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捷安特680 2019-11-19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皖农牧函〔2019〕230 号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规模化猪场 和种猪场非洲猪瘟生物安全防控技术规范 (试行)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农委): 为做好规模化猪场和种猪场非洲猪瘟防控,我厅制定了《安 徽省规模化猪场和种猪场非洲猪瘟生物安全防控技术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19 年2月18 日―2―安徽省规模化猪场和种猪场非洲猪瘟 生物安全防控技术规范 (试行) 为做好规模化猪场和种猪场非洲猪瘟疫情防控,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和农业农村 部《非洲猪瘟应急处置指南(试行)》《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 方案(2019 版)》,结合非洲猪瘟病毒特性、传播特点及防控 经验做法,制定本规范.

一、适用范围 适用年出栏商品猪

500 头以上规模化猪场和种猪场.

二、选址与布局

(一)新建猪场.选择非禁养区,远离交通要道、城镇、集 贸市场和饮用水源地,避开村庄,有充足的饮用水源,具有一定 的天然屏障.周围 3~5km 内没有其它猪场、屠宰场、生猪交易 市场.猪场内要严格分区,设立办公区、隔离区、生活区、生产 区、粪污处理和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区或收集暂存设施,各区距离 间隔至少

50 米.

(二)现有猪场改造.要立足于功能配套和相对隔离,其中 自繁自养的规模化猪场要做到种猪舍和商品猪舍相对隔离, 种猪 场生产区由内至外依次划分为种猪区、 保育区、 生长区和待售区. ―

3 ― 猪场改造时要将场内净道和污道分开, 粪污处理和病死猪无害化 处理区要相对独立, 办公区与生产区要设置有效的生物安全隔离 区.

三、防疫设施

(一)防护设施.猪场应设置围墙或防护林带等屏障与外界 有效隔离,防止外来人员、车辆及其它动物进入场区,门口应有 明显的 养殖重地,谢绝参观 标牌.猪舍、仓库等建筑物设有防 蚊蝇窗纱、防鸟网、防鼠碎石带等.猪场和生产区周围应设置防 洪沟,利于雨水排出.

(二)消毒设施.场区门口要设立车辆消毒池和人员入场消 毒通道.消毒池长度应为进出运输车辆车轮周长的

2 倍以上,深度30cm,宽度与大门宽度相同,消毒池上方建立遮雨篷.猪场 生产区入口应设置人员消毒更衣室和沐浴室,进入生产区,一律 进行严格的沐浴、 更衣、 消毒, 确保进入生产区人员的消毒效果. 要高度重视车辆消毒, 有条件的养殖场在场区门前可设置车辆消 毒通道,在离场区

3 公里外设立消毒站点;

不具备条件的猪场, 应在离猪场

3 公里处增设临时消毒站点, 对进入场区车辆进行严 格消毒.猪场应配套高压水枪、喷雾、火焰消毒等消毒设备.

(三)兽医室.能满足器械消毒、药品配备、高压灭菌、采 样和血清分离等工作需要的兽医室.兽医室应建在下风口,并与 生产区有效隔离, 相关人员和物品未经严格消毒不能进入或往返 于生产区.病死猪解剖应设置独立解剖间,具有消毒、处理废弃 ―

4 ― 尸体和污水污染物措施.

(四)装猪台.在猪场生产区下风口设置装猪平台,装猪台 与猪舍要建立专用通道. 猪场要配备专用生猪转运和饲料运输车 辆,猪只调出场区,要使用本场专用转运车辆转运出场,严禁外 来车辆直接进入生产区或不消毒靠近装猪台.

(五)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不具备病死猪集中收集处理条 件的猪场,应配备焚尸炉、高温化制等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设施. 粪污处理一律实行干湿分离,有固定的干粪发酵储存、堆放设施 和场所,并有防雨、防渗漏、防溢流措施,同时配有沼气池、污 水处理池等相应的污水环保处理设施.

