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2019-11-24

1 ― 西安石油大学文件 西石大资〔2015〕189 号 西安石油大学关于 做好公用房使用情况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系),机关、教辅、后勤各单位: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 一步做好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 (陕办发〔2015〕1 号) 精神,按照《西安石油大学公用房暂行管理办法》(西石大资 〔2014〕52 号印发)和《西安石油大学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方案》 (西石大〔2015〕21 号印发)工作要求,各二级单位对所使用的 公用房进行了清理和调整.

为了加强学校公用房管理,完善公用 房管理系统,确保完成校内公用房审定、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

2 ― 1. 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 结合本单位公用房使用现状, 填 写公用房使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切实做好本单位的公用房 统计和报送工作. 2. 各二级单位使用的所有公用房均需报送备案, 包括行政办 公用房、教学实验用房、科研实验用房、公共服务用房和产业经 营用房.公用房统计数据应真实详尽,全面覆盖,完整上报.一 经备案,如需变更用途,应及时报送书面材料. 3. 各二级单位需指定一名公用房管理员, 负责统计、 上报本 单位的公用房使用情况统计表.公用房使用情况统计表由本单位 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呈请本单位分管校领导审核签字后, 于1月15 日前报送国有资产处(招投标办公室)进行审定、备案. 材料报送地点: 国有资产处 (招投标办公室) 国有资产科 (行 政楼

208 室)

邮箱:gzk@xsyu.edu.cn 联系人:严月英 冯志奇 联系

电话:88382344 附件:西安石油大学公用房使用情况统计表 西安石油大学

2015 年12 月17 日―3―附件: 西安石油大学公用房使用情况统计表 分管校领导签字: 负责人签字: 单位名称(盖章): 序号 校区 楼宇 房间号 房屋名称 功能类别 备注

1 2

3 4

5 6

7 填表人: 联系

电话: 年月日―4―公用房使用情况统计表填表说明

一、本表可增加.

二、房屋名称需填写完整,院(系)实验室含有多级名称的, 请具体到最明细级名称.

三、房屋功能类别栏为可选择项目,分为:行政办公用房、 教学实验用房、科研实验用房、公共服务用房、产业经营用房. 请各二级单位根据实际用途准确填写. 1.机关各职能处室使用的房屋,包括办公室、档案资料室、 会议室及专项业务用房均属于行政办公用房. 2. 各院(系)的办公用房,包括党、政办公室,资料室,学 籍档案室,党团活动室,会议室,库房等属于行政办公用房;

教 师教学工作用房、 教学团队用房和本科教学实验室 (包括准备室、 仪器室、标本室、模型室、陈列室、实验人员办公室、实习工厂、 附属用房等)用房等属于教学实验用房;

教授及引进人才工作用 房、科研基地用房、科研团队用房、重点学科及高水平大学平台 建设用房、研究生工作用房和科研发展用房等属于科研实验用 房. 3.公共服务用房由公共用房和生活保障用房组成.公共教 室(含留学生教室)、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校史馆、网络 中心、监控中心、财务结算中心、体育场馆、学生活动中心、就 业指导中心等属于公共用房;

校园安全服务中心、学生公寓(含―5―留学生公寓)、食堂、校医院、幼儿园、浴室、门卫室、收发室、 配电室、变电所、水泵房、锅炉房、消防用房以及为保证上述用 房发挥其功能的配套用房等属于服务保障用房. 本科生和研究生教室分别由教务处和研究生院负责填报;

档 案馆(含校史馆)、图书馆用房由图书馆负责填报;

纪念馆由宣 传部负责填报;

网络中心用房由信息中心填报;

监控中心、门卫 室、校园安全服务中心和消防用房由保卫处负责填报;

财务结算 中心由计划财务处负责填报;

体育活动场所及附属用房由体育系 负责填报;

学生活动中心由团委负责填报;

就业指导中心由学生 工作处负责填报;

留学生教室及公寓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国际 教育学院)负责填报;

继续教育学院培训楼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 填报;

校医院用房由校医院负责填报;

学生宿舍和保障用房(包 括居室、盥洗室、厕所、食堂、澡堂、幼儿园、收发室、配电室、 变电所、水泵房、锅炉房等)由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负 责填报. 4.资产经营处负责管理的用于商业及其它盈利性活动的用 房,包括资产经营公司、石大宾馆经营场所以及学校出租房等均 属于产业经营用房,由资产经营处负责填报. 5.公共服务用房和产业经营用房如为集中使用,可整栋或 整层填报,无须明细到具体房号. ―

6 ― 抄送:校领导. 党政办公室

2015 年12 月17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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