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yy888555 2019-11-18
1 池州市贵池区环境保护局 贵环评〔2018〕23 号 关于池州市华兴生物燃料有限公司年产2 万吨 生物质颗粒燃料和

3000 吨机制炭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池州市华兴生物燃料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年产

2 万吨生物质颗粒燃料和

3000 吨 机制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以下简称 《报告表》 ) 已收悉.

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保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 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经我局集体审议,现批复如下:

一、池州市华兴生物燃料有限公司年产

2 万吨生物质颗 粒燃料和

3000 吨机制炭项目位于池州市贵池区涓桥镇七一 村,厂区中心坐标为东经 117.399006°,北纬 30.508485°. 项目租用土地

8000 平方米,建设生产车间、仓库等总建筑 面积

6000 平方米,购置生物质颗粒燃料生产线和机制炭生 产线各一条,利用秸秆、竹屑、木屑等农林废弃物,达到年 产2万吨生物质颗粒燃料和

3000 吨机制炭生产能力. 该项目已于

2017 年12 月19 日通过贵池区发改委备案,

2 备案证号为贵发改备〔2017 〕

107 号,项目代码为2017-341702-42-03-033777. 经池州市贵池区涓桥镇人民政府 审查,项目选址符合涓桥镇总体规划,项目用地符合涓桥镇 土地利用规划.

二、原则同意专家组对《报告表》的技术评审意见,同 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该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环境保 护法》 、 《大气污染防治法》 、 《水污染防治法》 、 《环境噪声污 染防治法》 、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建设项目环境保 护管理条例》和《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 、 《安徽省大气污染 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 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 达标排放.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管理.厂区应科学规划布局,做 到生产作业区与生活办公区分开.厂内道路、生产作业区、 仓库、料库等地面应作混凝土硬化,厂内未硬化的裸土地块 均应进行绿化.原料和成品堆场均应建设封闭式仓库,严禁 露天堆放.项目粉碎、制棒、制粒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应有组 织收集后与炭化窑中尾气全部引入供热灶中作为烘干热源 供热灶的助燃气,烘干后的尾气使用水喷雾湿法除尘装置处 理后,通过不低于

15 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气筒设置在避 开国道可视范围内;

供热灶燃烧室设置旁通系统,在烘干工 序不工作时,将炭化窑尾气在供热灶内通过机制炭助燃后通

3 过15m 高旁通排气筒排放,确保排放的废气达到《大气污染 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 应加强厂区环境卫生管理,采取进出料口处设置围挡措 施、 对厂内道路和作业场所应及时清扫保洁, 定期洒水降尘, 通过以上措施防治后,应确保厂界无组织粉尘排放达到《大 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 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管理.厂区排水应按雨污分流制 进行设计建设,做到 雨污分流 ,严禁违法乱排废水.生 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周围农田农肥使用, 不外排.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管理.优选低噪声、低能耗的设 备, 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设备. 通过采取厂房隔声、 设备内置、基础减振、绿化降噪、加强设备保养维护、合理 安排作业时间等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 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2类标 准要求.

4、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在厂内应按要求建设 一般固废暂存间,做好生产固废的分类收集、贮存和处置管 理工作,不得在厂内长期堆存,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项目生 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散落料全部回收综合利用;

供热灶灰烬 全部收集后用作周围农田农肥使用;

水喷雾湿法除尘装置废 水沉淀池收集的沉淀物全部收集后作为原料使用;

生活垃圾 应分类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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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加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管理.本项目污染物总量 控制指标核定为:SO2 不得超过 0.425 吨/年,NOx 不得超过 0.255 吨/年,烟粉尘不得超过 3.998 吨/年,其中有组织排放 不得超过 3.538 吨/年,无组织排放不得超过 0.460 吨/年.你 公司应加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管理,严禁超总量排放.

四、根据《报告表》 ,本项目须在生产区边界以外设置

50 米的环境卫生防护距离, 你公司应及时报请规划主管部门 和当地政府做好本项目环境卫生防护距离内的规划与建设 管控工作,在环境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建设居住区、学校、医院、文化区等敏感区域.

五、因该项目东侧现建有烟花爆竹仓库,你公司应依法 履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相关手续,做好安全防护措 施,确保本项目建设地与该仓库距离符合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

六、你公司应依法依规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明确单位 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建立健全环保管理的规章制度和 岗位责任制,设置专门环保管理机构,落实环保管理人员, 加强对相关人员的环保业务培训,切实做好本项目的日常环 境保护管理和安全管理工作,杜绝污染事故发生,确保周边 环境安全.

七、该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 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 三同时 制度. 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组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经 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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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 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依法重新报批 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2018 年7月27 日 抄报:池州市环保局 抄送:区发改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安监局、区国土分局,涓桥镇人民政府 发 :区环境监察大队 池州市贵池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7月27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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