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yy888555 2022-11-24
皖环函〔2015〕1194 号 安徽省环保厅转发环保部办公厅 关于开展全国环评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市、省直管县环保局,省内各环评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环评机构从业行为,严肃查处环评机构出 租出借环评资质、 环评文件编制质量低劣、 环评工程师"挂靠" 等违规行为,促进环评技术服务业健康发展,近日环保部印 发了《关于开展全国环评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环办 函〔2015〕1532 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 1),在全 国范围内开展环评机构专项整治行动.

《通知》明确了专项 整治内容、核查标准和具体工作要求,并列出了被举报涉嫌 出租、出借资质的环评机构名单.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 并按通知要求开展核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2015 年10 月10 日前,省内各环评机构应如实向 我厅报送如下材料(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情况的,将从严从 重处理): 1.本机构

2015 年1月1日以来获得各级环保部门受理 的环评文件清单(附件 2,截至

9 月底),并附与建设单位签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

2 - 订的环评文件编制委托合同复印件,其中有协作单位(环境 监测机构除外)的,需在清单中说明协作单位情况及协作单 位参与编制的人员情况. 2.本机构在册环评工程师情况(附件 3);

下属分支机 构设置情况(附件 4),每个分支机构须单独说明其承揽、开 展环评业务的方式及工作职责,并附相关证明文件. 3.《通知》中涉嫌出租、出借资质的环评机构,应就有 关情况提交举证材料,主要包括:相关项目的环评文件编制 委托合同、环评文件编制费用收款证明、环评文件项目负责 人职业资格证明、环评文件其他编制人员基本情况、被举报 涉嫌出租出借情况的解释说明等;

省内各涉嫌租用、借用资 质的环评机构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调查、核实,并将有 关情况书面报告我厅.

(二)2015 年10 月10 日前,各市及省直管县环保部门 将2015 年以来日常环评文件审查中发现的存在重大质量问题 的环评机构有关情况报我厅.

(三)2015 年10 月12 日至

25 日,我厅组织对省内环评 机构进行核查,重点对存在下列问题的单位进行现场核查: 1. 根据环评机构自报材料, 对可能存在重大问题的机构, 进行现场核查和取证. 2.对《通知》中涉嫌出租、出借资质的环评机构及涉嫌 租用、借用资质的环评机构,进行现场核查和取证. 3.对我厅及各市(省直管县)环保部门日常管理中掌握 的涉嫌出租、出借资质的环评机构,进行现场核查和取证. -

3 - 4.对2014 年度环评机构年度考核中环评文件编制质量 较差或不合格的机构,以及

2015 年以来日常环评文件审查中 发现的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环评机构进行现场核查. 现场核查和取证时间另行通知.请各市(直管县)环保 局及环评机构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安徽省环保厅环评处 李明 贾良清

电话:(0551)62376676 传真:(0551)62376679 电子

邮箱:ahhbjhpc@126.com 附件:1. 《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环评机构专项整 治行动的通知》(环办函〔2015〕1532 号) 2.

2015 年1月1日以来已获得各级环保部门受理 的环评文件清单 3. 环评机构在册环评工程师情况 4. 环评机构分支机构设置情况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2015 年9月29 日-1-附件

2 2015 年1月1日以来已获得各级环保部门受理的环评文件清单 环评机构名称: (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序号环评文件名称 项目所 在地 受理部门及 受理时间 已批复的,审 批时间及审 批文号 项目 是否 有协 作单 位 协作单位名称 协作单位是否参与 环评文件编制及参 与环评文件编制的 人员与章节 协作单位基 本情况说明

1 2

3 4

5 … … 注:涉密环评文件不需填报. -

2 - 附件

3 环评机构在册环评工程师情况 环评机构名称: (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序号姓名身份证号 环评工程师职业 资格证书编号 环评工程师 登记证号 登记类别 是否在本 机构专职 工作 签名备注1234567……-3-附件

4 环评机构分支机构设置情况 环评机构名称: (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序号 分支机构名称 分支机构所在地 与环评机构隶属关系 业务负责人 联系方式 备注12345…… 注:每个分支机构须单独说明其承揽、开展环评业务的方式及工作职责,并附相关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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