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2019-08-01
宁津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宁津县2017年采暖季错峰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政字〔2017〕68号 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宁津县2017年采暖季错峰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津县人民政府 2017年8月25日 宁津县2017年采暖季错峰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减轻冬季大气污染,降低雾霾天气发生次数,基本抵消冬季取暖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加大采暖季重点行业调控力度,加快全县空气质量改善进程,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德政办字[2016]23号)和市大气办《关于印发的通知》(大气办[2017]19号)精神,结合全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在确保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的前提下,通过采暖季错峰生产实现重点行业冬季生产削峰降频,切实减轻冬季大气污染,降低雾霾天气发生频次,基本抵消冬季取暖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加快全县空气质量改善进程,为建设京津冀南部重要生态功能区提供强有力保障. 工作措施 1. 建设施工工程在错峰生产期间,原则上停止土石方开挖、渣土运输、建筑拆除等易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有特殊要求的项目除外). 2. 重点行业企业(承担居民供暖的生产设施除外)将大修、检修等工程安排在错峰生产期内. 3. 产能过剩行业在错峰生产期间,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其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生产设施,原则上应正常生产负荷的基础上,减少30%左右(除民生保障负荷外,用煤、用电量、产能、原材料消耗等方面,采暖季月均值低于非采暖季30%).重污染天气应急状态下,应按照应急减排要求落实停限产措施. 4. 水泥、铸造等行业全面实施采暖季错峰生产.水泥(含粉磨站)、铸造(不含电炉、天然气炉)、砖瓦窑等行业,除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和危险废物等保障民生任务外,采暖季全部停产. 5. 实施钢铁企业分类管理.借鉴河北唐钢、德龙钢铁提标改造经验,对烧结、焦化、高炉、转炉等工序进行深度治理,其中钢铁企业竖炉烟气脱硫和颗粒物深度治理要于2017年6月底前完成.按照省环保厅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全省钢铁企业污染排放绩效评估情况,制定错峰限停产方案.限产或停产产能以高炉生产能力计,采用企业实际用电量核实. 6. 实施生产调控.采暖期间,炭素企业达不到特别排放限值的,全部停产;

达到特别排放限值的,限产50%以上(以生产线计).涉及原料药生产的医药企业VOCs排放工序、生产过程中使用有机溶剂的农药企业VOCs排放工序,采暖季原则上实施停产,由于民生等需求存在特殊情况确需生产的,应报省政府批准. 责任分工

(一)县经信局.协同县环保局做好采暖季错峰生产工作的汇总、上报工作.牵头全县重点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工作.负责重点行业企业、产能过剩行业错峰生产调度分析工作.邀请第三方机构对错峰生产企业开展督导督察.对调度分析和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及时移交县环保局查处.配合县环保局抓好职责范围内错峰生定期巡查和执法检查工作. 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定期汇总开发区、各乡镇(街道)企业错峰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并上报. 对接好上级检查组的现场监督检查工作.

(二)县环保局.协同县经信局做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工作,聘请专家对全县工业企业错峰生产调控方案及企业错峰生产调控方案进行审核指导,对参与错峰生产的企业进行定期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配合第三方机构做好错峰生产企业的督导督查工作. 对接好上级检查组的现场监督检查工作.

(三)县建设局.负责全县建设施工工地错峰生产工作.抓好施工工地错峰生产定期巡查和执法检查工作. 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定期汇总开发区、各乡镇(街道)建设施工工地错峰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并上报. 对接好上级检查组的现场监督检查工作.

(四)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县砖瓦窑行业错峰生产工作.抓好定期巡查和执法检查工作.如无开工生产砖瓦窑,书面说明情况,报县政府备案.

(五)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范围内重点工业企业、施工工地、砖瓦窑等的错峰生产企业方案制定和属地监管职责,督导列入错峰生产范围的企业制定并上报落实错峰生产任务. 做好辖区内工地和企业错峰生产调度工作,并按照经信、环保、住建和国土等部门要求,定期报送相关工作情况. 对接好上级检查组的现场监督检查工作.

(六)其他相关企业.及时按要求制定上报并落实错峰生产工作方案,按要求向属地政府定期报送错峰生产开展情况.配合上级检查组合第三方机构的现场检查工作. 工作要求

(一)县经信局、环保局会同安监等部门按照市大气办关于企业错峰生产具体要求,准确制定参与今年错峰生产企业名单,并征求环保专家意见,同时组织环保专家对企业制定错峰生产方案进行审核,对各企业提报的错峰生产调控方案进行充分论证,确保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二)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充分认识做好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组织本辖区内各个错峰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错峰生产调控方案,细化措施,做到 一企一册 ,并报县县大气办(县经信局)备案;

按照落实好属地管理原则,做好督导落实.

(三)企业作为主体责任单位错峰生产调控方案中的生产调控措施要具体到相关工业企业、具体到生产线及设备、具体到实施方式(停产、限产等)、具体到产能,落实到责任人.

(四)对错峰企业名单实施动态管理.防止将 僵尸企业 等不该纳入的企业纳入到错峰生产企业中;

对应实施错峰生产的新建企业、取得环评手续、安评手续等获得生产许可的企业由环保、安监及时提出以及时纳入进行管理.

(五)县供电公司对纳入错峰生产名单的企业在错峰期间与非错峰期间的基本用电情况进行统计,按要求报县经信局,以此作为衡量企业落实错峰生产的标准之一;

县经信、环保部门牵头成立专门工作组对企业落实错峰生产情况进行现场督导检查.

(六)对于省、市有最新工作要求或特别要求,及现有要求发生变化的,及时对本调控方案进行修订完善.错峰时间有行业要求或特别规定的,根据行业要求或特别规定的要求开展错峰生产工作. 宁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宁津县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 (2017―2020年)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7〕7号 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宁津县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7―2020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4日 宁津县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 (2017―2020年) 为充分发挥地方史志工作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协同发展示范区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地方志工作条例》《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山东省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德州市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锐意进取,改革创新,充实和拓展地方史志成果体系,丰富和挖掘地方史志资源,充分发挥地方史志工作在传承文化、促进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依法推进全县地方史志事业科学发展,为加快建设协同发展示范区提供精神动力、决策参考、信息服务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正确方向.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通过编修和开发利用地方史志成果,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丰富、优秀的精神文化产品. 2. 坚持依法治志.按照《地方志工作条例》《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树立依法治志理念,培育依法治志环境.加大地方史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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