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2022-11-23
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 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 2006-2007 年度 知识产权保护最佳案例评选

2007 年3月20 日 刑事诉讼案件 Criminal Prosecution

2 案件 1: 蓝国丰、李丽燕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 案 申请会员/权利人:阿迪达斯(苏州)有限公司 案例描述 侵权情况描述 销售假冒 adidas 注册商标服装 11,232 套 投诉/举报日期 2006-2-21 受理机关 厦门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处 协办机关 厦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 推荐受奖机关 厦门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处 厦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 办案/执法情况 工商与公安通力合作,案件在短期内结案 处理结果 判处被告人蓝国丰有期徒刑三年, 缓刑五年, 并 处罚金伍万元人民币.

判处被告人李丽燕有期徒 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叁万元人民币. 案件评估 案件特点 流通领域单次查扣假冒产品数量之大, 实为 少见;

涉案假冒 adidas 服装本欲出口至埃及, 在 未进到海关监管区前即被查扣. 工商接报后行动 果断, 公安侦查机关提前介入, 同时利用公安监 控技术将涉案台湾商人蓝国丰及时拘捕. 本案亦为查处侵权产品的一个经典案件. 查 扣的假冒 adidas 产品,其文字商标是 adidos,工 商执法部门及时认定其为侵权产品, 同时又假冒 阿迪达斯公司的图形注册商标. 此案的及时查处, 显示了中国执法机关保护知识 产权, 打击假冒产品, 维护国际品牌的决心与力 度. 推荐理由 行动果断,工商公安通力合作 刑事诉讼案件 Criminal Prosecution

3 案件 2: 6・16 成功书店案 申请会员/权利人: 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 案例描述 侵权情况描述 生产销售非法出版物及侵犯安利商标权的物品: 在安利公司各地的店铺周围经常有一些冠以 XX 书店 的商铺,销售带有我公司标志的、 与安利产品有关的辅销产品和宣传资料, 同时销 售各种盗版或非法印刷的励志书籍. 在我公司内 部称这些商铺为 成功书店 . 铺内销售的产品、 宣传资料做工粗糙, 质量低劣, 严重影响了安利 产品的形象, 盗版或非法印刷的书籍中有的内容 侵犯安利公司的版权, 有的内容违反国家法律规 定,严重误导消费者. 由于安利(中国)的总部位于广州,广州的 成 功书店 侵权行为更为猖獗,已经形成辐射全 国、及马来西亚等国家的国内、国际网络. 投诉/举报日期

2004 年6月16 日 受理机关 广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 协办机关 广州市版权局、 广州市工商局 (两主管机关主动 移送案件至公安局) 推荐受奖机关 广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 办案/执法情况

2004 年6月16 日广州市版权局在例行检查中发 现两个涉嫌侵权的仓库,并及时通知了安利公 司. 由于仓库中除了非法出版物外, 还有侵犯商 标权的非法物品, 依照行政职权, 应当由工商部 门处理. 安利公司立即通过电话向广州市工商局 投诉, 市工商局接到电话举报后立即安排执法人 员赶赴现场, 在当天的行政查处中, 现场冻结非 法出版物

242093 册、 非法物品

254908 件、 盗版 光盘

220747 张、其他宣传资料一批,涉案金额 多达

130 多万元;

由于涉案金额较大, 广州市版 权局和广州市工商局及时将案件移送广州市公 安局,广州市公安局经过四个多月的艰苦侦察, 找到其他多处隐蔽仓库及加工厂, 在获得犯罪嫌 疑人的违法证据后依法提起公诉,2006 年8月30 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终结(现场照片 附后) 刑事诉讼案件 Criminal Prosecution

4 处理结果 第一被告:何若玲 罪名:非法经营罪 &

假冒注册商标罪 被判刑罚: 有期徒刑

8 年, 并处罚金

5 万元人民 币,没收财产

10 万元人民币 第二被告:朱伯威 罪名:非法经营罪 &

假冒注册商标罪 被判刑罚: 有期徒刑

6 年, 并处罚金

3 万元人民 币,没收财产

8 万元人民币 第三被告:蔡琼伟 罪名:非法经营罪 被判刑罚:有期徒刑

1 年零

9 个月,并处罚金

1 万元人民币 案件评估 案件特点 1. 复杂的复合型案件――既侵犯公权 (国家出 版物的管理规定) 又侵犯私权 (安利公司的商标 权) , 既属于知识产权犯罪又构成扰乱市场秩序 罪2. 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典范――广州市版权局、 工商局、 公安局行政机关联合行动并及时移送案 件,公安部门及时立案侦察 3. 法院判决处罚力度大――刑期长,主犯刑期 分别高达

