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2022-11-08
1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PETROCHINA COMPANY LIMITED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于香港联交所股票代码:857;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代码:601857) 二零一六年度业绩公告(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

1 本业绩公告(年报摘要)摘自二零一六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中 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应仔细阅读本公司二零一六年度报告全文.年度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网址 http://www.sse.com.cn)、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香港 联交所 )网站(网址http://www.hkex.com.hk ) 及本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petrochina.com.cn).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 告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 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除非执行董事沈殿成先生、 非执行董事刘宏斌先生及执行董事赵政璋先 生因故未能出席外, 其余董事会成员均出席了本公司董事会

2017 年第

2 次会议. 1.4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本集团 )分别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国际财 务报告准则编制财务报告.本集团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 的二零一六年度财务报告已分别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公司简介 本公司是于

1999 年11 月5日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中国石油集 团 )重组过程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 本集团是中国油气行业占主导地位的最大的油气生产和销售商,是中国销售 收入最大的公司之一,也是世界最大的石油公司之一.本集团主要业务包括:原 油及天然气的勘探、开发、生产和销售;

原油及石油产品的炼制,基本及衍生化 工产品、其他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炼油产品的销售以及贸易业务;

天然气、 原油和成品油的输送及天然气的销售. 本公司发行的美国存托证券、H 股及 A 股于

2000 年4月6日、2000 年4月7日及

2007 年11 月5日分别在纽约证券交易所、香港联交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挂牌上市. 股票简称 中国石油股份 PetroChina 中国石油 股票代码

857 PTR

601857 股票上市交易所 香港联交所 纽约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香港代表处总代表 姓名 吴恩来 梁刚 魏方 联系地址 中国北京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

9 号 香港金钟道

89 号力宝中心

2 座3705 室 邮政编码

100007 电话 86(10)5998

6270 86(10)5998

6959 (852)2899

2010 传真 86(10)6209

9557 86(10)6209

9559 (852)2899

2390 电子信箱 jh_dong@petrochina.com.cn liangg@petrochina.com.cn hko@petrochina.com.hk 1.6 为回报股东,本公司董事会

2017 年第

2 次会议建议以本公司

2016 年12 月31 日的总股本 183,020,977,818 股为基数派发

2016 年末期股息,按2016 年 下半年净利润的 45%的数额,派发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 0.01801 元,同时增加末 期特别股息每股人民币 0.02 元,即向全体股东派发

2016 年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 0.03801 元(含适用税项)的现金红利.拟派发的末期股息需经股东于

2017 年6月8日举行的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

3 2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6 年2015 年 本年比上年 增减(%)

2014 年 营业额 1,616,903 1,725,428 (6.3) 2,282,96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857 35,517 (77.9) 107,17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5,179 261,312 1.5 356,477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0.04 0.19 (77.9) 0.59 摊薄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0.04 0.19 (77.9) 0.59 净资产收益率(%) 0.7 3.0 (2.3 个百分点) 9.1 项目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本年末比 上年末增减(%)

2014 年末 总资产 2,396,651 2,393,844 0.1 2,405,47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1,189,024 1,179,716 0.8 1,175,894 2.2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6 年2015 年 本年比上年 增减(%)

2014 年 营业收入 1,616,903 1,725,428 (6.3) 2,282,962 营业利润 48,874 56,430 (13.4) 153,87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900 35,653 (77.8) 107,17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634 18,394 (85.7) 110,07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5,179 261,312 1.5 356,47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7 3.0 (2.3 个百分点) 9.3 期末总股本(亿股) 1,830.21 1,830.21 - 1,830.21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0.04 0.19 (77.8) 0.59 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0.04 0.19 (77.8) 0.59 项目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本年末比 上年末增减(%)

2014 年末 总资产 2,396,950 2,394,094 0.1 2,405,37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1,189,319 1,179,968 0.8 1,176,010 项目

2016 年 第一季度

2016 年 第二季度

2016 年 第三季度

2016 年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352,830 386,237 411,370 466,46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亏损)/利润 (13,786) 14,314 1,196 6,17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亏损)/利润 (13,585) 4,094

448 11,67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1,032 50,810 79,075 74,262

4 2.3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2016 年12 月31 日,本公司的股东数量为 580,496 名,其中境内 A 股股东 573,304 名,境外 H 股记名股东 7,192 名(包括美国存托证券股东

223 名).本公 司最低公众持股量已满足《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联交 所上市规则》 )规定.

