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2019-11-10
2006 年中国节能投资公司企业债券付息公告 中国节能投资公司(以下简称 发行人 )于2006 年4月3日发 行的

2006 年中国节能投资公司企业债券(以下简称 本期债券 )将于2008 年4月3日开始支付自

2007 年4月3日至

2008 年4月2日期间(以下简称 本年度 )的利息.

为保证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 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概要

1、债券名称:2006 年中国节能投资公司企业债券.

2、债券简称:06 节能债.

3、银行间市场上市代码:068013.

4、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代码:111035.

5、发行人:中国节能投资公司.

6、发行总额:人民币

10 亿元.

7、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 [2006]529 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8、债券期限:10 年.

9、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10、债券利率:固定利率,票面年利率为 4.05%

11、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 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首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 兑付首日起不另计利息.

12、付息首日: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

4 月3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

1 的付息首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

13、集中付息期限:自每年付息首日起的

20 个工作日.

14、兑付首日:为2016 年4月3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

15、集中兑付期限:自兑付首日起的

20 个工作日.

16、信用级别: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的 信用级别为 AAA 级.

17、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分别于

2006 年4月14 日和

2007 年2月12 日在银行间市场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情况

1、本年度计息期限:2007年4 月3日至2008年4 月2日,逾期部分不另 计利息.

2、利率:固定利率,票面年利率为4.05%.

3、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本年度的债权登记日为2008年4月2日,截 止该日下午闭市后,本期债券投资者(已上市部分)对托管帐户所记 载的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

4、除息交易日:本期债券本年度的除息交易日为2008年4月3日.

5、付息时间: (1) 集中付息:自2008年4月3 日起的20 个工作日. (2)常年付息:集中付息期间未领取利息的投资者,在集中付息期 结束后的每日营业时间内到原认购网点领取利息.

2

三、付息办法

1、本期债券银行间市场上市部分的付息办法 在银行间市场上市的本期债券, 即托管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 )的一级客户所持有的部分, 由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将利息资金划付至该持有人或该持有人的指定 代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2、本期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部分的付息办法 (1)从二级市场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者,利息 款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该 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营业部的资金帐户中,再由该营业部向该投资 者付息. (2)从一级发行市场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者, 在原认购债券的营业网点办理付息手续,具体手续如下: a)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办理利息领取手续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和原托管凭证;

如由他人代办,应出示投资者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 和原托管凭证;

b)本期债券机构投资者办理利息领取手续时,应出示原托管凭证 和经办人身份证,并提交单位授权委托书(加盖认购时预留的印鉴)正本、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该机构投资者公章)和税务登记证(地税)复印件(加盖该机构投资者公章)以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c)投资者的托管凭证遗失或损毁,须按照原认购网点的具体规定 办理相关手续;

3 d)在集中付息期间未领取利息的投资者,到原认购网点领取利息. e) 如投资者原认购网点已迁址、更名、合并或有其他变更情况, 请根据托管凭证上注明的二级托管人名称或加盖的公章, 咨询该二级 托管人.

四、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 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就其获得的债券利息所得缴纳企 业债券个人利息所得税.本期债券发行人已在《2006 年中国节能投 资公司企业债券发行章程》 、 《2006 年中国节能投资公司企业债券发 行公告》中对上述规定予以明确说明. 按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 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 税务部门缴付. 请各兑付机构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做好代扣 代缴个人所得税工作. 如各兑付机构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兑付机构自行承担. 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征缴说明如下:

1、纳税人: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2、 征税对象: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

3、征税税率:按利息额的 20%征收

4、征税环节: 个人投资者在付息网点领取利息时由付息网点一次 性扣除

4

5、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期债券付息工作的各付息网点

6、本期债券利息税的征管部门:各付息网点所在地的税务部门

五、发行人、主承销商、托管人及各证券公司: 1. 发行人:中国节能投资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42 号 法定代表人:王小康 联系人:姜辉 联系

电话:010-62247301 传真:010-62247301 邮政编码:100088 2. 主承销商及上市推荐人: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10 楼、24 楼、25 楼 法定代表人:王政 联系人:甘小军、沈楠、侯志生、周猛、王鹏 联系

电话:0755-

82493978、

82493891、82493862 传真:0755-82492077 邮政编码:518001 3. 托管人: (1)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 号通泰大厦 B 座5层法定代表人:张元

5 联系人:李扬

电话:010-88087972 传真:010-88086356 邮政编码:100032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3 号中信大厦

18 楼 联系人:邓闳 联系

电话:0755-25938077 传真:0755-25987132 邮政编码:518031 4.投资者可以到下列互联网网址查阅本付息公告: http://www.chinabond.com.cn http://www.szse.cn 特此公告. 中国节能投资公司 二OO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6 ........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