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此身滑稽 2019-07-29
高明区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治理行动及 高风险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安全健康分 类分级监管工作项目 招标文件(招标编号:0724-1601K15N3766) 采购人:佛山市高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招标代理: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佛山 二一六年十月 -

2 -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4

第二章 项目需求.8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12 说明.13 1.资金来源.13 2.采购人.13 3.采购代理机构.13 4.合格的投标人.13 5.合格的服务.13 6.投标费用.13 招标文件.13 7.招标文件构成.14 8.招标文件的澄清.14 9.招标文件的修改.14 文件的编制.14 10.投标的语言.14 11.投标文件构成.15 12.投标文件格式.15 13.投标报价和货币.15 14.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16 15.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6 16.投标保证金.16 17.投标有效期.17 18.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7 投标文件的递交.17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7 20.投标截止期.18 21.迟交的投标文件.18 2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8 23.评标委员会.18 开标与评标.18 24.开标.18 25.投标文件的澄清.19 26.投标文件的初审.19 27.评标.20 28.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22 29.评标结果公示.22 授予合同.22 30.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力.22 31.中标通知书.22 32.签订合同.22 33.中标服务费.22 34.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23

第四章 合同格式.24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30 附件.30 -

3 - 第一部分 自查表.31 1.1 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自评表.32 1.2 评审项目投标资料表.33 第二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35 2.1 投标函.36 2.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38 2.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9 2.4 关于资格声明函.40 2.5 经营状况一览表.41 2.6 相关经营业绩一览表.42 2.7 保证金声明函.43 第三部分 商务技术文件.44 3.1 投标一览表.45 3.2 分项报价表.46 3.3 中小企业投标产品资料.47 3.4 服务条款响应表.49 3.

5、工作方案.50 3.6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51 3.

7、投标文件封面和密封袋封面.52 -

4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5 -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采购代理机构 )受佛山市高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局委托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就高明区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治理行动及高风 险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安全健康分类分级监管工作项目提交密封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 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

2016 年10 月11 日至

2016 年10 月18 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 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 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项目采购内容如下: 1. 招标编号:0724-1601K15N3766 2. 项目名称:高明区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治理行动及高风险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安全健康分 类分级监管工作项目 3. 项目内容及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需求 数量 单位

01 高明区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治 理行动及高风险生产经营单 位职业安全健康分类分级监 管工作项目 详见服务需求

6 家1)投标人应对包内全部服务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中标后不 允许分包、转包.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 符合下列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

2、供应商须是佛山市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职业安全健康分类分级管理暨职业卫生基础建 设培训考核合格单位名单中的单位或具有职业卫生评价资质;

3、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招标文件由采购标代理机构发售.

1、凭以下资料: 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如营业执照副本没有显示具体经营范围,则还 须提供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公示平台查询打印结果) ;

佛山市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职业安全健康分类分级管理暨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培训考核 合格单位名单中的单位的证明文件或提供职业卫生评价资质证书复印件;

-

6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如非法定代表人前来购买的,还需 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有兴趣的投标人代表可于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购 买招标文件.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佛山高新区城南科技园

2 座306(0757-83160061) 或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河江社区泰华路

1 号 (远东名都酒店旁) (0757-88231555) .

2、招标文件发售期:2016 年10 月11 日至

2016 年10 月18 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 至12:00,14:30 至17:00(北京时间).

3、本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为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购标费收款账户信息: 银行开户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佛山市丽日豪庭支行 帐号:718557748571

三、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 年11 月01 日上午 9:30~10:00(北京时间) 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 年11 月01 日上午 10:00(北京时间) 3) 开标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河江社区泰华路

1 号(远东名都酒店旁)

四、 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标书和递交标书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五、 购买了招标文件, 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请在开标前

3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六、 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 (http://ztb.gaoming.gov.cn)和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网(http://www.gmgitc.com)

七、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购人:佛山市高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华路647号

电话:(0757)88218689 联系人:陈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河江社区泰华路

1 号(远东名都酒店旁)

电话: (0757)

88231555、83160061 传真: (0757)

88231555 联系人:刘先生、严先生 二一六年十月十一日

第二章 项目需求 -

8 -

一、项目服务需求 服务需求明细

一、项目概况 根据今年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为落实《佛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佛 山市粉尘h爆企业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 《佛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2016 年佛山市工贸行业安全与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精神, 加强高明区粉尘涉 爆、液氨使用、工业煤气等

19 类高风险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体系建设,有 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粉尘爆炸与职业病危害事故, 高明区今年要开展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治理行 动及高风险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安全健康分类分级监管工作.

二、服务内容

(一)总体要求:

1、对高明区

129 家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及职业卫生条件按照《广东省粉尘涉爆企业 专项整治检查表》进行专业核查,按照一企一表、一隐患一措施 原则,形成 企业粉尘涉 爆核查评价报告 ;

并建立粉尘涉爆非法违法、不合规问题企业清单,协助安监部门集中消 除一批粉尘涉爆重大隐患.

