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南门路口 2019-11-23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4 年修订) 》 、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现就2017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5 人组成,其中

3 人为独立董事,独立 董事李洪峰先生任委员会主任委员, 独立董事尹宗成先生为中国注册 会计师, 审计委员会成员均具有胜任审计委员会相应工作的专业知识 和工作经验.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一)2017 年4月17 日召开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如下事项:

1、审议《关于审议

2016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审议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17 年度财务预 算方案的议案》;

3、审议《关于审议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预计

2017 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5、审议《关于审议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17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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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6、审议《关于审议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 审字[2017]1835 号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 为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审议

2016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 议案》.

(二)2017 年4月26 日召开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如下事项:

1、审议《关于审议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审议公司经营层上市奖励的议案》;

3、审议《关于审议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舒城皖能天然气有限 公司诉讼财产保全担保的议案》;

4、审议《关于审议宣宁黄支线黄山末站土地转让至安徽省皖能 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的议案》.

(三)2017 年8月23 日召开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如下事项:

1、审议《关于审议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审议公司的议案》;

3、 审议 《关于向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 .

(四)2017 年10 月20 日召开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于审议

2017 年第三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经审计委员会建议、董事会审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聘请华普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外部审计机构,华 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 从聘任以来一直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 作.

2、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 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我们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出 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讨论与沟通,在审计 期间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重大事项.

3、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我们认为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期间勤勉尽责, 遵循了独 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二)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 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 等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 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 项.

(三)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评估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监督促进公司根据《公司法》 、 《证券法》 、 《会计法》及其配套指 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不断 完善并落实执行规范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保证公司各项生产经营管 理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 规章、 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 股东大会、 董事会、 监事会、 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认为公司 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之间的沟通 报告期内,通过定期会议或其他沟通方式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 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及人员的沟通、交流,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工 作、合理利用外部审计工作成果,确保充分的审计范围,减少重复审 计、提高审计效率、共享审计成果、降低审计成本,共同发挥监督功 能.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18 年度,审计委员会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及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运作,履行职责, 发挥专业作用,促进公司完善治理. 审计委员会委员:李洪峰 石强 霍志昌 肖厚全 尹宗成

2018 年4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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