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yy888555 2019-11-07
―1―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 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 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Qingdao Port International Co., Ltd.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6198) 公告 (1)建议选举第三届董事及监事 (2)建议持续关连交易及须予披露交易 (3)持续关连交易 及(4)建议关联交易 建议选举第三届董事及监事 建议选举第三届董事 (i)李奉利先生、张江南先生及姜春凤女士已获提名为第三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 选人;

(ii)焦广军先生及张为先生已获提名为第三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及(iii)李燕女士、蒋敏先生及黎国浩先生已获提名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 董事候选人. 建议选举第三届监事 (i)张庆财先生及李武成先生已获提名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及(ii)王亚平先生及杨秋林先生已获提名为第三届监事会独立监事候选人. ―2― 建议持续关连交易及须予披露交易 建议调整若干持续关连交易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原年度上限 预计2017中远海运产品及服务协议I项下的交易量於2019年度将有所增加,因此, 董事会决议调整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有关该等交易的原年度上限.亦预计 2016金融服务协议I及2016金融服务协议II项下的若干金融服务的交易量於2019年 度将有所增加,因此,董事会决议调整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关於该等交易 的原年度上限. 建议持续关连交易及须予披露交易 於2019年3月28日,本公司及/或其附属公司与若干本公司之关连人士订立了建议 持续关连交易协议,包括(i)2020中远海运产品及服务协议,(ii)2020QDP金 融服务协议,(iii)2020金融服务协议I,及(iv)2020金融服务协议II. 持续关连交易 调整2016QDP产品及服务协议I项下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原年度上限 预计2016QDP产品及服务协议I项下若干交易的交易量於2019年度将有所增加,因此,董事会决议调整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有关该交易的原年度上限. 持续关连交易协议 於2019年3月28日,本公司及/或其附属公司与若干本公司之关连人士订立了持续 关连交易协议,包括(i)2020QDP产品及服务协议,(ii)2021东港金融服务协 议,(iii)2020联海金融服务协议及(iv)2020青岛外理产品及服务协议. 建议关联交易 於2019年3月28日,青港财务公司与上海上市规则项下本公司的八家关联方订立了 其他建议金融服务协议,内容有关由青港财务公司向该等关联方提供金融服务. 鉴於该等八家关联方不是香港上市规则下本公司的关连人士或本公司关连人士之 联系人,其他建议金融服务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不构成本公司的持续关连交 ―3― 易.然而,根虾I鲜泄嬖,该等交易须获独立股东批准. 寄发通函 本公司将根愀凵鲜泄嬖虻墓娑姆⒁环萃ê,当中将载有(其中包括): a) 有关建议选举第三届董事的详情;

b) 有关建议选举第三届监事的详情;

c) 有关建议调整若干持续关连交易之2019年原年度上限及建议持续关 连交易协议的详情;

d) 有关其他建议金融服务协议的详情;

e) 独立财务顾问致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函件;

及f) 独立董事委员会致独立股东函件. 此外,根虾I鲜泄嬖,2020QDP产品及服务协议、2021东港金融服务协议以 及2020联海金融服务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构成本公司之关联交易,须经独立股 东於本公司相关股东大会之批准.通函亦将载有该等交易的信息. 该通函须经香港联交所审查后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寄发予股东.根愀凵 市规则,本公司预计通函将於2019年4月23日或之前寄发. I. 建议选举第三届董事及监事 现任董事及监事的任期将於股东周年大会选举新任董事(不包括职工代表董事) 和监事(不包括职工代表监事)之日起届满.获提名的第三届董事会的董事包括 三名执行董事、两名非执行董事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不包括一名职工代表董 事) ,获提名的第三届监事会的监事包括四名监事(不包括两名职工代表监事). 第三届董事(不包括职工代表董事)及监事(不包括职工代表监事)将於股东周 年大会上选出.第三届董事及监事的任期为三年,由股东於股东周年大会选举新 任董事(不包括职工代表董事)和监事(不包括职工代表监事)之日起开始.根 菊鲁,於其各自的任期届满后,所有董事及监事倘符合资格则可膺选连任. ―4― (1)建议选举第三届董事 (i)李奉利先生、张江南先生及姜春凤女士已获提名为第三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 选人;

