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yy888555 2019-11-20
阿拉善左旗中坚资源综合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1.

5 万吨/年化工废渣资源综合利用、8 万吨/年机械装备备 件制造项目第一阶段工程 (1.5 万吨/年化工废渣资源综合利 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7 年11 月19 日,阿拉善左旗中坚资源综合利用有限责任公 司组织召开阿拉善左旗中坚资源综合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1.5 万吨/年 化工废渣资源综合利用、8 万吨/年机械装备备件制造项目中 1.5 万吨/年化工废渣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组由项 目单位 (阿拉善左旗中坚资源综合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 环评单位 (内 蒙古八思巴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阿拉善盟环境保护 科学研究所)、验收监测单位(阿拉善盟环境监测站),并特邀

5 名 专家(名单附后)组成. 验收组根据阿拉善左旗中坚资源综合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1.5 万吨/年化工废渣资源综合利用、8 万吨/年机械装备备件制造项目验收 监测报告,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技术规范、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评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 收,经研究讨论形成验收意见,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本项目 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阿拉善左旗中坚资源综合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1.5 万吨/年化工废 渣资源综合利用、8 万吨/年机械装备备件制造项目第一阶段工程位 于阿拉善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葡萄墩片区.化工废渣年处理能力 1.5 万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

2014 年开始建设,并于

2016 年建成 1.5 万吨/年化工废 渣综合利用生产线并投入试生产.2014 年8月,由内蒙古八思巴环 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2014 年12 月,阿拉 善盟环境保护局以阿环审 [2014]61 号文对该报告书进行了批复.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为

5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891.9 万元,环保 投资占总投资的 17.8%.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分期验收, 本次验收范围为阿拉善左旗中坚资源综合 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1.5 万吨/年化工废渣资源综合利用、8 万吨/年机 械装备备件制造项目第一阶段工程(1.5 万吨/年化工废渣资源综合 利用)生产线及公辅设施,包括配套建设的废气治理设施、噪声治理 措施、固体废物贮存场、防渗措施、扬尘治理设施和措施、环境风险 防范、绿化等.

二、工程变动情况 烧结机机尾增加除尘设备. 环评设计烧结机机尾采用一套脉冲布 袋除尘器, 废气经箱体排放, 实际建设中还额外配备两套旋风除尘器, 废气经 15m 高排气筒排放.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总排放量为 9.2m3/d,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隔 油池处理后拉运至腾格里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1)烧结机系统大气污染源 ① 配料工序,

一、二次混料时产生的颗粒物 在烧结系统配料仓南侧安装布袋除尘器一套, 主要降低烧结系统 配料工序和

一、二次混料时产生的颗粒物,配料仓除尘器废气经 15m 高排气筒排放.配料仓设密闭罩,顶部设排气出口,通过管道引至除 尘风机进风口. 一次混合机两端设半封闭引风罩, 二次混合机 (造球) 两端设半封闭引风罩,各密闭引风罩均引出口管道接入支路管道,支 路管道引向除尘系统,与配料仓除尘管道并联后进入除尘器.除尘器 收集的颗粒物定期排出返回配料系统重新参于配料. ② 烧结机头及机身产生的废气 烧结机头及机身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SO

2、NOX、二f英, 烧结机机头及机身配备旋风除尘装置

4 套;

CaO-石膏法脱硫装置

1 套, 最后由 30m 高排气筒排出. ③ 烧结机尾产生的颗粒物 烧结机机尾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 烧结机机尾配备旋风除 尘器

2 台+脉冲式布袋除尘装置

1 套.最后经 15m 高排气筒排放. (2)原炉系统大气污染源 ①上料仓、输送皮带机落料点、称量斗产生的颗粒物 在还原炉上料仓西侧安装布袋除尘器一套, 主要降低还原系统上 料仓、输送皮带机落料点、称量斗产生的颗粒物.从上料仓、输送皮 带机落料点、 称量斗密闭罩引出管道并联至总管道引至除尘风机进风 口.经除尘风机后进入除尘器进行除尘.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定期排 出返回还原配料系统重新参于配料. ② 还原炉煤气 还原炉煤气中的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 还原工段配备

1 套重力除 尘(初除),15 套箱体布袋除尘器.净化后的煤气经煤气管网去往 烧结系统、热风炉及发电项目. ③ 热风炉产生的废气 本项目净化后煤气送入热风炉系统燃烧, 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颗粒 物、SO

2、NOX,最终经 32m 高排气筒排放. ④ 炉前操作过程产生的颗粒物 炉前出铁口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 因配料系统与还原炉出 铁为间歇式错峰运行, 出铁口颗粒物经引风罩接入上料仓西侧布袋除 尘设施与配料仓共用一套除尘设施. (3)无组织污染源排放 烧结原料库为半封闭拱形原料库,位于烧结车间东侧,原料堆存 于原料库内,烧结原料区东侧及南侧设防风抑尘网,北侧及西侧设彩 钢板,高度为 6m. 还原炉原料堆场三面设 6m 高防风抑尘网, 生产区紧挨原料堆场. 一面未设防风抑尘网. 无组织污染物主要为烧结原料堆场及还原炉原料堆场产生的颗 粒物以及生产过程中逸散的 SO

2、NOX.

