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2019-11-09
1 湘桥区 2018―2019 学年度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 教育促进法》、 《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做好

2018 年普通中小学招 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粤教基函〔2018〕34 号) 、省教育厅《转发教 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的 通知》 (粤教基函〔2014〕22 号) 、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规范义 务教育办学行为六项规定的通知》 (粤教基〔2014〕10 号)和《潮 州市

2018 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潮教字〔2018〕24 号)等文件 精神,现就我区 2018-2019 学年度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 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巩固 教育 创强 和 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 创建成果、推进教育现 代化建设步伐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全区初中招生工作,促进 教育公平, 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获得感,办人民满意的教 育.

二、招生原则

(一)均衡发展原则:严格控制班学额,逐步均衡全区生源分 布.

(二)就近入学原则:按属地管理划定区域,服务范围内的小 学毕业生都有就近入学的学位.

(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开招生方案,公开接受报名,公 开招录结果,严格按照程序,确保公平公正.

三、招生对象及范围

2 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符合下列条件的

2018 年小学应届毕业 生.其中:

(一)湘桥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湘桥区户籍及各服务区 域户籍应于

2018 年3月12 日前取得.

(二)符合规定条件的驻潮部队军官子女.

(三)烈士子女.

(四)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 女.

(五)各初中本校教师子女.

(六) 湘桥区

2018 年度重点企业上年度在湘桥区国、 地税纳税

500 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 高级职称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 (总 经理或副总经理) 、 被评为省级以上工艺美术大师的直系子女或孙子 女(内孙或外孙) .

(七)业余体校学生.

(八)符合条件的非湘桥户籍学生.

四、招生办法

(一)民办初中(招生时间安排见 附表三 ) 1.城南实验中学、城基实验中学

2 所学校同时招生,招生方式 为面谈,招生程序为: ①报名登记:接受符合学校招生方案规定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 生报名,每位学生只能选报一所学校. ②审查确认:对报名学生资格进行审核,统计汇总. ③面谈录取: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面谈. ④注册入学:组织录取学生入学注册,规定时间内没有注册的 视为自动放弃录取,空出学位从备录名单依次补录,录满招生规划 数为止.凡被录取并注册学籍的学生,不得再参加其他学校各种类 型的招生.

3 2.其他民办初中〔阳光中英文(国际)学校、金华学校、凤城 中英文学校、韩山实验初级中学、韩江实验学校〕自主合理设置招 生范围,采取面谈或摇号等方式选择适合学校办学特色的学生. 3. 采取面谈方式招生的民办学校仅可组织一轮面谈, 严禁组织 两轮及以上的面谈.严禁学校利用面谈进行任何形式的学科知识考 试或测试.严禁对报读民办学校的学生家长组织任何形式的测评、 调研等活动.民办学校的面谈过程应向市和区两级教育行政、督导、 监察部门以及学校家委会代表等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4、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及公告须向区教育局备案,同时通过学 校网站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公开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情况、招生 计划、招生程序、面谈范围、收费标准、 三个承诺 (不提前开展 报名和面谈等工作、不收取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及各类获奖证 书、招生录取不与任何社会教育培训机构挂钩)等. 5.各民办学校招生方案

4 月20 日前送区教育局审核备案.

(二)老市区公办初中(招生时间安排见附表四) 1.报名登记:老市区户口(指湘桥、西湖、金山、太平、南春、 西新六个街道户口)小学毕业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信息填报. 报名时须填写

5 个志愿学校,学生可在城南中学、锡华中学、 太平中学、城基中学、城西中学

5 所学校中自主排序填报,每个志 愿只能填报一所学校.逾期报名及违规报名者(如假冒证件、冒名 顶替等)将取消摇号资格. 2.审核确认:家长及学生带齐户口簿、毕业凭证到各信息审核 确认学校(见附表二)进行审核确认,由学校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 一份交学生自己保存,一份归档备查. 3.信息汇总:区教育局会同公证处等有关部门,组织人员对学 生信息进行统计、汇总、封存. 4.摇号派位: 区教育局会同公证处等有关部门, 组织电脑摇号,

4 确定老市区各初中录取名单. 5.注册学籍:组织被录取学生注册学籍,规定时间内不注册的 视为弃录,不得再参加老市区公办初中空余学位补录,可参加其他 公办学校空余学位的补录;

一经注册不得参加其他公办学校空余学 位的补录工作. 因城西中学、锡华中学空余学位用于老市区学生报名摇号,其 区域内招生时间提前到老市区初中报名之前进行,在报名登记时间 内无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城西中学、锡华中学学位.

