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学冬欧巴么么哒 2019-11-09
17.

对企业实施符合 《工业 四基 发展目 录》 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强基技术改 造项目, 按照项目设备购置额的 8%给予补助, 单个项目最高可达500万元. 18.对企业实施符合 《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 级投资指南》 的项目, 其3年期 (含) 以上贷款, 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 40%给予贴息 (与工业强基项目设备购置补贴不重复享受) , 单个项目贴息期不超过

3 年, 贴息总额最高可 达500万元. 19.经省认定的首台 (套) 重大技术装备, 对 省内研制和使用单位, 分别按首台 (套) 售价的 15%给予补助, 合计最高可达500万元. 20.对本省企业投保首台 (套) 重大技术装 备综合险的, 按年度保费的80%给予补助. 21.建立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保费补偿 机制, 按年度保费的80%给予补助. 22.对主导制定国际、 国家 (行业) 标准的 企业, 分别给予每个标准一次性奖补

100 万元、

50 万元, 单个企业标准奖补总额最高可达 150万元. 23.经省认定的百级洁净厂房 (含A级GMP 厂房) 每平方米补助

1000 元;

千级洁净厂房每 平方米补助500元. 24.对获得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的 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200万元. 25.经省认定的智能工厂、 数字化车间, 分 别给予企业一次性奖补100万元、 50万元. 26.对通过国家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 体系标准评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 27.对年度购置10台及以上工业机器人 (自 由度≥4) 的企业, 按购置金额的 20%给予一次 性奖补, 单个企业最高可达100万元. 28.对省认定的煤矿、 非煤矿山安全和信息 化改造项目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

300 万元、

50 万元. 29.对获得国家、 省消费品工业 增品种、 提 品质、 创品牌 示范的企业, 分别给予一次性奖 补100 万元、

50 万元;

对认定的 安徽工业精 品 , 每个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 30.对获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质量标 杆企业、 中国质量奖、 中国工业大奖、 产业集群 区域品牌的企业 (示范区) , 分别给予一次性奖 补100万元. 31.对获得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 培育 企业, 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 50万元. 32.对认定的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标准化 示范企业, 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 33.对完成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 药, 每个品种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 单个企 业最高可达300万元. 34.对在工业领域实施节能环保 五个一 百 专项行动中, 被评价为优秀的企业给予一次 性奖补50万元. 35.对获得国家级绿色工厂、 绿色产品的分 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 50万元;

对获得省 级绿色工厂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 36.对获得国家级、 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的 企业, 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 50万元. 37.对认定为国家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的 给予一次性奖补

100 万元, 对认定为省级工艺 美术大师工作室的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 支持五大制造三1.落实国家阶段性下调社保费率政策,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降低 至19%, 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从 1.5%下调 至1%. 2.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降低至12%, 缴存基数上限降低至设区城市上一年 度月平均工资的

3 倍. 3.对上年度不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省城镇 登记失业率的企业按企业及职工上年度实 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50%核定稳定就业岗位 补贴. 4.2017 年, 劳动者参加就业技能转岗培 训, 给予

200 至1300 元培训补贴;

企业新录用 人员并与其签订

6 个月以上劳动合同, 进行 上岗前技能培训的, 由当地政府给予不低于 人均

800 元补贴. 5.从2016 年1月1日起, 一般工商业及其 他用电类别价格每千瓦时下调 4.28 分;

参与 电力市场交易的大工业用户, 直接交易电价 在2015 年基础上每千瓦时再 降低1.87 分.从2016 年3月15 日起, 大工业与一般工商 业用电价格在原有销售电价基础上, 每千 瓦时再降低0.143 分.从2016 年6月1日起,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价格再降 低4.272 分. 6.对近

3 年无逾期缴纳电费的诚信用电 企业, 实行每旬末一次性结清电费, 不再提前 预缴电费. 7. 农产品初加工用电享受农业用电政策.8. 实行大用户直供气和阶梯气价,完善管道燃气定价机制,加 强输配价格监管.9.从2016 年7月1日起, 船闸收费在现 行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下调10% , 降费期限暂定

3 年. 10.加大普通公路联网收费建设力度, 对 持有安徽交通卡的货车通行高速公路、 普通 收费公路享受通行费

85 折优惠政策. 一降低企业成本2017 年9月20 日 星期三 专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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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5600 15755009999 办公室:3025757 校对出版部:3024678 新闻研究室:2182830 广告许可证:皖 滁工商广字002 号马鞍山钢晨印务公司印刷本报地址: 滁州市会峰大厦 (会峰西路) 555号邮政编码:239000 11.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 免 征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 水利 建设基金、 文化事业建设费和残疾人 就业保障金. 12.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新 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免征、 停征 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

