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苹果的酸 2019-11-12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数字化车间示范工程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网上公示 公众朋友们你们好: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数字化车间示范工程建设项目正在开展环评 工作,为了让你们及时了解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及你们生活可能产生的影响, 倾听你们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按照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 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 号)规定,特向公众公示如下信息:

一、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数字化车间示范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规模:新建

2 号军工厂房,统筹新建建筑面积

20645 平方米,其中本 项目涉及新建建筑面积

17405 平方米;

针对解决厂房数字化和装备自动化程 度低等问题,新增、 改造升级工艺设备

34 台(套),实现智能化设备全覆盖.

建设内容:厂址位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厂前路

9 号.新建一 座2号军工厂房,建筑面积 17405m2 ,位于现有军工分厂东侧,在原有军工分 厂厂房和新建的

2 号军工厂房内增加

30 台工艺设备,主要包括数控机械加工 设备、 立体库、 激光自动导引车、 起重设备等;

升级改造表面处理车间内的设备, 主要包括表面处理线槽体的换新(大件镀铬线、大件酸洗磷化线槽体和管路的 更换,工艺不变,只更换槽体及管路)、废气处理设备的更新(表面处理线包 含的

6 条生产线的废气处理设备的更新,处理方法不变,仅更换处理设备)、 硬质阳极氧化线配套的制冷机房的更新(拆除原有的氨制冷设备,更换制冷 剂为 R22 的制冷设备)、含铬废水处理站设备更新(增加一套总铬/六价铬在 线监测设备,更换污水处理站反应槽槽体).

二、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和预期达到的环境效果 (1)废水:本项目不新增员工,依托公司现有员工,生活污水不增加. 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主要为含铬废水、 酸碱废水、 磷化废水、 废气处理废水、 车间冲洗废水.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经厂区下水管网进入厂内污水 综合处理回用中心处理;

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进入厂区下水管网,进入厂 内污水综合处理回用中心处理.在污水综合处理回用中心处理后的废水达到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后,回用于厂内生产,不外 排,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2)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表面处理工序产生的铬酸雾、硫酸 雾、 HCl、 NO2 及氟化氢气体,经槽边集风系统收集后,经过净化塔(多面塑料 球+碱水喷淋)处理后由 15m 高排气筒排放.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工件表面 处理过程中未被捕集到的酸雾,包括铬酸雾、 硫酸雾、 HCl、 NO2 及氟化氢气体, 采取加强生产车间的密封,提高有组织收集率,减少无组织排放,在车间内 形成微负压状态等措施.项目各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浓度均低于《电镀污染物排 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

5 标准要求,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3)噪声:项目运行后设备采取隔声、 减震等措施,厂界噪声均满足 《工 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3 类声环境功能区工业企 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即昼间 65dB(A),夜间 55dB(A).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中,废金属屑、废边角料经分 类收集后回用于厂内生产;

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中,电镀污泥、磷化污泥暂存在电镀污泥暂存间,砂 轮沫、油泥、废机油暂存在废机油暂存间,废切削液暂存在乳化液处理站,废 去离子树脂暂存在军工厂房内专门存放处. 电镀污泥、 磷化污泥、 油泥、 废机油 和废去离子树脂委托黑龙江云水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处理,废切削液依托 厂内乳化液处理站处理.固体废物处置率 100%.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 综合环境空气、 地表水环境、 声环境和固体 废物影响评价结果,项目在全面严格落实本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 施并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对环境空气、 地表水环境、 地下水、 声环境等造成的不 利影响较小,同时得到了公众的支持,该项目的正面效应大于负面效应.因此, 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在严格实施环保对策措施的条件下,本项目的建设是 可行的.

四、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联系人:李江

电话:0452-6809983

邮箱:

五、环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辛辰

电话:0451-82582507

邮箱:837250727@qq.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 (2)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担心及要求 (3)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 (4)公众对本项目建设及工程选址所持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根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 (环发[2006]28 号)的有关规定, 本项目的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审前,采取公开环境影 响报告书简本、 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 咨询专家意见、 召开公众参与座谈会等方 式征求公众的意见,公众可通过填写调查表、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提出 自己的意见.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 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 谢谢您的参与和合作!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2018 年10 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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