2、对高明区 1.皮革、毛皮及其制品和制鞋业,2.人造板制造,3.纸浆制造,4.石油加 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5.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6.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7.化学 纤维制造业,8.橡胶制品业,9.非金属矿物制品业,10.液氨使用,11.粉尘涉爆,12.工业 煤气,13.冶金,14.有色,15.有限空间作业,16.宝石加工,17.箱包制造,18.船舶维修, 19.危险化学品生产的

19 类高风险、 高危害行业

281 家生产经营单位采用 《佛山市生产经营 单位职业安全健康分类分级评分表(2016 年版) 》评分定级,并尽量通过初次评分、提出整 改意见、帮扶企业达到 C 级或以上标准,力求创建一批 A 级、B 级企业.

(二)项目服务人员配置要求:

1、应为本项目设立由不少于

5 人组成的专业服务队伍,其中负责人

1 人,该负责人须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2、为本项目配置的服务人员不得随意更换,若确实因实际情况需要更换的,须在征得 采购人同意的情况下方可实施.

3、为了便于沟通、联络,本项目服务人员的联络方式应报采购人备案.

(三)服务要求:

1、按照《广东省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整治检查表》对企业进行初次检查;

对企业在《广-9-东省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整治检查表》 中查出的存在问题制作整改指导书, 详细说明并指导企 业应如何整改;

在初次检查后

15 日内,对企业进行复查,在复查之后

3 日内,向区及镇(街道)两级安全监管局提交复查的《广东省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整治检查表》及 企业粉尘涉爆 核查评价报告 (需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 ;

对检查发现企业存在的重大隐患或拒不整改情况, 要及时报告区安全监管局;

以上工作在签订合同后

45 天内完成.

2、协助开展职业安全健康分类分级监管:按照《佛山市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安全健康分 类分级评分表(2016 年版) 》对企业进行初次检查;

对企业评分表的失分项目制作整改指导 书,详细说明并指导企业应如何整改;

在初次检查后

15 日内,对企业进行复查,在复查之 后3日内,向区及镇(街道)两级安全监管局提交复查的《佛山市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安全健 康分类分级评分表(2016 年版) 》 及核查报告(需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 ;

对检查发现企业 存在的重大隐患或拒不整改情况,要及时报告区安全监管局;

以上工作在签订合同后

45 天 内完成.

三、验收标准:

1、 《广东省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整治检查表》及 企业粉尘涉爆核查评价报告 纸质版经 镇(街道)安全监管局复核无误盖章确认后递交区安全监管局,区安全监管局按企业总数的 10%进行抽查,确认无误后通过验收.

2、 《佛山市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安全健康分类分级评分表(2016 年版) 》 及核查报告纸质 版经镇(街道)安全监管局复核无误盖章确认后递交区安全监管局,区安全监管局按企业总 数的 10%进行抽查,确认无误后通过验收.

四、工作任务的分配:

1、采购人将根据被核查企业的所在地、行业特点等情况分类整理于确定成交供应商后 组织各成交供应商采用抽签的形式进行任务分配.

2、不论任务难易程度,被分配任务的成交供应商均应当无条件接受任务,不得无故推 托或拒绝.特殊情况下,成交供应商须提交书面申请、在有充分的理由和依据并经采购人批 准的情况下可放弃任务.

3、 被分配任务的成交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组织进场工作.否则, 除前款所述特殊情况外,将视为违约,采购人将有权按相关奖罚管理规定进行处置. 注:以上分配办法的解释权归本项目采购人.在协议生效期间,为保证公平合理地分配 任务,采购人有权对以上办法做进一步的完善和修订. 特别说明: 由于项目的统筹安排等存在不确定因素, 采购人对本项目协议生效期限内的 任务数量和金额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 即采购人不保证有足够的任务以满足所有成交供应商 获得均等的任务机会.供应商在投标前对此应有足够的风险认识,一经投标,即视为供应商 愿意无条件承担有关风险并放弃一切与此相关的求偿权利. -

10 - 商务要求:

五、报价要求

1、对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治理及高风险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安全健康分类分级监管工作不 得高于

1500 元/家;

对高风险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安全健康分类分级监管工作不得高于

1000 元/家.所有报价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字,且须为唯一的固定值,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所报的价格已包括提供服务过程相关的成本、费用和合理利润.

3、报价方式为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目的地竣工验收交付价.报价中必须包含全额含税 发票、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

六、项目完工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45 天内完成所有工作并提交评价报告.

七、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并项目评价报告经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合同总额的 100%. 因为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 采购人在规定的付款时间内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 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 ,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 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

11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

12 - 说明 1.资金来源 1.1 采购人已获得一笔资金.采购人计划将一部分资金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 项下的款项. 2.采购人 2.1 采购人是指获得资金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或者其他社会组织.本招标 文件的采购人特指 佛山市高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简称采购人或用户 (业主) 或买方. 采购人:佛山市高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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