35 项、 政 府性基金

9 项, 降低商标注册收费 标准50%. 13.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费等 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免征范围从 小微企业扩大到所有企业和个人. 14.全面取消省级以下政府及部门 设立、 由企业缴纳或承担的各类保证金. 15.对上一年度未拖欠农民工工 资的建筑施工民营企业, 当年农民工 工资保证金减按50%收取, 连续两年 未拖欠的减按 40%收取, 连续

3 年以 上未拖欠的免缴保证金. 16.对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 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并对 研发费用按150%加计扣除. 38.对新进入我省投资的世界 500强和国内50强电子商务企业, 实 际到位注册资本金

5000 万元以上 的, 按1%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 最高 奖励200万元. 39.对首次进入全国电子信息百 强、 软件百强企业, 分别给予一次性 奖补100万元. 40.对总部新落户我省的全国电 子信息百强、 软件百强企业, 分别给 予一次性奖补200万元. 41.对首次进入安徽省重点电子 信息、 软件企业名单的企业, 分别给 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 42.对在我省新注册成立为总部 的大数据企业, 注册资本金和营业收 入1亿元以上的, 分别给予

100 至200万元奖补. 43.对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一定 规模和新进入全国制造业500强、 民营 企业500强的企业, 分别一次性奖励企 业领导班子30至100万元不等. 44.对省认定的专精特新和成长 型小微企业, 每户分别给予一次性奖 补50万元. 45.对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企业首 次达到规模以上的, 奖励10万元. 46.对主营业务收入超过

1 亿元 的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 近3年主 要贡献指标年均增速不低于20%、 上 一年增速不低于全省平均增速的, 一 次性奖励100万元. 47.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 例由50%提高到75%. 48.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用于奖励科研人员 和团队的比例不低于70%. 49.对年销售收入达

500 万元及以上企业、 科技企业孵化器企业、 新型研发机构等购置用 于研发的关键仪器设备 (原值10万元及以上) , 省、 市 (县) 分别按其年度实际支出额不超过 15%予以补助, 单台仪器设备补助分别最高可 达200万元, 单个企业补助分别最高可达500万元.补助资金用于研发. 50.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或连续3次 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 根据认定指标 得分情况, 省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 51.在市 (县) 先行投入支持的基础上, 省以 债权投入或股权投资等方式, 分A、 B、 C 三类, 分别给予

1000 万元、

600 万元、

300 万元支持科 技人才团队. 52.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研发投入中, 承担 单位投入不低于 60%, 省、 市 (县) 投入不超过 40%, 省在市 (县) 先行投入基础上予以资助, 单 个项目累计资助最高可达500万元. 53.对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 计划等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 根据项目合同实 施进展绩效, 省按项目上年实际国拨经费3%至5%奖励研发团队, 每个项目最高可达

60 万元, 每个单位奖励额最高可达400万元. 54.对在皖企业购买省外先进技术成果并 在皖转化、 产业化的, 按其技术合同成交并实际 支付额 (依据转账凭证) , 省给予10%的补助, 单 个企业最高可达100万元. 55.在对高新技术企业投保的产品研发责 任保险、 关键研发设备保险、 产品质量保证保 险、 专利保险予以补助的基础上, 拓展险种范 围, 所在市 (县) 先按投保企业实际支出保费的 30%给予补助, 省再按投保企业实际支出保费 的30%给予补助. 56.对获授权的发明专利, 依据专利质量、 产业化前景等绩效情况, 省给予一次性补助. 57.对专利权人涉外维权诉讼费, 省、 市 (县) 各按 20%的比例给予一次性维权费用补 助, 省补助最高可达10万元. 58.对企业以专利权质押贷款方式融资额 达到

500 万元及以上的, 省一次性按贷款利息 和专利评估费总额的 50%予以补助, 补助最高 可达20万元. 59.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 优秀奖的单位, 省分别一次性给予

100 万元、

20 万元奖励.对 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省一次性给 予10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用于知识产权布局 和转化实施. 60.对 核心电子器件、 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 件产品 重大科技专项, 按国家确定的比例配套. 61.对实际总投资(不含土地价款)5 亿元及 以上, 以及实际总投资

2 亿元及以上且产品技 术水平国际领先或填补国内空白的战略性新兴 产业制造类项目关键设备购置进行补助, 补助 比例为购置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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