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2019-07-2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 国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国泰君安 或 保荐机构 ) 作为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菲达环保 或 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对菲达环保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进行了审慎 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证券发行上市及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13]80号《关于核准浙江 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3,444,725股,发 行价11.

85元/股,共募集资金751,819,991.25元,减除发行费用19,035,142.85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32,784,848.40元(以下简称 2013年募集资金 ). 2013年募集资金于2013年3月19日到账,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有限合伙) 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13〕50号《验资报告》.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2013年募集资金295,848,639.00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32,960,723.83元,201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62,887,915.17元;

剩余2013年募集资金为40,178,354.87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 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3,256,278.67元, 不包括注销偿还银行贷款 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基本账户的存储余额14,133.20元,不包括当时已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4亿元).截止目前,除按规定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及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其余募集资金均存放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内.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专户余额情况

2013 年3月,公司、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诸暨支行、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等四家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 有关情况详见于

2013 年3月27 日披露的公告 2013-011 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14 年8月,公司召开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之后,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 保荐人 )签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书》,聘请保荐人担 任公司

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 根据相关规定,

2014 年9月, 公司、保荐人与各开户行分别签署了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有关情况详见于

2014 年9月26 日披露的公告 2014-065 号《浙江菲达环保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履行协议情况良好,无违法违规事项发生. 截至

2015 年12 月31 日,2013 年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专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已使用金额 存储余额 承诺投资项目

1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诸暨 支行

1211024029 245247019 460,084,848.40 157,943,019.46 13,458,920.46 大型燃煤锅炉 微细粉尘减排 技术装备产业 化建设项目

2 浙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杭州分行

3310010010 1201005517

31 90,330,000.00 7,240,251.02 14,137,145.04 除尘设备配套 高频电源及节 能控制器产业 化建设项目

3 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绍兴诸暨 支行

5779028397 10118 62,370,000.00 10,665,368.52 12,582,289.37 大气污染防治 工程研究中心 建设项目

4 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杭州玉泉 支行

7332510182 600057686 120,000,000.00 120,000,000.00 0(销户,注2) 偿还银行贷款 项目 合计 732,784,848.40 295,848,639.00 40,178,354.87 (注3) 注1: 存储余额 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注2:详见于

2016 年1月4日披露的公告 2016-001 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注3: 不包括已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4 亿元. 公司于

2015 年3月12~

13 日将上述

4 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于

2016 年1月19 日将

4 亿元全额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户,详情请见于

2016 年1月20 日披露的公告 2016-003 号《浙江菲达环保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归还募集资金公告》.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促进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在不影 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于2016 年1月25 日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 3.5 亿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 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临2016-008) ,详见清单: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大型燃煤锅炉微细粉尘减排技术装备产业化 建设项目 25,000 除尘设备配套高频电源及节能控制器产业化 建设项目 8,000 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2,000 合计 35,000 截至

2016 年3月31 日,2013 年最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初始存放金额 已使用金额 投入进度(%)存储余额 (注1)

1 大型燃煤锅炉微细粉尘 减排技术装备产业化建 设项目 460,084,848.40 174,839,191.23 38.00 36,600,865.56

2 除尘设备配套高频电源 及节能控制器产业化建 设项目 90,330,000.00 7,240,251.02 8.02 4,173,061.77

3 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研究 中心建设项目 62,370,000.00 13,863,312.52 22.23 29,452,120.59

4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120,000,000.00 120,000,000.00 100.00 0(销户,注2) 合计 732,784,848.40 315,942,754.77 - 70,226,047.92 (注3) 注1: 存储余额 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注2:详见于2016年1月4日披露的公告2016-001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 注3:不包括已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3.5亿元. 经公司预计,大型燃煤锅炉微细粉尘减排技术装备产业化建设项目尚需投入 设备6,170万元,尚需基建投入 71,848,567.50元,另扣除项目铺底流动资金 9,100万元,预计将产生62,052,298.06元项目余额;

除尘设备配套高频电源及节 能控制器产业化建设项目将产生84,173,061.77元的余额.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加快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升公 司经营业绩,本着有利于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计划将募投项目 大型燃煤 锅炉微细粉尘减排技术装备产业化建设项目 和 除尘设备配套高频电源及节能 控制器产业化建设项目 所剩余募集资金部分变更用途,拟使用146,225,359.83 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1、 大型燃煤锅炉微细粉尘减排技术装备产业化建设项目 是公司为应对 《火 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而实施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项目 总投资 69,145.00 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 47,912.00 万元.本项目是公司为实现 产品结构优化, 增强企业市场竞争能力,发挥公司在电袋复合式和旋转电极式除 尘器开发、 制造加工方面的优势,通过建立电袋复合式和旋转电极式除尘器研发 生产基地,实现电袋复合式高效除尘器和旋转电极式除尘器系列产品的产业化. 项目建成后,公司将新增年产

15 台套电袋复合除尘器和

15 台套旋转电极式电 除尘器的生产规模. 本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 17,483.92 万元, 预计尚需投入 224,548,567.50 元, 预计剩余募集资金为 62,052,298.06 元 (包含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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