(三)噪声 噪声主要来源于真空泵、风机和各种泵类,设隔声控制室,基础 减震;

封闭隔音;

距离衰减等.

(四)固体废物 (1)烧结工段产生的固体废物 项目烧结工段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经除尘设施除尘处理后收 集的颗粒物和采用 CaO-石膏法脱硫产生的脱硫泥浆,该部分颗粒物 重新参加配料进行生产;

脱硫泥浆与还原系统水淬渣混合后外销给宁 夏华泰鑫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做原料. (2)还原工段产生的固体废弃物 项目还原工段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经除尘设施处理后收集的 颗粒物和水淬渣. 水淬渣收集后外销给宁夏华泰鑫水泥集团有限公司 做原料;

上料系统收集的颗粒物重新参与配料;

收集后的除尘灰(还 原炉煤气中的颗粒物)交由中卫市志发工贸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3)职工生活垃圾 项目有职工

110 人,垃圾产生量按每人 1kg/d 计,则产生生活垃 圾量为 36.3t/a.生活垃圾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监测部门提供的监测报告表明:

(一)废水 生活污水共监测 pH、SS、CODCr、BOD

5、LAS、氨氮、石油类、 动植物油、8 项因子,两天监测结果日均最大值均满足《污水综合排 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限值要求.监测结果见附表 1. 附表

1 水质监测结果 采样时 点位 监测 pH SS COD LAS 氨氮 石油类 BOD5 动植物油 第一天生活污 水出口

1 第一次 7.05

4 429 2.95 25.6 0.49

300 1.09 第二次 7.69

8 380 3.04

25 0.52

266 1.03 第三次 7.50

6 369 2.28 24.1 0.5

255 0.92 第四次 7.40

7 334 3.01 26.2 0.53

230 0.43 日均值或范 8.36~

6 378 2.82 25.2 0.49

263 0.87 第二天生活污 水出口

1 第一次 7.46

7 438 2.82 23.8 0.51

304 0.5 第二次 7.70

7 400 2.52 25.9 0.52

274 0.53 第三次 7.45

8 s407 2.35 23.2 0.53

288 0.55 第四次 7.40

9 361 2.75 26.2 0.53

253 0.51 日均值或范 8.75~

8 402 2.61 24.8 0.52

280 0.52 执行标准限值 mg/L(pH 除外) 6~9

400 500

20 -

20 300

100 评价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 达标 达标 达标 备注 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

(二)废气 有组织排放: (1)烧结机系统配料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 18.7mg/m3,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中颗粒 物排放浓度

120 mg/m3 限值要求. (

2 ) 烧结机机尾除尘器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8.9mg/m3,满足标准《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8662-2012)表2标准中颗粒物排放浓度 30mg/m3 限值要求.除 尘器除尘效率为 95%,满足环评除尘效率不低于 95%的要求. (3)烧结机头及机身排放口颗粒物、SO

2、NOx、二f英排放浓 度最大值分别为 48.3mg/m

3、112mg/m

3、48 mg/m

3、0.084ng/m3,满 足标准 《钢铁烧结、 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8662-2012) 表2标准中颗粒物排放浓度 50mg/m

3、SO2 排放浓度

200 mg/m

3、NOx 排放浓度 300mg/m

3、二f英 0.5 ng/m3 限值要求. (4)还原炉上料除尘器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 11.5 mg/m3,满足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中颗粒物排放浓度

120 mg/m3 限值要求.除尘器除尘效率为 94%~96%,满足环评要求除尘效率

99 %以上的要求. (5)还原炉出铁口除尘器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分别为 85.7mg/m3,排放浓度最大值满足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2标准中颗粒物排放浓度

120 mg/m3 限值要求. 除尘器除尘效率为 96%~98%. (6)还原系统热风炉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 13.7mg/m3, SO2 排放浓度最大值分别为 30mg/m3,NOx 排放浓度最大值为

117 mg/m3, 均满足标准 《炼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8663-2012) 表2颗粒物排放浓度 20mg/m

3、SO2 排放浓度 100mg/m

3、NOx 排放浓 度300mg/m3 标准限值. 无组织排放: 本次验收监测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浓度最大值分别为颗粒 物0.34mg/m

3、SO20.021mg/m

3、NO20.017mg/m3,监测结果颗粒物满 足《钢铁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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