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10-27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承诺制项目公示本) 项目名称:格力(成都)工业园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格力电器(成都)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9年2月 国家生态环境部 制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格力(成都)工业园项目 建设单位 格力电器(成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庄培 联系人 李豪 通讯地址 成都新津工业园区(金华)清云北路2号 联系电话

13928011360 传真 / 邮编

611430 建设地点 成都新津工业园区(金华)清云北路2号 立项 审批部门 新津县 行政审批局 批准文号 川投资备[2018-510132-41-03- 303869]FGQB-0257号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占地面积 (平方米) 33.5万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200000 环保投资 (万元)

480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0.24%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产 日期2020年5月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 格力集团作为家电领域的知名企业,已成为 中国制造 向 中国智造 转变的典范.格力集团董事长董明珠表示,非常看好成都的战略地位和市场辐射潜力,将与成都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积极推动项目投资合作.格力集团在落实好投资合作协议的同时,还将在成都设立格力工业技术展示馆,并将积极参与成都 蓉欧+ 战略,开展相应的出口加工业务. 2016年5月31日,成都市政府代表团与格力集团在珠海签署《成都市人民政府与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和《四川新津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与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协议》. 根据协议,格力集团将在成都天府新区新津工业园区投资建设项目总额约30亿元的生产制造基地,投资领域包括智能装备、家用电器、精密模具、智能手机等项目,全部建成后预计年产值100亿元.其中洗衣机生产投资约20亿元,即本项目:格力(成都)工业园项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第682号令)的要求,本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2017-09-01),本项目属于 二十

七、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中的 第78项、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中的其他,且本项目不涉及喷漆、喷塑工艺,因此,本项目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建设方格力电器(成都)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委托我公司编制 格力(成都)工业园项目 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公司接受委托后,于2018年11月2日组织有关人员深入项目拟建地进行详细的现场踏勘及相关资料收集整理等工作,在认真审阅工程已有资料数据基础上,对有关环境现状和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按照环境影响评价的技术规范要求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供环保部门审查.

(二)、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1、与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拟建项目年产滚筒洗衣机300万台,根据中华人民国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l年本)》(修正本)可知,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的范畴,属于允许类. 同时,新津县行政审批局以川投资备[2018-510132-41-03- 03869]FGQB-0257号文同意本项目备案. 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当前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2、与《四川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8-2020年)》、《四川省实施方案》、《 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四川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8-2020年)》中 加快实施工业源VOCs 污染防治 的要求 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四川省实施方案》中 提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类项目建设要求 要求: 新、改、扩建项目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车间有机废气的收集率应大于90%,安装废气回收/净化装置 .以及《 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涉及有机废气物料的生产及含有机废气产品分装等过程应密闭操作…… 等相关要求. 本项目刷胶、注塑、丝印等工艺在密闭的设备内进行,并采用集气系统,VOCs通过 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 以及 RTO焚烧+15m排气筒 处理,收集效率为90%及以上,VOCs处理效率90%以上.本项目符合《四川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8-2020年)》、《四川省实施方案》、《 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相关要求.

3、与《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8]24 号)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8]24 号),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14.80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幅员面积的30.45%.空间分布格局呈 四轴九核 ,分为5大类13个区块,主要分布在川西高原山地、盆周山地的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富集区和金沙江下游水土流失敏感区、川东南石漠化敏感区. 其中,成都市所属的生态红线为盆中城市饮用水源――土壤保持红线区,其生态功能为盆地区是成渝经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成渝城市群核心区域,人口密集,经济发展,城镇化率大于50%,该区主体功能功能区定位为重点开发区域和农产品生产区,其主导功能为人居保障和农林产品提供,因而该区的红线地块主要是保障城市饮水安全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及零散分布于四川盆地及成都平原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等生态保护的重要区域.共包括49处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5个省级自然保护区、2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2个国家地质公园. 保护重点:严格按照《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关于加强世界地质公园和国家地质公园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通知》等,对红线区实施严格保护,控制认为因素对区内自然生态的干扰,严禁不符合功能定位的开发建设活动. 经核实,本项目拟建地不涉及各类环境敏感区,也不涉及重点保护对象,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8]24 号)相关要求. 四川省生态红线区划分详见附图6.

4、与《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 号)的符合性分析 为更好的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更好地发挥环评制度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加快推进改善环境质量,环保部于2016 年10月27日印发了《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该《通知》明确环境影响评价需要落实 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限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简称 三线一单 )约束. 本项目与《通知》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1-1 本项目与环环评[2016]150号文的符合性分析 序号 项目 具体要求 本项目 符合性

1 生态红线 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 本规划位于四川天府新区南区产业园内,经核实,不在成都市生态红线范围内. 符合

2 环境质量底线 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本评价结合成都市环境质量目标,分析了项目建设对区域环境的影响;

经分析项目的实施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较小,不会影响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的实现. 符合

3 资源利用上限 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 天花板 .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本项目占地为工业用地,项目满足园区土地利用规划对工业用地布局的要求;

同时,项目用水量不大,不会导致园区水资源需求量突破区域水资源量. 符合

4 负面清单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要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 经分析,本项目不在四川天府新区南区产业园制定的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 符合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的建设落实了 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限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的约束要求,体现了从源头防范区域环境污染和加快推进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环保管理要求.因此,本次规划与《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 号)要求保持一致.

5、与天府新区南区产业园(金华、普兴、邓双片区)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格力(成都)工业园项目,主要进行滚筒洗衣机生产,选址于成都市新津工业园青云路.随着天府新区晋升为国家级新区,国家、四川省、成都市在金融投资、产业发展和用地保障等方面的政策红利将逐步释放.为适应发展,经成都市经信委批准,新津县将邓双、金华、普兴区域的工业园区,整合周边的物流区以及岷江新城的部分区域成立了天府新区南区产业园(金华、普兴、邓双片区),并编制完成《天府新区南区产业园(金华、普兴、邓双片区)规划》.成都市环境保护局以成环建评〔2018)14号对《成都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天府新区南区产业园(金华、普兴、邓双片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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