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CcyL 2019-11-17
编号:CEL――041 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能源效率标识 实施规则

1 总则 1.

1 本规则依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 质检总局第

17 号令,以下简称《办法》 )制定. 1.2 本规则适用于以蒸汽为热源或以燃油、 燃气直接燃烧为热源的空 气调节或工艺用双效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能源效率标识的使 用、备案和公告. 不适用于两种或两种以上热源组合型的机组.

2 标识的样式和规格 2.1 标识为蓝白背景的彩色标识,长度为

109 mm,宽度为

66 mm. 2.2 标识名称为:中国能效标识(英文名称为 CHINA ENERGY LABEL), 蒸汽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包括以下内容: (1)生产者名称(或简称) ;

(2)产品规格型号;

(3)能效等级;

(4)单位冷量蒸汽耗量(kg/(kW・h));

(5)加热源耗量(kg/h);

(6)制冷量(kW);

(7)依据的能源效率国家标准编号. 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包括以下内容: (1)生产者名称(或简称) ;

(2)产品规格型号;

(3)能效等级;

(4)性能系数(W/W);

(5)热源消耗量(kW);

-

1 - (6)电力消耗量(kW);

(7)制冷量(kW);

(8)依据的能源效率国家标准编号. 2.3 标识的最小样式和规格见附件 1.

3 能源效率检测 3.1 蒸汽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的单位冷量蒸汽耗量、制冷量和加 热源耗量的检测方法依据 GB 29540《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能效限 定值及能效等级》和GB/T 18431《蒸汽和热水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水 机组》的现行有效版本.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的性能系数、 制冷量、电力消耗量和热源消耗量的检测方法依据 GB 29540《溴化 锂吸收式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和GB/T 18362《直燃型 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的现行有效版本. 3.2 检测报告的格式见附件 2-《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能源效率检 测报告》 (以下简称检测报告) . 3.3 生产者或进口商可利用自身的检测资源, 也可委托经中国合格评 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实验室对产品进行检测. 出具能源效率检测报告的实验室(检测资源)应提交检测能力备 案材料,材料应包括人员能力、设备能力和检测管理规范等内容. 授权机构可对未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检测资 源的能力进行核验.

4 标识信息的标注 4.1 生产者是指对产品质量负有法律责任的产品品牌所有者或使用 者. -

2 - 4.2 产品规格型号依据 GB/T

18431 或GB/T

18362 的现行有效版本的 要求编制,亦可使用企业自己的编号,并与铭牌上的标注相一致. 4.3 制冷量、电力消耗量、热源消耗量、加热源耗量、性能系数、单 位冷量蒸汽耗量和能效等级应依据 GB

29540 的现行有效版本和检测 报告确定.能效标识标注的制冷量、电力消耗量、热源消耗量、加热 源耗量、 性能系数和单位冷量蒸汽耗量应不超出相应能效等级的取值 范围. 4.4 依据国家标准为 GB

29540 的现行有效版本.

5 标识的印制和粘贴 5.1 生产者或进口商自行印制标识,并对印制的质量负责. 5.2 标识应采用

80 g 及以上铜版纸印制. 5.3 标识应粘贴在机组正面明显部位. 5.4 出厂或进口的每一台(套)机组均应加施标识,并在产品说明书 或出厂资料中予以说明. 5.5 加施在机组上的标识应符合本规则第

2 条的规定,图案、文字和 颜色不得进行更改. 标识规格可在本规则第 2.1 条规定的基础上按比 例放大. 5.6 如果在产品说明书、外包装物以及宣传中使用标识,标识可按比 例放大和缩小,可以黑白印刷标识,但标识中的文字应清晰可辨.

