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鱼饵虫 2022-11-07
编号: 清镇市生态文明建设局突发环 境事件应急预案 (修订) 制定单位:清镇市生态文明建设局 编制日期:2017 年6月清镇市生态文明建设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 I 目录1总则.

1 1.1 编制目的.1 1.2 编制依据.1 1.3 工作原则.1 1.5 事件分级.2

2 区域概况、环境保护目标及环境风险源识别.4 2.3 区域内主要潜在环境风险源及危险性分析.4 2.3.1 厂矿废水(含城市生活污水)非正常排放的危害性.4 2.3.2 生产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危害性.4 2.3.3 危险废物泄漏或处置不当造成的污染的危害性.4 2.3.4 危险化学品泄漏(爆炸)的危害性.4

3 组织机构与职责.5 3.1 应急领导小组组成及其职责.5 3.2 各应急小组职责.5 3.3 应急组织人员及联系方式.7

4 预防和预警.8 4.2 预防工作.8 4.3 预警及措施.8 4.2.1 预警分级与预警发布.8

5 应急处置.10 5.1 分级响应机制.10 5.2 分级响应的启动.10 5.3 应急响应程序.10 5.4 应急响应措施.11 5.5 突发环境事件报告时限和程序.12 清镇市生态文明建设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 II

7 后期处置.14

8 应急保障.15 8.1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15 8.2 受威胁人员的安全防护.15 8.3 人力资源保障.15 8.4 装备、物资保障.15 8.5 医疗卫生保障.15 8.6 交通运输保障.15 8.7 通信保障.15 8.8 技术保障.15 8.8 应急资源的管理.16

9 预案管理与更新.17 9.1 修订预案及协作.17 9.1.1 预案管理与更新.17 9.1.2 地方沟通与协作.17 9.2 奖励与责任追究.17 9.2.1 奖励.17 9.2.2 责任追究.17 9.3 附则.17 9.4 预案实施时间.18 附表

1 清镇市乡镇(社区)应急通讯录.19 附表

2 应急组织人员及救援部门联系电话.19 附表

3 贵阳市环境应急专家通讯录.20 附表

4 格式文件.23 附表

5 清镇市主要潜在环境风险源统计表.27 附表

6 清镇市加油站统计表.28 清镇市生态文明建设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 III 附图

1 区域内潜在重大风险源分布图.29 附图

2 区域内加油站分布图.30 附件

1 专家评审意见.31 清镇市生态文明建设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

1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清镇市生态文明建设局(原清镇市环保局)于2013 年6月编制了《清镇市环保局突发 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 《预案》 ),通过专家评审并在贵阳市环境应急中心备 案.清镇市生态文明建设局应急组织结构人员和职责发生变动,故对原《预案》进行修订. 并将参照修订后预案展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1.2 编制依据 (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

17 号) (2)《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2010】第113 号);

(3)《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第197 号);

(4)《贵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清镇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22 号);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31 号);

(7)《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32 号);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6 号);

(9)《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0 号);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84 号) ;

(12)《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第197 号) 1.3 工作原则 在建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系统及其响应程序时,应本着实事求是、切实可行的方 针,贯彻如下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加强对环境事故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建立环境事故风险防范体系,积 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防范和处理能力,尽可能地避免或 减少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消除或减轻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中长期影响,最大程度地保 清镇市生态文明建设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

2 障公众健康,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中,要高度重视人的生 命权和健康权,把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人身健康作为首要任务,并切实加强对应急救 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 (2)坚持统一领导,分类管理. 在市生态局的统一领导下,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针对 不同污染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特点,实行职责分工.根据事件预警和响应级别,对突 发性环境事件的报告、控制实施依法管理和处置. (3)依法处置,职责明确.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依法实施应急管理、处置工作,维护公众的合法权 益,使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明确其在应急工作中的职责,防 止职责交叉. (4)坚持平战结合,专兼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 积极做好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准备、工作准备,加强 培训演练,应急系统做到常备不懈,在应急时快速有效. 1.5 事件分级 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重大 环境事件(Ⅱ级)、较大环境事件(Ⅲ级)一般环境事件(Ⅳ级)四级.预警信号依次为红 色、橙色、黄色和蓝色. 1.5.1 特别重大(Ⅰ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