(ii)焦广军先生及张为先生已获提名为第三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及(iii)李燕女士、蒋敏先生、黎国浩先生已获提名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 董事候选人. 以上候选人的履历详情载列於本公告附录I. (2)建议选举第三届监事 (i)张庆财先生及李武成先生已获提名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及(ii)王亚平先生及杨秋林先生已获提名为第三届监事会独立监事候选人. 以上候选人的履历详情载列於本公告附录II. II. 建议持续关连交易及须予披露交易 A. 调整若干持续关连交易截至

2019 年12 月31 日止年度之原年度上限 1. 建议修订2017中远海运产品及服务协议I项下本集团向中远海运集团提供产 品及服务之年度上限 (1)背景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17年6月5日的公告,日期为2017年6月13日的补充通函及 日期为2017年6月28日的投票结果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2017中远海运产 品及服务协议I及其项下拟进行的有关本集团向中远海运集团提供产品及服务的 年度上限. (2)建议修订年度上限 预计2017中远海运产品及服务协议I项下的交易量於2019年度将有所增加,因此, 董事会决议调整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有关该等持续关连交易的原年度上 限如下: ―5― 交易类型 截至

2019 年12 月31 日止年度之原年度上 限 截至

2019 年12 月31 日止年度之建议修订 年度上限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本集团向中远海运集团提供产品及服务 装卸服务 330,000 380,000 物流服务 315,000 410,000 港口配套服务 15,000 40,000 总计 660,000 830,000 2017中远海运产品及服务协议I的其他条款将保持不变. 在厘定上述建议修订年度上限时,董事已考虑下列因素: (i)2017中远海运产品及服务协议I项下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两个年度该等交 易的过往额度分别约为人民币4.3亿元(其中,自2017年5月22日(即中远海 运成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的日期)至2017年12月31日的交易额为人民币2.7 亿元)及人民币5.69亿元;

(ii)由於2018年7月,中远海运收购东方海外(国际)有限公司(一间於香港联 交所上市的公司,股票代码:316),预计2017中远海运产品及服务协议I 项下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产品及服务需求将有所增加.自东方海 外(国际)有限公司成为中远海运的附属公司后,本集团开始向东方海外 (国际)有限公司提供2017中远海运产品及服务协议I项下的产品及服务. 基於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五个月的实际交易额人民币0.58亿元, 预计截至 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与中远海运集团之间的交易额将大幅增长;

及―6― (iii)随著本集团装卸、物流及港口配套业务的持续发展以及本集团与中远海运 集团之间加强业务合作所带来的更多业务机会,预计本集团向中远海运集 团销售产品及服务将稳步增长. 董事(不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彼等为独立董事委员会成员,将考虑独立财务 顾问的意见后方发表意见)认为,2017中远海运产品及服务协议I及其项下拟进 行的交易乃按一般商业条款於本公司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订立,并按公平原 则及一般商业条款进行,且建议修订年度上限属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及其股 东的整体利益. 2. 建议修订2016金融服务协议I及2016金融服务协议II项下金融服务之年度上限 (1)背景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16年3月18日及2016年3月21日的公告,日期为2016年4 月11日的通函及日期为2016年6月6日的投票结果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 (i)2016金融服务协议I及其项下拟进行的有关由青港财务公司向本集团提供 金融服务的年度上限;

及(ii)2016金融服务协议II及其项下拟进行的有关由 青港财务公司向青岛港集团提供金融服务的年度上限. (2)建议修订年度上限 预计2016金融服务协议I及2016金融服务协议II项下若干金融服务的交易量於 2019年度将有所增加,因此,董事会决议调整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有关 该等持续关连交易的原年度上限如下: 交易类型 截至

2019 年12 月31 日止年度之原年 度上限 截至

2019 年12 月31 日止年度之建 议修订年度上限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2016 金融服务协议 I 存款服务(包括应计利息及手 续费的每日最高余额) 11,000,000 20,000,000 ―7―

2016 金融服务协议 II 信贷服务(包括应计利息及手 续费的每日最高余额) 2,500,000 3,600,000 2016金融服务协议I及2016金融服务协议II的其他条款将保持不变. 在厘定上述建议修订年度上限时,董事已考虑下列因素: 2016金融服务协议I项下的存款服务 (i)2018年存款每日最高余额(包括应计利息及手续费)约为人民币99.9亿元 以及於2018年12月31日的余额 (包括应计利息及手续费) 约为人民币99.7 亿元,均已接近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存款服务原定年度上限人民 币100亿元;

(ii)於2018年12月31日,本集团在商业银行存放的资金余额约为人民币31亿元;

(iii)於2019年1月,A股发行的募集资金净额约为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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