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erise银子 2019-11-16
制作 张玉萍

电话:010-83251716 E-mail押zqrb9@zqrb.

sina.net DISCLOSURE 信息披露 D D3

32 26

6 2019 年3月28 日 星期四 (上接 D325 版) B、现金结算方式 权证以现金结算方式行权时, 按确定的金额扣减交易费用后的余额与结转的 权证成本、估值增值或减值的差额确认衍生工具收益,同时,将原计入该权证的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入衍生工具收益. 放弃行权,在放弃行权确定日,按结转的权证成本、估值增值或减值,确认衍生 工具收益,同时,将原计入该权证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入衍生工具收益. ( 4) 资产支持证券 取得资产支持证券时,按公允价值入账;

取得资产支持证券支付的款项时,区 分属于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本金部分和证券投资收益部分, 将收到的本金部分冲减 成本,将收到的收益部分冲减应计利息 ( 若有)后的差额,记入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 入,其他与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相关业务的账务处理比照债券投资.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根据返售协议,按照应付和实际支付的金额确认入账;

返售前,按照实际利率 逐日计提利息,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 收入;

返售日,按照应收或实际收到的金额与账面余额和应收利息的差额,计算确 认利息收入. 根据回购协议,按照应收和实际收到的金额确认入账;

融资期限内,按照实际 利率逐日计提利息,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 利息收入;

到期回购时, 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与账面余额和应付利息的差 额,计算确认利息支出. ( 6)股指期货投资 股指期货在买入和卖出合约时, 记录初始合约价值. 估值日对股指期货估值 时,按当日与上一日估值的差额,将估值增值或减值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买入合约卖出平仓、卖出合约买入平仓或到期交割时,采用移动加权方法结转 平仓合约的初始合约价值. 日终结算时,对股指期货进行估值,确认平仓损益,进行 当日无负债结算,并对合约占用的交易保证金进行调整. ( 7) 其他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 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时的收入或支出计入当期损益,直线法与实际利率法 确定的金额差异较小的可采用直线法.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估值原则遵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 年9月5日发布的 《 中国 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 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和中国证 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2014 年11 月13 日发布的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 工作小组关于

2015 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 ( 以下简称 新估值标 准 )及《关于

2015 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估值处理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具体 估值方法如下: ( 1)股票投资 上市交易的股票按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

估值 日无市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应采用最近交易 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 最近交易的市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 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 使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影响在 0.25%以上的,应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限售期的股票,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发行的股票、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 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 等,参考 《 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进行估值. ( 2)债券投资 本基金在对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的固定收益品种估值时, 主要依据由第三方 估值机构提供的价格数据. 第三方估值机构包括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 ( 以下简称 中央结算公司 )和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第三方估值机构根据以下原则确定估值品 种公允价值:对于存在活跃市场的情况下,以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作为计量 日的公允价值;

对于活跃市场报价未能代表计量日公允价值的情况下,对市场报价 进行调整以确认计量日的公允价值;

对于不存在市场活动或市场活动很少的情况 下,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未上市流通的债券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计量. ( 3)权证投资 上市权证按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

估值日无市 价,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应采用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 值. 估值日无市价,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应参考类似投资 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有充足证据 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最近交易的市价进行调整,确定 公允价值;

首次发行未上市的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 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计量;

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以及停止 交易、但未行权的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 4)股指期货投资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合约,一般以估值当日结算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无结算价 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结算价估值. ( 5)其他投资品种 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 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品种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 6)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处理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 基金管理 人应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 7)实际投资成本与估值的差异处理 实际投资成本与估值的差异计入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科目.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依法有权抵销债权债务且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 金融资产与 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列示. 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 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 7.4.4.7 实收基金 本基金单位总额不固定,基金单位总数随时增减. 基金合同生效时,实收基金 按实际收到的基金单位发行总额入账;

基金合同生效后,实收基金应于基金申购、 赎回确认日根据基金契约和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有关事项进行确认和计量. 7.4.4.8 损益平准金 基金管理公司于收到基金投资人申购或转换申请之日起在规定的工作日内, 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确认日,按实收基金的余额占基金净值的比例,计算 有效申购或转换款中含有的实收基金部分,确认并增加实收基金,按基金申购或转 换款与实收基金的差额,确认并增加损益平准金. 基金管理公司于收到基金投资人赎回或转换申请之日起在规定的工作日内, 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确认日,按实收基金的余额占基金净值的比例,对基 金赎回款或转换转出款中含有的实收基金,确认并减少实收基金,按基金赎回款或 转换转出款与实收基金的差额,确认并减少损益平准金.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 1)股票投资收益 于卖出股票交易日确认,按卖出股票成交总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 2)债券投资收益 于卖出债券交易日确认, 按应收取的全部价款与其成本、 应收利息的差额入 账. ( 3)股利收入 于除息日确认,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入账. ( 4)债券利息收入 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金额入账. ( 5)存款利息收入 逐日计提,按本金与适用的利率计提的金额入账. ( 6)买入返售证券收入 在证券持有期内采用实际利率逐日计提,按计提的金额入账. ( 7)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于估值日,对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公 允价值变动形成的损益进行确认;

卖出股票、债券、权证等资产时,将原计入该卖出 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入股票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收益、 衍生工具收益等科 目.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 1)基金管理人报酬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一年内, 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1.5%的年费 率逐日计提. 本基金合同生效满一年后,本基金采用浮动管理费率,基金合同生效日的每个 季度对日,根据基金在该日之前 ( 不含该日)连续一年的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与该日业绩比较基准进行比较. 当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高于该日业绩比较基准 (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 率小数点后保留位数与该日业绩比较基准小数点后位数相同)时,该日起 ( 含该日) 至下一个季度对日 ( 不含该日)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3.00%年费 率计提. 当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等于该日业绩比较基准,该日起 ( 含该日)至下一 个季度对日 ( 不含该日) 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0%年费率计 提. 当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低于该日业绩比较基准,该日起 ( 含该日)至下一 个季度对日 ( 不含该日)本基金将不收取管理费. ( 2)基金托管费 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2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 3)交易费用 对股票、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权证等交易过程中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 取得或处置某项基金资产或承担某项基金负债的新增外部成本, 包括支付给交易 代理机构的规费、佣金、代征的税金及其他必要的可以正确估算的支出,在资产交 易日确认各项交易费用. ( 4)利息支出 对银行借款利息支出、交易性金融负债利息支出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在 借款期或融资期内按实际利率逐日计提并确认入账.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投资者可选择现 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若 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 配权;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 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本基金收益每年最 多分配

12 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 50%,若《基金合 同》........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