6 标识的备案 6.1 生产者或进口商应按产品规格型号逐一备案.溴化锂吸收式冷水 机组型号不同但热源类型、机组结构形式、单位冷量蒸汽耗量或性能 系数相同的产品作为一个备案单元, 相同备案单元的产品填写一份备 -

3 - 案表, 提交备案单元内制冷量最大值、 最小值、 中间值三份检测报告, 其它规格产品可不提交检测报告. 备注:热源类型指直燃型和蒸汽型,蒸汽型需区分蒸汽压力. 6.2 生产者或进口商应当自使用标识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备案,通过 信函等方式向授权机构提交 《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能源效率标识备 案表》 (见附件 3) ,以及《办法》所规定的相关备案材料,并同时在 中国能效标识网 (www.energylabel.gov.cn)上填写相关备案信 息. 备案材料应完备、真实. 6.3 产品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向授权机构重新备案. 6.4 授权机构应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标识信 息的核查和备案工作(因生产者或进口商修改、补充材料的时间不计 算在内) . 对符合本规则第 6.2 条要求的,由授权机构对标识信息进行登 记、存档、编备案号,并在 中国能效标识网 上公告. 对不符合本规则第 6.2 条要求的, 由授权机构通知生产者或进口 商及时修改、补充材料或者更换已使用的标识. 6.5 生产者或进口商应在每年

3 月15 日前,向授权机构提交上一年 度的标识使用情况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各型号的标识备 案情况;

标识的监督处罚情况;

标识使用情况等能效标识相关的资料. 6.6 外文材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

7 标识的公告 7.1 对于通过备案核验的企业,授权机构应在 中国能效标识网 上 公告其已备案产品的标识信息,并定期在相关媒体上公告已备案产品 -

4 - 的标识信息. 7.2 授权机构按标识的备案号公告备案信息. 7.3 授权机构应建立产品能源效率数据库, 向生产者和消费者等提供 产品能源效率信息查询服务,及时公告标识的核验和监督检查情况. 7.4 授权机构接受生产者和消费者等对标识的投诉,

电话: (010) 58811738,

网址: 中国能效标识网 (www.energylabel.gov.cn). -

5 - 附件

1 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能源效率标识 样式与规格 图1蒸汽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 图2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 -

6 - 注:标识样式以二级为例,实际标识等级按产品能源效率等级确 定.请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发布的《中国 能源效率标识基本样式》(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

2004 年第

71 号). -

7 - 附件

2 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 能源效率检测报告 报告编号: 检测单位(盖章) : 主检: 日期: 审核: 日期: 批准: 日期: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者/商标: 委托单位: 制造单位: -

8 - 注意事项1.报告无 检测报告专用章 或 检测单位公章 无效. 2.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 检测报告专用章 或 检测单位公章 无效. 未经委托单位书面同意,不得复制本报告的任何部分. 3.报告无主检、审核、批准人签字无效,报告应加盖骑缝章. 4.报告涂改无效. 5.若对检测报告持有异议,应于收到报告之日起

15 日内向检测单位提 出,逾期不予处理. 6.委托检测仅对来样负责. 7.检测和判定依据为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所 引用标准的现行有效版本. -

9 - 检测报告报告编号: 共页第页规格型号 样品名称 商标抽样单序号 样品等级 抽(送)样地点 样品数量 抽(送)样日期 样品基数 到样日期 原编号或 生产日期 检测和判定 依据 检测项目 制冷量、电力消耗量、热源消耗量、性能系数、加热源耗量、 单位冷量蒸汽耗量 检测结论对XXXX 生产的型号为 XXXX 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的制 冷量、电力消耗量、热源消耗量和性能系数(制冷量、加热 源耗量、单位冷量蒸汽耗量)项目进行检测,所检项目符合 GB

