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racecats 2022-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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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镇发改外经发〔2018〕553 号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在韩国 设立全资子公司东方电热韩国株式会社 项目备案通知书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在韩国 设立全资子公司东方电热韩国株式会社项目申请备案的请示》 及 随文附件材料收悉.

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 (国家发展 改革委令第

11 号) , 对你公司在韩国设立全资子公司东方电热韩 国株式会社项目予以备案. 项目总投资额

30 万美元 (自有资金) , 中方持股比例为 100%.本通知书有效期

2 年. 项目实施过程中,按规定需要履行变更、延期等手续的,请 及时向我委提出;

发生重大不利情况的, 请按规定向我委提交重 -

2 - 大不利情况报告表;

不得违反我国法律法规, 不得威胁或损害我 国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项目完成的,请在项目完成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提交项目完成情况报告表. 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 年12 月10 日 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8 年12 月10 日印发 -

3 -

一、项目名称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在韩国设立全 资子公司东方电热韩国株式会社

二、投资主体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直接目的地 韩国 仁川

三、投资地点 最终目的地 韩国 仁川

四、项目总投资

30 万美元 按美元计价的金额

30 万美元

五、中方投资额 实际使用币种和金额

30 万美元

六、中方投资额构成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30 万美元

七、项目主要内容和规模 本次项目的主要内容为在韩国仁川市设立全资子公司, 中文名 称:东方电热韩国株式会社(以最终注册为准) ,英文名称: DongfangElectric Heating Korea Co., Ltd.经营范围:涂层液技术开 发和相关产品的生产、制造和销售;

相关喷涂设备、机器的研发、 制造和销售;

与涂层液产品相关的技术转让与服务. 各类电加热元 件、电加热器(管) 、PTC 电加热器以及电加热系统的销售.进出 口贸易. 本次出资总金额为

30 万美元,主要由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 金两部分,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 12.5 万美元,流动资金约 17.5 万 美元.固定资产投资主要用于购买研发设备、办公电脑、办公家具 等;

流动资金主要用于技术开发费用、办公场地租赁、业务开拓资 金、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原材料采购及能源费用等.

八、备注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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