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棉鞋 2019-11-16
经建设项目集中审批小组研究和签批,对《山东同鑫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年加工

5 万平方米彩钢 复合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以下审批意见:

一、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朱刘街道

309 国道与团结路交叉口西北角

300 米路 西,项目法人代表李东民.

项目总投资

11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10 万元.项目总土地面积为

3000 平 方米.总建筑面积

1380 平方米,其中生产车间

2 座600 平方米,办公用房

70 平方米,原料仓库

20 平 方米, 产品仓库

690 平方米. 项目购置彩钢复合板生产线、 行吊、 叉车、 切割机等生产设备共

6 台 (套) . 项目原辅材料为白乳胶、彩钢卷、岩棉、带钢.项目生产工艺流程为:彩钢卷、岩棉―涂胶、复合― 切割―成品入库.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加工

5 万平方米彩钢复合板的生产能力.在落实相应的污染 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能够满足环境保护要求,同意项目建设.

二、该项目须重点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及以下要求:

1、严格遵守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原则.

2、严格按照审批工艺和审批范围组织生产.项目不得新上电镀、喷漆等任何表面处理工艺.

3、项目采用电(空调)制冷和取暖,不得新上燃煤(燃油)锅炉.

4、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旱厕处理后,用于周围农作物追肥,不得外排.项目必须 采取严格防渗措施,不得造成污水下渗污染地下水.

5、项目生产过程须在密闭车间中进行.项目涂胶、复合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 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治理后通过

15 米排气筒 P1 排放,排放确保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项目切割工序产生的粉 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治理后通过

15 米排气筒 P2 排放,排放确保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 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要求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6、选用低噪声设备,对生产机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2 类标准.

7、项目下脚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包装材料经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不得外排;

生活 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统一处理.所有固体废物必须全部综合利用,不得造成二次污染,并符合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项目废胶桶、废 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建设 危险废物暂存库,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管理运行,外运处置的危险废物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运输 和处置.

8、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和污染危 害.

9、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后,其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 大变动的,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 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须报我局重新审核.

10、根据新的有关政策与标准要求,及时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提升污染防治能力,确保污 染物达标排放.

11、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其主体工程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12、你单位在接到本批复意见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送昌乐县环境监 察大队和当地环保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监察.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