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烂衣小孩 2019-11-16
浙江万凯新材料有限公司包装新材料(瓶片)生产工艺优化技改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浙江万凯新材料有限公司包装新材料(瓶片)生产工艺优化技改 项目 建设地点:海宁市尖山新区闻澜路

15 号 项目性质:技改 总投资:1075 万元 建设内容与规模:企业总投资为

1075 万元,仅对现有生产线进行改进,淘 汰高能低效电机、购置罗茨风机、节能电机等国产设备,不新增关键设备,形成 年新增

15 万吨(合计

120 万吨)包装新材料(瓶片)的生产能力,其中一期新 增3万吨/年,二期新增

5 万吨/年,三期新增

7 万吨/年.

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可 新增产值

127500 万元.

二、项目周边主要环节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位于海宁市尖山新区闻澜路

15 号,周围主要敏感点分布情况见表 1. 表1项目周围主要敏感点分布情况 序号 保护目标 方位 距厂界 规模 保护级别

1 高尔夫球场 N 2400m

36 洞,2 平方公里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5-2012)二级 标准

2 行政办公用地 NW 2930m 管委会

3 行知小学 NW 3070m 约591 人4行知初级中学 NW 3050m 约440 人5高级技工学校 NW 3240m 未投运

6 尖山新区幼儿园 NW 3050m 约333 人7尖山新区卫生院 NW 2550m 约20 架床位

8 潮韵苑 NW 2950m 约150 户9人才公寓 NW 3000m 约150 户10 凤凰苑 NW 3240m 约130 户11 高点幼儿园 NE 2970m 在建

12 尖山村 NW 4950m 约92 户366 人13 黄湾村 NW 4620m 约627 户2165 人14 厂界 四周 / 一般 声环境

3 类15 区域内河 周边 / 小型河流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 准》(GB 3838-2002) Ⅲ类标准

三、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 (1)预测结果表明,技改项目实施后,正常工况下,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 及敏感点的影响较小, 叠加环境背景值及现有项目同类污染物后,周围环境空气 能满足功能区要求. (2)环评对开车、停车、检修等非正常工况环境影响进行分析,由分析可 知,项目在开车、停车、检修等非正常工况下,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正常情 况下要大,但只要做到本环评提到的各项目针对措施,废气影响是可控的,尚在 可承受范围内.

2、废水 项目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 通过截污管网排入海宁 市尖山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由于项目废水不直接排入附近地表水体,环 评主要对项目废水与海宁市尖山污水处理厂的衔接情况进行分析, 对地表水环境 影响仅作简要分析. (1)项目污水处理站废水处理达标性分析 根据废水治理措施分析, 项目废水经过厂内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可以达标纳 入海宁市尖山污水处理厂处理. 同时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能达到 海宁市尖山污水处理厂的纳管标准,不会对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造成冲击.根 据分析技改项目废水进入海宁市尖山污水处理站在时间和空间上完全可行.因此,本项目废水纳入海宁市尖山污水处理厂处理完全可行. (2)项目废水排放对附近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标后, 排入海宁市尖山污水处理厂进行 集中处理后外排, 不直接排入附近地表水体,因此基本上不会对附近地表水体造 成影响. (3)项目雨水对附近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分析 项目投产后初期雨水收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预处理;

后期雨水已基本不受污 染,由于水质较为简单,基本上与河水水质接近,因此通过雨水管网排入附近陆 域地表水体,基本不会对地表水体造成影响.

3、噪声 项目实施后, 企业只要做到本环评要求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后,其贡献值可 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

3 类标准. 由厂区平面布置图来看, 本项目厂区较大,噪声源强所在车间均布置在厂区 中西部, 与厂区外均有绿化隔声设施,因此该项目经采取本评价提出措施处理后 厂界可以达标.从拟建厂区的位置来看,本项目地处工业区,评价范围内目前无 环境敏感点.因此,总体来讲本项目建设运行不会对周围声环境带来明显影响.

