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达达恰西瓜 2019-11-23
公告编号:2017-005

1 证券代码:832932 证券简称:永恒股份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辽宁永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追认的关联交易系偶发性关联交易.

1、2016 年度、2017 年1月至

3 月,辽宁永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营口大石桥府前路加气母站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加气母站")与营口安邦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 邦物流")、营口安邦燃气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邦燃气")发 生的具体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元

2、2016 年度至

2017 年3月,加气母站多次向刘权烈借款,其中2016 年借款金额 1,661,186.67 元;

2017 年1-3 月借款金额 430,000.00 元;

共计 2,091,186.67 万元,无利息. 序号 交易类型 关联方名称 交易协议内容

2016 年2017 年 合计金额

1 关联销售 安邦物流 向关联方销售压缩天然气 63,940.19 35,881.84 99,822.03

2 关联销售 安邦燃气 向关联方销售压缩天然气 3,420,827.03 930,458.80 4,351,285.83 公告编号:2017-005

2

3、安邦物流于

2016 年10 月21 日向公司借款 3,798,100.00 元, 无利息,截止

2017 年3月,关联方已归还全部借款,关联方占用资 金情况已清理完毕.

(二)关联方概述 截止

2017 年3月,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及总经 理刘权烈持有安邦物流、 安邦燃气各 10%的股权;

截止

2016 年9月,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李书丽持有安邦物流、安邦燃气各 10%股权;

自2016 年9月至

2017 年3月,公司董事刘弘宇持有安邦物流、安邦 燃气各 10%股权;

截止

2017 年3月, 公司董事刘弘宇担任安邦物流、 安邦燃气监事.

2017 年3月末,刘权烈、李书丽、刘弘宇均已将其所持安邦物 流、安邦燃气的股权转让予无关联第三方,且刘弘宇已不再担任安邦 物流、安邦燃气的监事,安邦物流和安邦燃气均已办理完毕工商变更 登记及备案手续.

(三)表决和审议事项

2017 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追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公司董事刘权烈、刘弘宇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公告编号:2017-005

3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二)关联关系 截止

2017 年3月,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及总经 理刘权烈持有安邦物流、 安邦燃气各 10%的股权;

截止

2016 年9月,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李书丽持有安邦物流、安邦燃气各 10%股权;

自2016 年9月至

2017 年3月,公司董事刘弘宇持有安邦物流、安邦 燃气各 10%股权;

截止

2017 年3月, 公司董事刘弘宇担任安邦物流、 安邦燃气监事.

2017 年3月末,刘权烈、李书丽、刘弘宇均已将其所持安邦物 流、安邦燃气的股权转让予无关联第三方,且刘弘宇已不再担任安邦 物流、安邦燃气的监事,且已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

2016 年1月1日, 加气母站与安邦燃气签订压缩天然气买卖 合同,约定加气母站自

2016 年1月1日起向安邦燃气长期供应天然 气,固定含税出站价为 2.25 元/Nm?.2017 年1月1日,加气母站与 安邦燃气签订压缩天然气买卖合同,约定加气母站自

2017 年1月1日起向安邦燃气长期供应天然气,固定含税出站价为 2.35 元/Nm?.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营口安邦物流有限公司 大石桥市有色金属(化工)园区 有限责任公司(自 然人投资或控股) 田国宏 营口安邦燃气贸易有限公司 大石桥市金桥管理区有色金属 (化工)园区 有限责任公司(自 然人投资或控股) 田国宏 刘权烈 辽宁省大石桥市红远里

15 号2 105 ―― ―― 公告编号:2017-005

4 2016 年1月1日,加气母站与安邦物流签订压缩天然气买卖合 同, 约定加气母站自

2016 年1月1日起向安邦燃气长期供应天然气, 固定含税出站价为 2.2 元/Nm?.

2017 年1月1日, 加气母站与安邦物 流签订压缩天然气买卖合同,约定加气母站自

2017 年1月1日起向 安邦燃气长期供应天然气,固定含税出站价为 2.35 元/Nm?.

2、2016 年度至

2017 年3月,加气母站多次向刘权烈借款,其中2016 年借款金额 1,661,186.67 元;

2017 年1-3 月借款金额 430,000.00 元;

共计 2,091,186.67 万元,无利息.

3、安邦物流于

2016 年10 月21 日向公司借款 3,798,100.00 元, 无利息,截止

2017 年3月,关联方已归还全部借款,关联方占用资 金情况已清理完毕.

四、定价的依据及公允性 上述关联销售是公司正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 参照市场价格, 公允、合理定价,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方式,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 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上述关联借款不向公司收取利息,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不存 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上述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已及时清理, 目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 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挂牌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上述关联销售系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之正常所需, 并按照正 公告编号:2017-005

5 常的市场经营规则进行,是合理的、必要的. 上述关联借款系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解决公司业务和经营发展 的资金需求,促进公司快速发展. 上述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已及时清理, 目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 的情形.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销售系参考市场定价,采取公允的定价模式,双方是互 利共赢的平等业务伙伴关系,未对公司造成任何风险,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上述关联借款系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为公司发展提供支持,具有 积极影响. 上述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已及时清理, 目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 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辽宁永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辽宁永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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