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黑豆奇酷 2019-07-29

1 ― 西安市人民政府文件 市政发〔2018〕56 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西安市 铁腕治霾・保卫蓝天 三年行动 方案(2018―2020 年) (修订版) 》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 铁腕治霾・保卫蓝天 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 年) (修订版) 》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 组织实施.

原《西安市 铁腕治霾・保卫蓝天 三年行动方案 (2018―2020 年) 》从即日起废止,原方案中目标、任务和要求 与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不再另行下发通知.另,本方 案中各项任务及工作分工,将根据省、市机构改革调整后的部门 ―

2 ― 职能,再行发文明确.

2 ―

3 ― 西安市 铁腕治霾・保卫蓝天 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 年) (修订版) 为全面对标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陕西 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 年) (修订 版) 》 ,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标本兼治,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 治行动,改善全市空气质量,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 省、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 五新 战略任务,实现空气质量追赶超越.按照 治霾十法 ,坚持铁腕 治霾、科学治霾、协同治霾,大力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 结构和用地结构,狠抓重污染天气应对,使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大 幅减少,颗粒物浓度明显降低,重污染天数明显减少,空气质量明 显改善,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明显增强.

(二)工作目标. 巩固提升大气污染治理第一阶段成果, 以颗粒物 (PM

10、 PM2.5) 污染防治为重点, 协同推进氮氧化物 (NOX) 、 挥发性有机物 (VOCs) 等臭氧(O3)前体污染物控制.2018 年,全市优良天数达到

243 天,细颗粒物(PM2.5)浓度达到

60 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 ―

4 ― (PM10)浓度达到

126 微克/立方米;

2019 年,全市优良天数达到

257 天,细颗粒物(PM2.5)浓度达到

54 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 物(PM10)浓度达到

122 微克/立方米;

到2020 年,全市优良天数 达到

263 天,细颗粒物(PM2.5)浓度达到

51 微克/立方米、可吸入 颗粒物(PM10)浓度达到

119 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数明显减少, 二氧化氮(NO2)浓度上升和臭氧(O3)污染加重的趋势得到遏制, 二氧化硫(SO2) 、一氧化碳(CO)年均浓度争取达到国家环境空 气质量二级标准.

(三)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治霾、精准施策.立足当前、谋划长远,既要找准病 根、搞好顶层设计,又要抓住要害、强力攻坚克难,确保数据真、 监控真、叫板真,任务实、措施实、责任实,部署快、推进快、见 效快.突出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既要在应急响应时期,采取超常 措施强力治标, 削峰降值、 遏制大气污染严重态势;

更要冬病夏治、 四季长治,着力调整优化产业、能源、运输、用地结构,提高治霾 的科学性、精准性和长效性. 坚持协同治霾、合力攻坚.树立大局意识,打破 城墙思维 , 聚焦区域特点,实施协同应对,落实汾渭平原及关中地区大气污染 治理联防联控;

坚持群防群治,强化同防同责,调集各方资源,集 中全民力量,形成全社会 同呼吸、共奋斗 的治霾氛围;

创新体 制机制,优化工作模式,构建防控体系,解决突出问题,实现全市 大气污染治理整体协调推进. ―

5 ― 坚持铁腕治霾、严管真抓.严格落实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要求,切实夯实 行业牵头、属地管理 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敢 于动真碰硬,加大追责问责,实施铁腕行动.建立完善全链条、无 缝隙、闭环式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强化线上线下管控,实施点对点 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始终保持治霾高压态势,确保大气 污染治理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二、重点任务

(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业绿色发展. 1. 强化源头管控.

2018 年, 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

2019 年, 完成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制定 更严格的产业准入门槛,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 产业目录.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禁止新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建设项目,对现有的化工、建材、 有色等项目的改、 扩建环境影响评价, 应满足区域、 规划环评要求. 禁止新增化工园区. (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规 划局、市国土局、市水务局、市农林委、市建委、市秦岭办等参与. 排名第一位的牵头部门为总牵头部门,下同;

各区县政府,西咸新 区、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 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2.优化产业布局.严格执行《关中地区治污降霾重点行业项 目建设指导目录(2017 年本) 》 ,禁止新建、扩建燃煤发电、燃煤 热电联产和燃煤集中供热项目,禁止新建、扩建和改建石油化工、 ―

6 ― 煤化工项目.按照区域功能区划分要求,编制产业发展规划,全市 现有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区,按照产业布局规划要求,实施落 后产业、行业清退. (市发改委、市工信委牵头,市国土局、市规 划局参与) 3.严控 两高 行业产能.逐年制定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企 业退出工作方案,对已明确的退城企业,要明确时间表,逾期不退 城的予以停产.重点压减水泥(不含粉磨站) 、石油化工、煤化工、 防水材料(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 、陶瓷(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 、 保温材料(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等行业企业产能.到2020 年, 全市建成区基本完成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 (市工信委 牵头,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参与) 严禁新增水泥、铸造、电解铝和平板玻璃等产能,执行严于国 家的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

新、改、扩建涉及 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采用公路运输. (市工信委 牵头,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交通局等参与) 4.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严格执行质量、 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依法依规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 产能压减力度.严防 地条钢 死灰复燃. (市发改委、市工信委 牵头,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工商局等参 与) 5.强化 散乱污 企业综合整治.全面开展 散乱污 企业 及集群综合整治行动.根据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以及土地、 ―

7 ― 环保、质量、安全、能耗等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市 散乱污 企业 及集群认定、整治标准.实行拉网式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实施分 类处置.列入关停取缔类的,基本做到 两断三清 (切断工业用 水、用电,清除原料、产品、生产设备) ;

列入整合搬迁类的,要 按照产业发展规模化、现代化的原则,搬迁至工业园区并实施升级 改造,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列入升级改造类的,树立行 业标杆, 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 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 建立 散 乱污 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坚决杜绝 散乱污 企业项目建设和已 取缔的 散乱污 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2019 年底前,全市 散乱污 企业整治基本完成. (市工信委牵头,市环保局、市发 改委、市国土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安监局等参与) 6.深化工业污染治理.重点工业污染源全面安装烟气在线监 控设施,监督污染源企业确保在线监测数据的真实、准确.严格落 实《陕西省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和排放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 年) 》 ,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对涉气污染源企业开展 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及时报环境保护部门.将烟气在线监测数据 作为执法依据,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对于污染物排放不 达标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

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责令停业、关闭.鼓励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第三方社会化专 业机构开展监测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营管理. 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 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度,2020 年底前,完成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 定的行业许可证核发. (市环保局牵头) ―

8 ― 7.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颗粒物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石油化工工业、合成树 脂工业、聚乙烯工业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全面执行大气污染 物特别排放限值, 暂未出台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的涉及挥 发性有机物排放的行业执行陕西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DB61/T1061―2017) .按省上要求,推动实施重点行业超低排放 改造.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开展建材、有色、火电、铸 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对物料 (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实施 深度治理,2019 年底前基本完成. (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 工信委参与) 8.推进各类园区循环化改造、规范发展和提质增效.加快现 有各类园区的改造升级,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延伸产业链,提 高产业关联度,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土地集约利用、资源能源 高效利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对不同性质园区加强分类指导,鼓 励创建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完善园区集中供热设施,积 极推广清洁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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