8 年、6 年 推荐理由 广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 (1)本案的主犯是 成功书店 庞大网络最主 要的负责人, 此案的侦破彻底摧毁了 成功书店 辐射国内、国际的庞大网络,许多 成功书店 已经因此关闭,很好地制止了犯罪;

(2) 此案取证困难, 涉及从南到北的诸多城市, 但是广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的干警通过短短四 个月不分昼夜的侦察, 并舍弃春节假期赶赴寒冷 的黑龙江取证, 最终拿到了狡猾的罪犯的全部犯 罪证据, 使案件得以顺利通过审查起诉、 提前公 诉直至使罪犯得到法律的公证审判. (3)广东电视珠江台

2005 年1月23《羊城警 刑事诉讼案件 Criminal Prosecution

5 讯》 对干警的出色工作给予积极肯定并予以专题 报道. (4) 美国安利公司负责人对此案给予高度评价, 并多次在美国国会、 与中国政府高级官员会晤等 会议上将此案作为中国政府积极保护外商投资 企业在华合法权利的证明. (5)由于 成功书店 侵权内容涉及盗版书籍 和非法物品两大类, 每次行动都需要联合广州市 版权局和广州市工商局取得互相协助, 这在目前 行政机关相互配合比较困难的现实情况下更显 得难能可贵, 可以说 6・16 案件的成功是行政机 关协调合作的典范. 刑事诉讼案件 Criminal Prosecution

6 案件 3: 孙金良、章珂平假冒注册商标案 申请会员/权利人: 广州高露洁棕榄有限公司 案例描述 侵权情况描述 在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诸暨市质量技术监督 局、诸暨市公安局和宁波海关的积极支持下,浙 江省诸暨市陈宅镇马村一地下牙膏加工窝点、 仓 库和已装柜欲出口美国纽约的假冒高露洁牙膏 被成功查获. 孙金良、 章珂平组织生产和销售假冒高露洁牙膏 达1,024 箱,销售总金额达 146,560 元人民币, 因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 并处罚金 人民币一万元. 投诉/举报日期 2006-7-4 受理机关 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宁波海关 协办机关 诸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诸暨市公安局 推荐受奖机关 宁波海关 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办案/执法情况 1,经调查, 浙江省诸暨市陈宅镇马村一地下牙 膏加工窝点涉嫌大批量生产和出口假冒高露洁 牙膏. 2,2006 年7月3日深夜,该地下牙膏加工窝点 运出一批产品, 并在次日凌晨在浙江省义乌市装 柜,运往宁波港准备出口. 3,2006 年7月4日,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 织诸暨市质量监督局、 诸暨市公安局对该地下牙 膏加工窝点及其仓库进行了联合查处. 现场查获 假冒高露洁牙膏成品、包装物、 原材料和机器设 备、销售账册一批. 4, 宁波海关法规处接到我司通报后, 及时布控, 成功查获欲出口到美国纽约的假冒高露洁牙膏 一批. 5,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及时将此案移送至诸 暨市公安局. 6,宁波海关将此案移送至诸暨市公安局并案处 刑事诉讼案件 Criminal Prosecution

7 理,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7,2006 年8月5日,诸暨市公安局掌握确凿证 据,成功地将犯罪嫌疑人孙金良、 章珂平予以逮 捕. 8,2006 年10 月8日,诸暨市人民检察院以孙 金良、章珂平犯假冒注册商标罪,提起公诉. 处理结果 孙金良、 章珂平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诸暨市人 民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 元. 案件评估 案件特点 (1)本案是典型的假冒出口产品的网络经营犯 罪,其中涉及生产、仓储、出口的经营链条,体 现了现阶段假冒行为的发展趋势. (2)本案的经办执法部门包括海关、质量技术 监督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通力协作,充分 表明了中国政府部门行政保护、 边境保护和刑事 保护相结合的知识产权保护的新型做法. (3)本案涉及假冒产品的生产及出口,最终的 目标市场是海外, 这将会严重影响权利人在海外 市场的品牌竞争力和国际形象, 给权利人带来极 大的声誉与经济损失,造成恶劣的国际影响. 推荐理由 执法机关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各部门通力合作是 本案成功的关键: 1,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举报,及时组织 诸暨市质量监督局、 诸暨市公安局进行联合查处 行动, 现场掌握了大量证据, 为行政案件司法移 送奠定了基础. 2,宁波海关在此案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他们 在得到我司提供的信息后,积极有效地采取措 施,及时阻止了假冒产品流向海外市场, 并积极 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是成功地追究当事人刑 事责任的关键. 刑事诉讼案件 Criminal Prosecution

8 案件 4: 上海银海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销售假冒安普、康普产品 申请会员/权利人: 泰科电子有限公司、美国康普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案例描述 侵权情况描述 上海银海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于

2004 年起通过 电子邮件群发系统, 向国内外客户推销各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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