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2019-10-28
宜宾市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序号 目标和 重点任务 工作内容 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备注

1 加大工业污染治理,实施多污染物协同减排 1.

推进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升级改造.按照《四川省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督促各区县和电力集团公司编制改造计划方案 各县(区)政府、临港开发区 管委会 市环境保护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经济和 信息化委 2. 深化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强化对钢铁、水泥、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现有脱硫脱硝除尘设施改造和管理.全面完成在用新型干法水泥窑、平板玻璃生产线脱硝设施建设和改造;

完成每小时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脱硫设施建设;

完成钢铁等重点行业脱硫除尘升级改造,完成除循环流化床锅炉以外的燃煤发电机组脱硝设施安装.开展全市砖瓦、陶瓷建材行业企业摸底调查,推进实施砖瓦、陶瓷建材行业企业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 各县(区)政府、临港开发区 管委会 市环境保护局、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市发展改革委、市质监局 3.强化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完成VOCS全口径调查,建立重点排放源清单,按照《四川省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实施精细化管理,对重点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以有机化工、汽车制造、表面涂装、印刷包装、家具制鞋等重点行业为重点,开展重点污染源专项治理.加强涂料涂装使用行业的VOCS污染控制,加强对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设施的执法监管,确保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各县(区)政府、临港开发区 管委会 市环境保护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市交通运输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质监局、 市公安局 4.完成燃煤小锅炉淘汰.继续推进 煤改气 煤改电 工程建设,各县(区)城市建成区完成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小锅炉淘汰任务.各县(区)城市建成区、工业园区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及高污染燃料锅炉,其他地区禁止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及高污染燃料锅炉 各县(区)政府、临港开发区 管委会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质监局 市环境保护局、市工商局 5.继续加大工(产)业园区集中供热力度.新建工业园区以热电联产企业为供热热源,优先发展天然气热电联产及天然气分布式能源;

不具备条件的,须根据园区规划面积配备完善的集中供热系统.现有各类工业园区与工业集中区应实施热电联产或集中供热改造,将工业企业纳入集中供热范围,逐步淘汰分散燃煤锅炉,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审批新建热电联产项目要求关停的燃煤锅炉必须按期淘汰.具备条件的工业园区实现集中供热 各县(区)政府、临港开发区 管委会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市发展改革委、市环境保护局、市工商局、 市质监局

2 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1.积极推进工业领域清洁生产.完成钢铁、水泥、平板玻璃、化工冶炼等重点行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全面完成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实施计划 各县(区)政府、临港开发区 管委会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环境保护局 市发展改革委 2.大力发展工业循环经济.推进产业集聚发展,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建设生态工业园区,促进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交换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推动水泥、钢铁等工业窑炉、高炉实施废物协同处置.大力发展机电产品再制造,推进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发展 各县(区)政府、临港开发区 管委会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市发展改革委、市环境保护局 3.发展节能环保产业.进一步加快脱硫、脱硝、高效除尘、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机动车排放净化、新能源等方面的技术研发,加大节能环保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等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力度;

继续加强先进节能环保装备和产品制造,推进环境服务业发展;

扩大节能新能源汽车、光伏发电和新能源装备消费市场,培育节能环保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动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各县(区)政府、临港开发区 管委会 市环境保护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3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积极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1.进一步淘汰落后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工艺设备,经整改整顿仍不达标企业(设备或生产线)列入年度淘汰计划.对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县(区),严格控制国家安排的投资项目,暂停对该地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办理核准、审批和备案手续 各县(区)政府、临港开发区 管委会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 市环境保护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质监局 2.严控 两高 行业新增产能.坚决遏制产能过剩行业盲目扩张,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各县(区)不得新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的高污染项目 各县(区)政府、临港开发区 管委会 市发展改革委、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市环境保护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质监局 3.压缩过剩产能.制定扶持政策,推动过剩产能企业转型发展,鼓励行业骨干企业跨区域、跨所有制形式兼并重组,进一步压缩过剩产能.提高节能环保标准,倒逼过剩产能退出 各县(区)政府、临港开发区 管委会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市环境保护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质监局

4 严格节能环保准入,加快优化区域经济布局 1.实施分区管控.配合省上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红线、黄线、绿线管控区划定,实施分级管控,扩大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适用区域,对不同区域执行不同的环境准入政策和总量削减替代要求 各县(区)政府、临港开发区 管委会 市大气办成员单位 2.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新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实行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

国控重点控制区成都市和大气环境质量超标城市,新建项目实行区域内现役源2倍削减量替代;

国控一般控制区的城市和省控重点控制区的攀枝花市实行1.5倍削减量替代.严格落实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单位产品(工序)能耗要达到国家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 各县(区)政府、临港开发区 管委会 市环境保护局 3.优化区域空间布局.深化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城市总体规划应当包括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目标、污染控制与治理措施等强制性内容,合理确定产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

加强产业政策在产业转移过程中的引导和约束作用,严格控制、限制在生态脆弱或环境敏感地区建设 两高 行业项目;

加强各类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应当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擅自修改.积极调整城市(群)产业结构,优化工业布局,基本完成城市主城区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水泥、平板玻璃等重污染企业环保搬迁及改造.加强区域合作联动,形成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城市和区域空间格局 各县(区)政府、临港开发区 管委会 市发展改革委、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市规划局、 市环境保护局

5 严控工地、道路、堆场扬尘污染 1.强化城市施工工地扬尘环境管控,积极推行绿色施工,严格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规范,全面推行现场标准化管理;

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围挡、工地物料堆场覆盖、施工现场路面硬化、驶出工地车辆冲洗、拆迁工地湿法作业、渣土运输车辆密闭等扬尘防治要求;

研究渣土运输车辆密闭改装标准,确保实现渣土密闭运输;

加强建设工地监督检查,督促责任单位落实降尘、压尘和抑尘措施 各县(区)政府、临港开发区 管委会 市住建城管局 市交通运输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公安局 2.深化城市道路扬尘防治.采用绿化和硬化相结合的方式,减少城市道路两侧裸土面积;

加大道路洒水降尘力度,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设市城市和县城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分别达到90%、85%以上;

加强城市道路路政养护管理,减少路面破损;

加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力度,严格查处抛洒滴漏、带泥行驶、道路乱开乱挖以及擅自清运工程渣土等行为 各县(区)政府、临港开发区 管委会 市住建城管局 市交通运输局 3.强化堆场扬尘控制.强化煤堆、料堆的监督管理,推行视频监控设施安装;

大型煤堆、料堆场应建立密闭料仓与传送装置,生产企业中小型堆场和废渣堆场应搭建顶蓬并修筑防风墙;

临时露天堆放的应加以覆盖或建设自动喷淋装置;

对长期堆放的废弃物,应采取覆绿、铺装、硬化、定期喷洒抑尘剂或稳定剂等措施 各县(区)政府、临港开发区 管委会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市国土资源局、 市水务局、 市住建城管局、 市城管执法局、市环境保护局 4.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加强城市林荫路、绿道绿廊........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