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2022-11-17
实训基地建设-第45 届世界技能大赛 (烘焙项目)中国集训基地补充项目 招标文件项目编号:CFTC-BJ01-1812016 采购人:北京轻工技师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国金招标有限公司

2019 年01 月1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4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6

第四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16

第五章 评审内容.22

第六章 合同特殊条款.26

第七章 合同一般条款.27

第八章 合同书.34

第九章 附件.36

2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国金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轻工技师学院委托,对实训基地建设-第45 届世界技能大赛 (烘焙项目)中国集训基地补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实训基地建设-第45 届世界技能大赛(烘焙项目)中国集训基地补充项目

二、项目编号:CFTC-BJ01-1812016

三、采购人名称:北京轻工技师学院

四、采购人地址:北京丰台区马家堡路

63 号

五、采购人联系方式:010-67578997

六、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国金招标有限公司

七、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9 号华普花园 C 座1705 室

八、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56215050

九、采购需求: 实训基地建设-第45 届世界技能大赛 (烘焙项目) 中国集训基地补充项目 (详 见招标文件)

十、进口产品规定: 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 的通知 (财库 〔2007〕

119 号)的规定,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十

一、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277.370619 万元 十

二、主要设备名称、数量等: 财政预算项目名称 预算项目总 金额 用途 数量 简要技术参数或要求描述 实训基地建设-第45 届世界技能大赛(烘 焙项目)中国集训基 地补充项目 277.370619 万元 教学 一批,详 见

第四章 组合式烤箱、冷藏醒发箱、三 门平台式插盘冰箱等,详见招 标文件

第四章. 十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节能产品强制采购;

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5、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6、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7、进口产品管理 十

四、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9 年01 月04 日至

2019 年01 月11 日,每天上午 9:30 至11:30,下午 13:30-16: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9 号华普花园 C 座1705 室 十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及文件售价: 现场购买, 文件售价: 人民币

500 元/本 (电子版) , 售后不退. 十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 年01 月25 日13:30 分(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 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

九、开标时间:2019 年01 月25 日13:30 分(北京时间) 二

十、开标地点:北京丰台区马家堡路

63 号北京轻工技师学院图书馆二层小会议室 二十

一、评分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二十

二、项目联系人: 杨振豪;

联系方式:010-56215050;

传真:010-64059120 二十

三、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期限为

5 个工作日. 国金招标有限公司

2019 年01 月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本表关于要采购的货物和服务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 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序号 内容说明1采购人名称:北京轻工技师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国金招标有限公司

2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277.370619 万元

3 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的日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5 日前.

4 投标语言: 中文 投标报价和货币5投标货币: 人民币 投标书的编制和递交6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55000 元 投标保证金形式: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 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形式等,将投标保证金交到国金招标有限公司(采用电汇或网上银行支付的,须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7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收款单位:国金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北京银行东直门支行 账号:2000

0034 1399

0001 5720

513 (注:为方便投标保证金退还等相关财务工作的办理,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 件时,将清晰的转账凭证以及贵单位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8 招标服务费为:按

第九章 附件招标服务费收费标准货物类收取,按中标金额 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由中标商支付. 招标服务费银行账号: 收款单位 :国金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安外支行 银行账号:91070155350000126

5 9 投标有效期:90 个日历日.

10 投标文件份数及递交要求:投标人应将投标一览表(一份)、投标保证金或其凭 证(一份)、投标人资格册(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商务技术册(正本一份、 副本四份)、电子版(一份)分别密封提交.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书 (开标现场需手持一份原件).

11 投标人递交的电子版文件应为投标文件正本 PDF 扫描版, 包含纸质投标文件全部 内容,存储载体为光盘或 u 盘.

1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丰台区马家堡路

63 号北京轻工技师学院图书馆二层 小会议室

13 投标截止时间:2019 年01 月25 日13:30 分(北京时间)

14 开标时间:2019 年01 月25 日13:3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丰台区马家堡路

63 号北京轻工技师学院图书馆二层小会议室

15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

第五章 评审内容) 最低投标价不是中标唯一条件.

16 参加投标时,投标代表若是法定代表人,需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投标代表若 不是法定代表人,除投标文件内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外,另需手持一份《法 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符合此项要求的投标 将被拒绝.

6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 说明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 1.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为: 北京轻工技师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指受采购人委托, 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中所述的具体组织本次招标活 动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为:国金招标有限公司. 1.2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满足以下条 件的投标人是合格的投标人,可以参加本次投标: 1.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 应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2.2 符合

第一章投标邀请中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中规定的要求;

1.2.3 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 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1.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

1.4 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记录;

1.4.1 使用规则: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 16:00(北京时间)前,投标人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4.2 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1.4.3 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经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 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评标记录一并保存. 2.资金来源 2.1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中所述的采购人必须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 下的款项. 3.投标费用 3.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 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7 二 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构成 4.1 要求提供的货物及详细技术需求、投标须知和合同条件等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 招标文件共九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第五章 评审内容

第六章 合同特殊条款

第七章 合同一般条款

第八章 合同书(格式)

第九章 附件 4.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应当 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 出明确响应.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 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5.投标人的疑问 5.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 并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的,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对书面疑问将以书面形式答复, 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 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6.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采购人可主动地或者在解答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 对招标文 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通知 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不足

15 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6.3 对招标文件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7.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语言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7.1 招标文件中规定分包的, 投标人可就其中的一个包或几个包进行投标, 但不得将一个 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 7.2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文

8 件、函电均应以简体中文书写.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有关段落必须 翻译成简体中文,在有差异时以简体中文为准. 7.3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 国法定计量单位. 8.投标文件构成 8.1 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分为投标 人资格册、投标文件商务技术册,详见招标文件

第九章 附件 . 8.2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 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 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8.3 除

第九章附件外,投标文件商务技术册还应包括本须知第

9 条的所有文件. 9.证明货物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9.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 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9.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9.2.1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9.2.2 货物从采购人或最终用户单位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质保期内正常、连续地 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9.2.3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 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9.3 投标人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 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 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 10.投标报价 10.1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 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否则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 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0.3 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填写: 10.3.1 投标货物包括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 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投标货物安装、调试、 检验、技术服务和培训等费用;

10.3.2 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用;

10.3.3 其他发生的与本项目相关需计入投标成本的费用.

9 10.4 为了方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投标人可根据本须知 10.3 条的规定将 投标价分成几部分,并不限制采购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利. 10.5 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 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0.6 每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投标人对本项目或分包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 选择性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0.7 为保证公平竞争,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企业自身经营成本报 价.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 有 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 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 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将被作 为无效投标处理. 11.投标保证金和招标服务费 11.1 投标保证金应采用投标货币,投标人应按照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规定的金额、 时间、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1.2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在开标之日后到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人擅自撤回投标的;

(2)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

29 条的规定签订合同的. 11.3 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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