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2022-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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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Power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Limited 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根 咎趵谙愀圩⒉岢闪⒌挠邢拊鹑喂) 全球发售全球发售股份数目:990,000,000股 (包 括本公司提呈发售的900,000,000股发售股份及销售股东提呈发售的90,000,000股发售股份,均可予调整及按超额配股权调整) 国际配售股份数目:891,000,000股 (可 予调整及按超额配股权调整) 香港发售股份数目:99,000,000股 (可 予调整) 最高发售价:每股股份2.60港元,股款须於申请时以港元缴足(多 收款项於最后定价时将予退还) 面值:每股1.00港元股份代号:2380 全球协调人、独家账簿管理人及保荐人美林远东有限公司联席牵头经办人美林远东有限公司招商证券(香 港) 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和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对本招股书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 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招股书的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本招股书,连同本招股书附录八「送 呈公司注册处处长及备查文件」 一段所提及的文件,已根愀鄯32章公司条例第38D条的规定送呈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登记.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和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对本招股书或上述任何文件的内容概不负责.发售价预计由全球协调人(代 表承销商) 、 销售股东与本公司在定价日协定.定价日预计为二零零四年十月八日或前后,且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迟於二零零四年十月十三日.发售价将不会超过2.60港元,及现时预计不会低於2.10港元,但另有公布 除外.申请认购香港发售股份的投资者於申请时必须支付每股股份2.60港元的最高发售价,连同1%经纪佣金、 0.005% 证监会交易徵费、0.002%投资者赔偿徵费和0.005%联交所交易费(倘 发售价低於2.60港元,多收款项将予退还) . 全球协调人(代 表承销商) 经本公司同意后,可在香港公开发售指定的递交申请截止日上午或以前任何时间,将全球发售中的发 售股份数 目和或指示性发售价 围调 整至低於 本 招股 书中所述 的水平(即 每股 股份2.10港元至2.60港元) . 在 此情 况下,调 低发售股份数 目和 或指示 性发售价围 的通知将在 不迟 於香港公开发 售指定的递交 申请截止日上 午刊登於 《南华早报》 (以英文) 及 《香 港经济日报》 (以中文) . 假如提出认购香港发售股份的申请在香港公开发售指定的递交申请截止日之前已递交,则即使发售股份数目和或发售价围如上文所述调低,该等申请其后亦不能撤销.有关详情,请详细阅读本招股书 「全球发售的架构」 和 「如何申请香港发售股份」 两节.假如因为任何原因本公司、销售股东与全球协调人 (代表承销商) 在二零零四年十月十三日前仍未能就发售价达成协议,则全球发售(包 括香港公开发售) 将不会进行.假如股份计划在联交所开始买卖之日上午八时正之前出现若干原因,则香港承销商在香港承销协议下认购及促使申请人认购香港发售股份的责任可由全球协调人(代 表香港承销商) 终止.上述终止原因载於本招股书「承 销-承销安排及费用-香港公开发售-终止理由」 一节.有关详情,阁下务必详细阅读该节所载的内容.二零零四年十月四日预期时间表(1) i 开始办理申请登记(2) 二零零四年十月七日星期四上午十一时四十五分递交白色及黄色申请表格的最后限期二零零四年十月七日星期四中午十二时正向香港结算发出电子认购指示的最后限期(3) 二零零四年十月七日星期四中午十二时正截止申请登记.二零零四年十月七日星期四中午十二时正定价日(4) 二零零四年十月八日星期五在《南 华早报》 (以英文) 及 《香 港经济日报》 (以中文) 公布发售价、国际配售的踊跃程度、香港发售股份的申请结果及分配基准(附 有成功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 . . . 二零零四年十月十四日星期四全部或部分获接纳申请的股票的寄发日期(5)(6) 二零零四年十月十四日星期四全部获接纳(如 适用) 或全部或部分不获接纳申请的退款支票的寄发日期(6) 二零零四年十月十四日星期四或之前股份开始在联交所买卖日期二零零四年十月十五日星期五(1) 所有时间均为香港时间.全球发售的架构细节(包 括其条件) 载於本招股书「全 球发售的架构」 一节.(2) 假如在二零零四年十月七日星期四上午九时正至中午十二时正任何时间,香港悬挂「黑 色」 暴雨警告讯号或八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讯号,则当日不会办理申请登记.有关详情载於本招股书「如 何申请香港发售股份-公众人士:申请香港发售股份的时间-4.恶劣天气对开始办理申请登记的影响」 一节.(3) 向香港结算发出电子认购指示提出申请的申请人请参阅本招股书「如 何申请香港发售股份-透过经由中央结算系统向香港结算发出电子认购指示提出申请」 一节.(4) 定价日预期为二零零四年十月八日星期五或前后,且在任何情况下不会迟於二零零四年十月十三日星期三.如因任何理由在二零零四年十月十三日星期三前仍未能就发售价达成协议,则全球发售(包 括香港公开发售) 将不会进行及失效.(5) 发售股份的股票预期将於二零零四年十月十四日星期四发出,但仅会在(i)全球发售在所有方面已成为无条件及(ii)本招股书「承 销」 一节所述的终止权利未获行使的情况下,於二零零四年十月十五日星期五上午八时正成为所有权的有效凭证.(6) 如 阁下已申请认购1,000,000股或以上香港发售股份并在申请表格上表示欲亲身领取退款支票 (如 适用) 和股票(如 适用) ,可於二零零 四 年十 月十 四日星期 四 ,或 於我 们在报章 上 公布 寄发 股票退款支票的任何其他日期上午九时正至下午一时正前往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 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 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至1716室) 领取 退款 支票 (如适 用) 和股 票 (如适 用) .个 人申 请人如选择自行领取,则不可授权任何其他人士代领.公司申请人如选择自行领取,则必须由获授权代表带同由该公司盖有公司印鉴的授权书领取.个人申请人与获授权代表(如 适用) 均必须於领取时出示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接纳的身份证明文件.未获领取的股票及退款支票将预期时间表(1) ii 於其后尽快按有关申请表格上所列地址以平邮方式寄出,邮误风险概由申请人承担.如阁下申请少於1,000,000股香港发售股份或如阁下申请1,000,000股或以上香港发售股份,但并无在申请表格上表明拟亲自领取股票(如 适用) 及或退款支票(如 适用) , 则阁下的股票(如 以白色申请 表格 申请) 及 或退 款支 票 (如适 用) 将 於二 零零四年 十 月十 四日 星期四以 平 邮方 式寄 往申请表格上所列地址,邮误风险概由 阁下承担.有关详情请参阅本招股书 「如何申请香港发售股份」 一节.有关全球发 售 的架 构的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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