30 人以上死亡或

100 人以上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

5 万人以上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 亿元以上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Ⅰ、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并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的;

放射性同 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

3 人以上急性死亡的;

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 的;

清镇市生态文明建设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

3 1.5.2 重大(Ⅱ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 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中毒或重伤 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

1 万人以上

5 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2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 批死亡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Ⅰ、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

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

3 人以下急性 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

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较大范围辐 射污染后果的;

1.5.3 较大(Ⅲ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1) 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

5000 人以上

1 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500 万元以上

2000 万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Ⅲ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

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

10 人以下急性重度 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

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小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

1.5.4 一般(Ⅳ级)突发环境事件 除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较大突发环境事件以外的突发环境事件. 清镇市生态文明建设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

4 2 区域概况、环境保护目标及环境风险源识别 2.3 区域内主要潜在环境风险源及危险性分析 潜在环境风险源有: 城镇生活污水事故排放、 垃圾场渗滤液事故排放以及企业生产废水 事故排放等污染水源事故;

生产企业大气污染物事故排放;

油、气(站、库)泄漏及火灾爆 炸事故引发的环境事故;

危险化学品运输意外(泄漏)污染事故.清镇市区域内主要潜在环 境风险源分布情况见附图

1、附图

2 和附表

5、附表 6. 2.3.1 厂矿废水(含城市生活污水)非正常排放的危害性 清镇市区域内水环境十分敏感,尤其是红枫湖、百花湖水源保护区汇水范围内存在一定 的企业及居民点, 当工业废水或生活污水处理处置不当或发生事故时有可能直接进入水源保 护区,尤其是当废水中含有重金属、有机溶剂、致病微生物等污染时,将直接威胁到清镇市 及至贵阳市的饮用水安全. 2.3.2 生产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危害性 工业企业在生产中,如发生设备运行故障或安全生产事故等且处理处置不当时,有可能 造成大量大气污染物事故排放,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甚至会发生严重光化学污染等环境污 染事件,直接威胁到人员生命安全. 2.3.3 危险废物泄漏或处置不当造成的污染的危害性 危险废物如管理不善或处置不当发生泄漏或遗失等事故时, 由于在雨水淋溶或水体浸泡 下极易溶解出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土壤、河流或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受污染的地表径流或 河水进入饮用水水源补给区或直接流入饮用水源地, 均会给水源供给区的居民带来极大的危 害.危险废物溶出物中可能含有大量重金属物质、有机致癌物、致病微生物等.这些物质大 量进入人体后会给人体带来各种不同程度的危害,降低身体免疫力甚至引起某些疾病的突 发,或在体内累积进而影响下一代的生长发育. 2.3.4 危险化学品泄漏(爆炸)的危害性 清镇市内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化学品单位主要涉及: 加油站, 液化石油气充装站、 经营站 (点) ;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运输等.涉及的主要产品有:汽油、液化石油气、液氨、液氯、氰化物、炸药、硝酸铵等.清镇市中心城区和城郊结合部均分布有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 化学品的重大危险源,一旦发生事故并可随水流作用及大气飘移作用影响周边区域的人群, 浓度过高的剧毒硫化氢会造成人群中毒死亡,若危化品遇引火源发生爆炸、火灾也会造成大 量人员伤亡. 清镇市生态文明建设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

5 3 组织机构与职责 为切实履行好本局应急职责,清镇市生态文明建设局成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作为全市生态系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决策领导机构,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 应急调查组、应急监测组和专家咨询组. 3.1 应急领导小组组成及其职责 (1)领导小组组成 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清镇市生态局局长;

副组长:清镇市生态局副局长;

成员由局办公 室、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应急中心等负责人组成. (2)领导小组职责 ① 宣传学习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对环境污染事故 应急的指示精神,执行县环境应急指挥部和省(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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