (市 地税局负责)

(五) 允许符合条件的省内跨地区经营制造企业的 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实行汇总缴纳增值税, 分支机构就地 入库.(市国税局负责)

(六) 全面落实国家各项惠企减税及研发费用加计 扣除政策, 包括国家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增值税、 企业 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政 策、 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以及企业研发费用加 计扣除、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政策措施. (市财政 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 环境保护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负责)

二、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七) 划设工业用地控制红线,年度建设用地供应 计划要充分保障工业用地供给,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

4 优先向工业用地倾斜.平均每年下达不低于 30%的指标 用于新增工业用地;

三旧 改造土地及省追加的新增 城乡建设用地优先保障先进制造业需求;

纳入省相关 十三五 规划的制造业项目享受省重点建设项目待遇. 对制造业发展较好的县(市、区),省奖励的支持实体 经济发展土地指标予以重点倾斜, 市政府安排一定的用 地指标予以奖励.(市国土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局、市 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

(八) 新增工业产业项目原则上一律进园进区. 实 行差别化的土地供应政策, 对战略性新兴产业、 先进装 备制造业、我市重点发展的新产业等,优先安排供地. (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九) 执行工业用地优惠地价.国家和省有关政策 规定可以按最低价标准 70%执行的,或符合我省优先发 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 或符合产业转移园产业 发展规划、列入《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 类、 用地集约度高的工业项目, 土地出让底价可按所在 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的 70%执行. (市 国土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

(十) 鼓励实行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年期制度. 根据 企业的申请, 工业项目可实施弹性出让年期. 对采用弹 性年期出让的土地, 可按照出让年期与工业用地可出让 最高年期的比值确定年期修正系数, 届满符合续期使用

5 条件的,可采用协议出让方式续期使用.国家、省重大 产业项目和新能源、新材料、智能制造、汽车制造、云 计算、 物联网等战略新兴产业项目,经市人民政府或各 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认定,土地出让年限 最高可达

50 年.(市国土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局、市 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十一)优化工业用地供应方式,鼓励先租后让、 租让结合使用土地. 鼓励工业用地采取先行以租赁方式 提供用地, 承租方投资工业项目达到约定条件后再转为 出让的先租后让供应方式, 或者部分用地保持租赁、 部 分用地转出让的租让结合方式. 以先租后让方式供应的 工业用地, 租赁期满达到合同约定条件的, 在同等条件 下原租赁企业优先受让. (市国土资源局、市经济和信 息化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十二) 鼓励标准厂房及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 支 持各地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方式供应标准 厂房、 科技孵化器用地, 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经营场所. 加强标准厂房建设的土地供应,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 产业转移园区(产业转移集聚地)建设的标准厂房,经 市城市规划局确认其容积率超过 2.0 并由土地使用者 提出申请后,所使用的用地计划指标可优先安排. (市 国土资源局、市城市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管 委会)负责)

6 (十三) 完善土地续期机制. 工业用地出让或租赁 期届满前

3 个月内,土地受让方或承租方可提出申请, 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城乡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 且 经评价达到出让合同约定使用条件的,可以协议出让 (租赁)方式续期使用.(市国土资源局、市发展改革 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城市规划局负责)

三、降低企业社会保险成本 (十四) 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 企 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 15%降低至 14%, 缴费工资下限从

2906 元/月降低至

2489 元/月. (市人 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十五) 实行失业保险浮动费率,对一定时期内不 减员或少减员的用人单位,失业保险费率由平均 0.8% 降至 0.6%.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对符合条件 企业给予稳岗补贴,政策执行期到

2020 年底.(市人 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十六) 调整职工生育保险费率.生育保险费率调 整到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 0.5%.(市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局负责) (十七) 降低工伤保险平均费率.一至八类行业的 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分别按 0.2%、0.3%、0.5%、0.7%、 0.9%、1.0%、1.1%、1.2%执行.建立健全工伤保险费率 浮动管........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