四、投入品管理

(一)饲料管理.外购饲料必须是取得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批 准生产企业生产的饲料,不使用被污染、变质、发霉饲料,进场 饲料每批次要进行熏蒸消毒. 使用含骨肉粉、 血粉、 血浆蛋白粉、 膜蛋白粉等动物源性饲料时, 每批次要进行非洲猪瘟病毒核酸抽 样检测,同时,驻场兽医每年不少于

2 次对饲料和饲料原料供应 厂家进行生物安全考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禁止泔水喂猪.严格禁止使用泔水喂猪,所有猪肉及 猪肉制品禁止带入猪场,猪场内部产生的餐厨垃圾和泔水,使用 密闭性容器装运到无害化处理点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用水管理.猪场可用自来水或深井水,定期检查水质 质量,防止猪场污水渗漏污染地下水.猪场在使用场区周边水源 ―

5 ― 时,要做认真调查和定期检测,严禁使用受污染的地表水作饮用 水和冲洗栏舍.

(四)兽药及疫苗管理.猪场使用兽药、疫苗、维生素及饲 料添加剂等产品时,必须使用取得生产批准文号的产品,入场及 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消毒处理,并做好详细的采购和使用记录.

五、生产管理

(一)引种管理.种猪场引进种猪和育肥猪场引进仔猪,一 律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引种或引进仔猪前,要考察供应猪场和 所在区域的疫情状况,并实施严格的检疫措施,新引进的种猪必 须隔离饲养 30~45 天、育肥猪仔猪至少隔离饲养

14 天后,经非 洲猪瘟检测阴性方可再混群饲养.采取人工授精的猪场,在进行 人工授精前对每批精液进行取样检测,确保不含非洲猪瘟等病 原.

(二) 制度管理. 坚持 自繁自养 和 全进全出 的饲养方式, 建立较为完善的日常生产管理制度和生产档案记录、 员工操作技 能及培训考核、奖惩制度等,种猪场要有配种、怀孕、产仔、哺育、保育与生长、转群、销售记录和档案.

(三)免疫管理.要根据本场实际情况,建立科学实用的免 疫管理制度和免疫程序,建立疫情报告和规范诊疗用药制度,保 存用药记录,并实行半年度动物防疫报告.制定非洲猪瘟等主要 猪病年度监测计划,有条件的种猪场要开展疫病净化.建立非洲 ―

6 ― 猪瘟疫情处置方案等.

六、人员、车辆及器具管理

(一)人员的管理.猪场要制定详细的预防非洲猪瘟生物安 全培训计划,明确非洲猪瘟生物安全负责人,对猪场所有人员开 展生物安全培训.场区实施封闭管理,严禁外来人员入场(包括 饲料供应商、兽药疫苗推销员、贩猪户及电工、维修工等其他人 员),确因需要,必须严格消毒,经猪场生物安全负责人授权许 可后,方可进入,并建立外来人员登记制度.本场人员不得随意 进出猪场,入场前在场区入口消毒达到规定时间,进入生产区必 须彻底淋浴后更换场内清洗消毒的衣服和鞋帽方可进入. 与泔水 接触的食堂工作人员以及与其它养猪场、屠宰场、集贸市场人员 接触的相关人员严禁进入生产区.

(二)车辆管理.所有运输车辆应该在每次运输完成后立即 清洗消毒.根据场内、场外分离的原则,建立至少两个独立的清 洗消毒站点:场内洗消站点设在猪场周边,专用于本场猪只转运 车辆、饲料运输车辆和本场员工车辆消毒.外部洗消站点离场至 少保持

3 公里,专用于外部饲料、猪只运输车辆以及场外人员车 辆消毒.猪场内车辆应遵循从净区到污区单向流动原则,严禁外 部运输猪只和饲料运输车辆进入猪场

3 公里范围.

(三)器具管理.禁止猪场内部各幢猪舍之间饲料、饲养工 具、 粪污处理和尸体处置设施设备等物品共用. 医疗器械、 兽药、 疫苗等物品在一幢猪舍使用后,原则上不得用于其它猪舍,确需 ―

7 ― 使用的,必须经过严格消毒,注射疫苗和兽药时,要做到一栏猪 一个针头,严禁一个针头打到底.

七、环境控制

(一) 场外环境. 猪场尽可能通过收购和控股等市场化手段, 将周围 3km 范围内养猪场户纳入本场管理范围,不具备条件的, 要牵头建立动物防疫联盟,实行统一防控措施,构建有效的生物 安全屏障,净化养殖场周围 3km 范围内养殖环境.