2016 年末股东总数 580,496 名 本公告披露前一个月末 (2017 年2月28 日)股东总数 570,210 名2016 年末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 性质 持股比例 (%) 持股总数 (股) 持有有限售 条件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 的股份数量 中国石油集团 国家 86.01 157,409,693,528(1)

0 0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2) 境外法人 11.40 20,859,567,068(3)

0 0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0.612 1,119,324,609

0 0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4) 国有法人 0.341 624,000,000

0 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0.113 206,109,200

0 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5) 境外法人 0.024 43,700,103

0 0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020 36,014,403

0 0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二组合 国有法人 0.014 26,085,157

0 0 阿布达比投资局 其他 0.010 18,574,799

0 0 中国建设银行-上证

180 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007 13,135,696

0 0 注:(1) 此数不包括中国石油集团通过境外全资附属公司 Fairy King Investments Limited 间接持有的 H 股股份. (2)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以代理人身份代其 他公司或个人股东持有本公司 H 股股票. (3) 中国石油集团通过境外全资附属公司 Fairy King Investments Limited 持有 291,518,000 股H股,占本公 司股本总额的 0.16%,该等股份包含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总数中. (4) 原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于2016 年11 月17 日正式更名为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5)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持有香港联交 所投资者投资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 A 股股票.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除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和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均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 公司,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均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股东外,本公司未知上述其他前

10 名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5 2.4 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披露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于2016年12月31日, 据董事所知, 除本公司董事、 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以外, 以下人士在公司的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2及第3分部须予披露的权益或淡仓: 股东名称 持股 性质 股份数目 持有身份 占同一类别 股份已发行 股本比例 (%) 占总股本 比例(%) 中国石油集团 A 股157,409,693,528(好仓) 实益拥有人 97.21 86.01 H 股291,518,000(好仓)(1) 大股东所控制的 法团的权益 1.38 0.16 BlackRock, Inc. (2) H 股1,454,633,675(好仓) 大股东所控制的 法团的权益 6.89 0.79 7,669,600(淡仓) 0.04 0.004 JPMorgan Chase &

Co.(3) H 股1,377,654,364(好仓) 实益拥有人/投资经理/ 受托人(被动受托人除 外)/保管人C法团/核准 借出代理人 6.52 0.75 144,027,016(淡仓) 实益拥有人 0.68 0.08 773,135,295(可供借出的股份) 保管人C法团/ 核准借出代理人 3.66 0.42 注:(1) 中国石油集团通过境外全资附属公司 Fairy King Investments Limited 持有 291,518,000 股H股(好仓) .中国石油集团被视为拥有 Fairy King Investments Limited 持有的 H 股. (2) BlackRock, Inc.通过若干附属公司在本公司的 H 股中享有利益,其中 1,454,633,675 股H股(好仓) 及7,669,600 股H股(淡仓)以大股东所控制的法团的权益的身份持有. (3) JPMorgan Chase &

Co.通过若干附属公司在本公司的 H 股中享有利益,其中 603,532,969 股H股(好仓)及144,027,016 股H股(淡仓)以实益拥有人的身份持有,961,000 股H股(好仓)以投资经理 的身份持有,25,100 股H股(好仓)以受托人(被动受托人除外)的身份持有,773,135,295 股H股(好仓)以保管人C法团/核准借出代理人的身份持有.上述 1,377,654,364 股H股(好仓)权益已包 括以实益拥有人、投资经理、受托人(被动受托人除外) 、保管人C法团/核准借出代理人身份持有的 利益. 于2016 年12 月31 日,据董事所知,除上述所披露者之外,概无任何人士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除外)于《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 条规定 存置的股份权益及淡仓登记册上记录权益.

6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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