29540 和GB/T

18362 或GB/T

18431 的相关要求,其能效 等级为 X 级. (以下空白) (检测报告专用章) 年月日-10 - 报告编号: 共页第页机器类型 直燃型 蒸汽型 蒸汽型机组蒸汽压力 0.4 MPa 0.6 MPa 0.8 MPa 模块化 是否其他载冷剂 有,______ 无 部分负荷运行 可以 不可以 屏蔽泵变频 有无出厂结构形式 整体式 分体式 自动抽气装置 有无烟气热回收器(仅直燃型) 有无制热功能(仅直燃型) 有无能量调节装置(仅蒸汽型) 有无凝水换热器(仅蒸汽型) 有无保温防护壳罩 有无热交换器 板式 管壳式 电源类型 交流

220 V 交流

380 V 其他_ 控制系统 单片机 可编程(PLC)控制 其他________ 是否充注溴化锂溶液 是否蒸发器 一段 两段 外形尺寸(长*宽*高) (mm*mm*mm) 制冷剂/灌注量(kg) 样品描述及说明其他说明: -

11 - 报告编号: 共页第页样品描述及说明附样品铭牌和照片(产品外观及重要零部件) ,照片要求清晰可见. -

12 - 报告编号: 共页第页检测结果序号检测项目 技术要求 额定值 标准 规定值 实测 值 单项 判定 能效 等级 判定

1 制冷量 按GB/T

18362 或GB/T

18431 的规定,实测制 冷量不应小于额定制冷 量的 95%. 单位:kW

2 热源消耗 量(直燃 型) 按GB/T

18362 的规定, 实测热源消耗量不应大 于额定热源消耗量的 105%. 单位:kW

3 电力消耗 量(直燃 型) 按GB/T

18362 的规定, 实测电力消耗量不应大 于额定电力消耗量的 105%. 单位:kW

4 加热源耗 量(蒸汽 型) 按GB/T

18431 的规定, 实测加热源耗量不应大 于额定加热源耗量的 105%. 单位:kg/h

5 性能系数 (直燃 型) 按GB

29540 的规定,实 测性能系数不应小于相 应能效等级的限值,并 不小于额定值的 95%. 单位:W/W

6 单位冷量 蒸汽耗量 (蒸汽 型) 按GB

29540 的规定,实 测单位冷量蒸汽耗量不 应大于相应能效等级的 限值,并不大于额定值 的95%. 单位:kg/(kW・h) -

13 - 附件

3 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 能源效率标识备案表

一、备案方声明 本组织保证如下: 使用的能源效率标识信息与备案信息一致;

本型号产品变更能源效率标识时,向授权机构更新备案;

确保该型号产品始终符合能源效率标识使用的相关要求.

二、能源效率标识备案信息 生产者名称:规格型号:_商标:__ 序号 规格型号 性能系 数(W/W) 单位冷 量蒸汽 耗量 (kg/(k W・h)) 电力消 耗量 (kW) 热源消 耗量 (kW) 加热源 耗量 (kg/h ) 制冷 量(kW) 能效等级备注:性能系数、电力消耗量、热源消耗量和制冷量为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水 机组必填项;

单位冷量蒸汽耗量、加热源耗量和制冷量为蒸汽型溴化锂吸收式冷 水机组必填项.

三、初始使用日期 本标识于 年月日开始使用. -

14 -

四、其他信息 样品描述 机器类型 直燃型 蒸汽型 蒸汽型机组蒸汽压力 0.4 MPa 0.6 MPa 0.8 MPa 模块化 是否部分负荷运行 可以 不可以 屏蔽泵变频 有无出厂结构形式 整体式 分体式 自动抽气装置 有无烟气热回收器(仅直燃型) 有无制热功能(仅直燃型) 有无能量调节装置(仅蒸汽型) 有无凝水换热器(仅蒸汽型) 有无保温防护壳罩 有无热交换器 板式 管壳式 电源类型 交流 220V 交流 380V 其他___ 控制系统 单片机 可编程(PLC)控制 其他____ 是否充注溴化锂溶液 是否蒸发器 一段 两段 外形尺寸(长*宽*高)(mm*mm* mm) 制冷剂/灌注量(kg) 备案方: 公章 日期: -

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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