(三)带农街道(镇)公办初中(与市区学校同时进行,具体 招生时间安排见附表三) 1.报名注册:家长及学生带齐户口簿、毕业凭证到各对应服务 区域学校(见附表一)报名、注册. 磷溪镇、官塘镇户口的小学毕业生在当地镇政府领导下组织实 施. 2.信息汇总:各学校将《初中入学登记表》 、 《入学登记汇总表》 (纸质一式二份及电子文档)上报区教育局教育股.

(四)空余学位安排(招生时间安排见附表三) 1.老市区城南中学、锡华中学、太平中学、城基中学、城西中 学5所学校按照下列程序组织招生: ①统计空余学位: 各中学按照招生计划数统计并公布空余学位. ②空余学位报名:各初中空余学位接受以下人员报名:一是湘 桥区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是符合条件的非湘桥区户籍小学应届 毕业生.每位学生只能选报一所学校参加空余学位补录. ③审核确认:家长及学生带齐相关审核材料(见附表四)到各 志愿填报学校进行审核确认. ④补录空余学位: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学生数少于空余学位数 的,直接录取;

报名学生数超过空余学位数的,区教育局会同公证

5 处等有关部门,通过摇号补录学生. ⑤注册学籍:组织录取学生注册学籍,规定时间内不注册的视 为弃录,一经注册不得参加其他公办学校空余学位的补录工作. 2.其它初中由各校按照相关规定组织空余学位招录工作. (学生 审核材料见附表四)

(五)阳光实验学校区域内初中报名注册时间同城西中学、锡 华中学区域内报名注册时间,区域内初中报名注册后,空余学位招 录桥东街道各小学毕业的其他非桥东街道户籍学生,报名学生数超 过空余学位数的,摇号录取学生.

五、工作要求

(一)为确保今年阳光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区成立招生工作 领导小组,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苏N(区政府) 副组长:余焕湘(区教育局) 、郑润洋(区党政办) 成员:陈旭湘(区委宣传部) 、陈宝佳(区发展和改革局) 、刘 文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向胜(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 钟书翊(区建设局) 、陈湘南(公安湘桥分局) 、陈宣泽(区财政局) 、 蔡丽斌(区农林业局) 、林焕忠(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郑汉君(区 外事侨务和台湾工作局) 、钟敏(团区委) 、庄建邦(区卫计局) .招 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主任:余焕湘 (兼) . 各镇和各学校也要相应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非湘桥区户籍学生提供相关证件的真实性,届时公安湘 桥分局、 区建设局、区社保局等部门协助做好相关证照的审核工作.

(二)任何学校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其他教育机 构进行合作,提前选拔、特殊培养学生;

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 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违规者将进

6 行严肃处理.

(三)严格按照湘桥区政府批准的《潮州市湘桥区 2018―2019 学年度教育事业规划》(潮湘府〔2018〕14 号)进行招生,不得超 规划招生.确需调整的,在区政府批准的全区总规划数内调剂的, 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超过总规划数的,报区政府批准. 未经批准的招生规划无效,学生一律不予办理学籍.

(四)各学校应组织人力对学生报名信息进行认真审核校对, 避免违规现象的出现.隐瞒事实和提供虚假证件的,一切后果和责 任由家长承担.

(五)磷溪、官塘镇中心学校负责组织辖区初中一年级的招生 工作.

(六)区教育局将于

6 月中旬在湘桥教育信息网、潮州市湘桥 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公布今年秋季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初中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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