4、固废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 PTA 及IPA 投料装置粉尘、旋风除尘器粉尘、 PET 头尾料和废切片、 低聚物废渣、 过滤器滤芯、 分子筛及催化剂、 废包装材料、 水煤浆渣、锅炉除尘灰、脱硫渣、污水处理站污泥、活性炭过滤器失效活性炭、 实验室废液及废试剂瓶以及生活垃圾. PTA 及IPA 投料装置粉尘直接回用;

旋风除尘器粉尘和 PET 头尾料和废切片作为副产物产品销售,聚酯低聚物废渣、污 水处理站污泥等危险固废要求送往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过滤器滤芯、分子筛及催 化剂由原料供应商回收;

废包装袋给物资回收公司综合利用;

废包装桶由原料供 应商回收;

水煤浆渣混入水煤浆中重复燃烧;

锅炉除尘灰出售给水泥厂利用;

脱 硫渣外卖综合利用;

活性炭过滤器失效活性炭由原料供应商回收利用;

实验室废 液及废试剂瓶委托绍兴华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 清运处理. 所产生的固废分类堆放,并设置专门的防雨棚进行堆放,固废应及时清运. 经过上述处理后, 项目产生的固废基本上能做到综合利用,周围环境基本能维持 现状.

四、主要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该项目的污染防治措施见表 2. 表2本项目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污染物种类 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导热油炉烟气 一期、二期烟气经空气分级燃烧+SNCR、SCR 系统脱硝后, 一期经静电, 二期经布袋除尘处理后, 烟气一并再经 MgO 湿 式脱硫后由 50m 烟囱排放;

三期锅炉烟气经空气分级燃烧 +SNCR、SCR 系统脱硝后,进入静电除尘装置除尘,再经 MgO 湿式脱硫后由 50m 高烟囱排放. PTA 料仓粉尘 投料仓口设有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排 放. 汽提塔尾气、浆料配 制及反应过程中产生 的废气 催化剂配制、添加剂配制、浆料配制废气、工艺塔精馏尾气、 乙二醇液封槽废气、真空系统尾气、乙二醇回用槽尾气从各 呼吸口接管收集经罗茨风机引风作为工艺废水气提吹脱塔用 气;

最终汽提塔尾气进入热媒炉焚烧后通过 50m 烟囱高空排 放. 切粒干燥废气、产品 冷却废气 收集后引至屋顶排放 SSP 连续固相增粘装 置工艺废气 经旋风除尘器处理后进入N2 污水处理站恶臭 净化单元催化氧化生成二氧化碳 及水,定期泄压排放. 污水处理站改造后在均质酸化池、厌氧池、沉淀池、污泥浓 缩池等上部安装集气罩,废气收集后至锅炉焚烧,尾气由烟 囱排放. 食堂油烟 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 废水生产污水、生活污水 改造后的废水处理能力为

2000 t/d,高浓度废水经中和+水解 酸化+UASB+厌氧后进入综合调节池,低浓度废水经气浮后 进入综合调节池,综合调节池出水经二段 A/O 池纳管排放. 固废低聚物废渣、污水处 理站污泥、实验室废 液及废试剂瓶 危废处置单位 PET 头尾料和废切片、 旋风除尘器粉尘 作为副产物销售 过滤器滤芯、分子筛 及催化剂、失效活性 炭 生产厂家回收利用 废包装材料、水煤浆 渣、锅炉除尘灰、脱 硫渣 外卖综合利用 废原料包装桶 供应商回收利用 员工生活垃圾 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环境影响评价基本结论 浙江万凯新材料有限公司包装新材料(瓶片)生产工艺优化技改项目符合国 家、地方产业政策,符合当地的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符合 "三线一单"控制要求;

该项目淘汰原有落后设备,对现有生产工艺进行提升改 造,具有较高的清洁生产水平;

经采取相应措施后,排放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 排放,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预 测分析结果也表明, 项目实施后能维持当地的环境质量达到相应的功能要求.因此,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实施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 主要针对项目建设地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2、主要事项 (1)对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意见或看法 (2)对企业环保行为的看法 (3)对建设项目的意见、看法或要求 (4)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工作的要求或看法

七、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示采取社区、街道等单位宣传栏现场张贴以及网站发布形式进行公 示. 公示时间:2019 年5月29 日~2019 年6月6日.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个人或团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至2019 年5月29 日止)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环保部门联系,建议团 体单位加盖公章, 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公众可登录下方链接下载查阅环 评报告全文.公众若需补充了解相关信息,请在公示期间向环评单位联系索要. 环评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 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万凯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海宁市尖山新区闻澜路

15 号 联系人:张杰 联系

电话:0573-87805078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杭州博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

2030 号 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朝晖路

175 号联锦大厦 A 座1601 室 联系人:张杏青 联系

电话:0571-85785049 (3)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海宁市环境保护局 单位地址:嘉兴市海宁市行政中心二号楼 联系

电话:0573-87289022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告发布单位:浙江万凯新材料有限公司 发布公示时间: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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