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山东省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学校2019年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的规定,中国海洋大学于2019年6月16日对初审合格的考生进行了测试。
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综合考虑学生高中阶段表现,根据考生的测试成绩,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共有175名考生获得我校综合评价资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各专业类的合格分数线均为:70分
二、名单公示
现将入选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将入选考生名单上报教育部及山东省备案;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者,可与我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联系,也可向学校纪委监察处反映(非工作时间可通过电子邮件联系)。
招生办联系电话:0532-66782426 Email:ouczsb@ouc.edu.cn
监察处联系电话:0532-66782733 Email:jiancha@ouc.edu.cn
中国海洋大学2019年山东省综合评价成绩查询:http://211.64.142.97/zsb/query/wyQuery.jsp
三、高考志愿填报要求
入选考生高考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时需按以下规定填报,否则将不能享受我校综合评价的相关录取优惠政策。
1.学校志愿:在本科提前批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高校志愿栏填报中国海洋大学;
2.专业志愿:按照测试合格的专业类别填报相应的专业志愿(外语类入选考生可在朝鲜语和日语专业中选择1-2个专业填报)。
四、录取规则
入围考生投档成绩(含附加分)不得低于2019年山东省划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进档后我校将按照综合成绩分科类、分专业,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综合成绩构成与折算办法: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我校综合评价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40%+高考投档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50%。
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排序依据依次为:与报考专业类别相对应科目的高考成绩、我校综合评价测试成绩、高考投档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中学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换算方法:学业水平测试全部科目为A等者计100分,每减少一个A,减去10分。
五、相关说明及重要提示
1.入选考生名单公示无异议,报教育部、山东省审核通过后即获得我校2019年综合评价入选资格,学校不发放纸质版合格证。
2.被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其他学校不再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与其他志愿录取。
3.入选考生须在高考成绩公布一周内(逾期将可能影响正常录取),登陆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根据提示登记本人所填报专业志愿及高考成绩等信息。本信息填报不能替代考生在省招办的志愿填报。考生进入申报系统填写信息提交后,还必需按照省招办要求,在正确的位置填报我校有关类别的志愿才能够享受相应的录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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