(二)场内环境.应立足于净化场区、优化布局,场内生活 区、生产区、生产辅助区等区域以绿化充当隔离带.场区净道污 道要分开并有明显标识,禁止净区道路和污区道路交叉,死猪和 粪污处理遵循单向流动原则.场内禁止饲养猫、狗、禽等其它动 物.定期清除猪场内杂草,消除虫蜱滋生环境,制定并实施场内 灭鼠措施.

八、消毒药品和消毒方法

(一)消毒药品.用于建筑物、木质结构、路墙表面、车辆 和相关设施设备消毒可以选用氢氧化钠溶液(烧碱)、生石灰、 氯化物(三氯异氰尿酸)、酚化合物(农可福或菌疫灭)、复方 戊二醛、酸制剂(过氧乙酸)等.用于带猪消毒可选用复方戊二 醛或酸制剂.用于人员洗手消毒可选用柠檬酸、酒精、碘化物、 过氧化物类消毒剂(0.5%新过氧化氢溶液)、季铵盐类消毒剂 (0.5%新洁尔灭)等.

(二)人员消毒.进入场区消毒:到场后通知门卫登记,通―8―过入场消毒通道,脱除外套进行雾化消毒,达到规定时间,再更 换场内消毒衣服和鞋帽进入场区.进生产区消毒:进入生产区要 换生产区已消毒工作服和鞋帽(有条件猪场可设置沐浴消毒), 通过喷雾消毒通道和踩踏 3%-5%烧碱溶液的消毒池, 洗手消毒 进入生产区.进生产单元消毒:进入生产单元前,踩踏 3%-5% 烧碱溶液的消毒桶,洗手消毒,更换生产线工作服和鞋帽,进入 生产线.

(三)车辆消毒.场内必须进入场区的车辆至少要进行

2 次 消毒,在离场区 3km 的消毒站点进行第一次消毒,去除车上所 有垫料、粪便、轮胎上泥土和其他杂物,用碱性洗涤剂或酸性洗 涤剂均匀喷洒至车辆表面,浸泡

30 分钟后,用高压热水冲洗车 辆表面晾干,再用复方戊二醛或酚化合物进行喷雾消毒晾干.在 进入场区前,再重复第一次消毒后,经过场区消毒池方可进入场 区.车辆消毒池消毒剂选择烧碱,每周更换

3 次,有雨水流入每 天更换一次.

(四)物品消毒.本场人员进场时,随身物品须经臭氧和过 氧乙酸熏蒸消毒

8 小时以上,手机、手表等贵重物品须双氧水擦 拭消毒.场外带进场区食品和易耗品须经臭氧熏蒸消毒不少于

30 分钟,水果和蔬菜等新鲜食品须经高锰酸钾或洗洁精等洗涤 消毒. 猪场购进的饲料入库后要用过氧乙酸或戊二醛密闭熏蒸不 少于

2 小时后进入生产区使用.生物制品除去外包装,保留最后 小包装, 采用 75%酒精擦拭彻底消毒后进场. 猪场使用的垫料或 ―

9 ― 沙子等物资放置时间至少是

30 天,否则禁止使用.采购的日常 用具(配种、助产用具以及免疫接种的器材,如注射器、针头、 镊子等用具)在使用前后进行清洗和高温高压消毒.

(五)环境消毒.每半个月进行一次猪场环境大消毒(避开 阴雨潮湿天气),对场区路面和建筑物内通道进行清扫,清除杂 物,然后用 3%烧碱加生石灰混合泼洒消毒,场区大门外

200 米 范围用过氧乙酸、碱类或戊二醛喷洒消毒.猪舍内猪群转出后, 要及时对空栏进行清扫、清洗和消毒,先用 3%~5%烧碱溶液浸 泡栏舍地面和墙面, 然后用添加清洁剂的清水冲洗干净, 晾干后, 再用消毒液进行两次消毒,最后用过氧乙酸或福尔马林熏蒸消 毒.装猪台使用完毕,应清理地面猪粪,然后用流动的清水全方 位冲洗干净,晾干后,用碱类、戊二醛类等消毒药喷洒消毒.井窖、明沟、灌木丛每周用杀虫剂喷洒杀灭蚊蝇和蜱虫等. 不在本规范范围内的生猪养殖场户可参照执行.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19 年2月18 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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