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哎呦为公主坟 2019-07-31
2018年6月份网上公开信访案件 序号 反映问题 污染类别 调查处理情况

1 滦平县乾元伟业新型节能建材有限公司偷烧燃煤锅炉造成环境污染 水污染

1、滦平县环保分局针对该公司燃煤锅炉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使用的行为,执法人员对该公司制作《现场勘查笔录》、《调查询问笔录》并拍照取证,同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进行整改.

2、针对该公司厂区内物料苫盖不完全的行为,执法人员已对该公司制作《现场勘查笔录》《调查询问笔录》并拍照取证,同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该公司立即将物料完全苫盖并建设料棚、料仓. 上述两项违法行为我局均已立案并移交法制科. 信访人在举报信中反应的问题: 1该公司建有一台5吨燃煤锅炉,不属实,该公司使用的4吨燃煤锅炉.

2、该公司燃煤锅炉无任何污染防治设施,不属实,该公司建有湿式脱硫除尘器一台.

3、该公司无环保部门相关手续,不属实,该公司环保手续齐全.

4、该公司使用的燃煤锅炉为取缔类锅炉,此项工作主体部门为工信局,工信部门反馈信访人. 由于信访人未留联系方式,故无法进行回访.

5、该公司厂区内物料、废料无任何苫盖,基本属实. 下一步,分局将加大对该公司日常巡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整改,严惩环境违法行为.

2 宽城县松岭镇霍家沟王岭尾矿乱堆乱排、粉尘污染问题,举报人要求给予赔偿,并反应宽城县局检查处理结果不实、不作为.支队信访办对此问题4次向县局进行交办,县局均回复企业不存在环境违法行为,此次信访人再次反应,并要求当地环保部门进行书面答复. 大气污染

1、据宽城环保分局报告:按照宽城满族自治县网格化实施方案,我局接此举报后将此信访案件移交至松岭镇进行初步处理,2018年5月26日,松岭镇政府对该信访案件向我局提交了办理情况的报告:信访人反映的霍家沟排土场位于松岭镇熊虎斗村,属于京城集团宝山矿业有限公司旗下,各项手续齐全.该排土场于2017年建成并投入使用.排土场运输路线单独建设,周边设置了防尘挡墙,与居民路不冲突.检查过程中该排土场污染问题主要来自运输道路扬尘污染.

2、目前,该企业已安排了2辆洒水车三班工作人员对运输道路进行洒水降尘,以减少扬尘二次污染.

3、松岭镇政府已与信访人进行了回访,信访人常年在外地打工,腊月回家时反映的问题,已将处理结果告知信访人. 2018年6月6日11时05分,分局多次于信访人电话联系,信访人电话处于关机状态,无法进行回访. 下一步,分局将按照群众举报线索对该排土场进行监察,如存在其他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

3 滦平县小营乡宝蓝中矿业附近小石子厂违法生产,噪声扰民,滦平县环保局曾现场处理,停产了几天,现在夜间偷着生产,举报人怕打击报复,要求对信息进行保密 噪声污染

1、滦平县环保分局现场检查,该石子厂未生产,正在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2、执法人员向该企业下达了《环境监察现场监督检查表》要求企业:在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前严禁擅自生产. 经与信访人多次电话联系,信访人未接听电话.

4 隆化县畜禽养殖粪便直排河道 水污染 据隆化县环保分局报告:因信访人举报范围太广,无法调查处理,多次回访,信访人所留电话并非本人,表示未举报过此事件.

5 兴隆县杨树湾村庄西北角河套边废品塑料加工厂.粉料设备生产时产生噪音巨大,早晨在睡梦中惊醒,我在上三班倒班,需要睡觉,无法休息,美丽乡村边有这样废塑料废品加工厂,扰乱村民生活,污水更造成环境和土壤的污染,请市环保严查,停止噪音污染还百姓安静生活. 噪声、水污染

1、兴隆县环保分局现场检查,该收购站在2017年旅发大会综合治理中经兴隆镇政府协调批准从杨树湾公路南侧搬迁至现厂址.

2、针对该收购站今年以来多次被举报和现场检查中发现问题,2018年6月7日分局下发《关于兴隆县伟和废品收购站存在环境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兴环字【2018】106号),要求该收购站,一是从即日起立即停止废品收购行为;

拆除废旧塑料品破碎清洗设备;

将厂区内堆存的所有旧物品全部打包清运,于2018年7月6日前全部清运完毕.二是厂区完成清理后,按程序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后方可继续经营,否则不得再从事经营,我分局将对你收购站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查处.

3、与信访人进行沟通,信仿人比较满意.

6 兴隆县杨树湾村西河边废品站废塑料堆积半公路长距离,全是垃圾塑料,还用机器设备加入塑料注入清水,清洗塑料,一片狼藉,离村庄很近实在影响村庄面貌,还有臭味弥漫在空气中,到现在没有政府部门来管,你们环保是不是有权去管,把废品站搬迁远离村庄,我不清楚哪部门来管,特此向局长请教,你门能管就管一管吧,谢谢. 噪声、水污染

1、兴隆县环保分局现场检查该收购站在2017年旅发大会综合治理中经兴隆镇政府协调批准从杨树湾公路南侧搬迁至现厂址.针对该收购站今年以来多次被举报和现场检查中发现问题,2018年6月7日分局下发《关于兴隆县伟和废品收购站存在环境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兴环字【2018】106号),要求该收购站,一是从即日起立即停止废品收购行为;

拆除废旧塑料品破碎清洗设备;

将厂区内堆存的所有旧物品全部打包清运,于2018年7月6日前全部清运完毕.二是厂区完成清理后,按程序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后方可继续经营,否则不得再从事经营,我分局将对你收购站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查处.

2、目前整改进度:2018年6月20日,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核查时,该企业继续整改中,要求加快整改进度,按时完成整改工作.

3、多次与信访人进行沟通,信仿人不承认此次举报.

7 滦平县志邦石子厂粉尘污染严重 大气污染

1、执法人员要求该厂:一将封闭料仓东侧原料入仓,不得露天堆放.二:将封闭料仓东北方向的固体废料清除,不得随意堆放.三:加强日常抑尘措施,定时洒水抑尘,保证厂区清洁,对出厂车辆进行清洗,不得带泥上路.

2、与信访人电话联系,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8 平泉市七沟镇东六沟村四组反应柳树底村唐坊沟村裴姓养殖场养猪污染环境 大气污染

1、平泉市环保分局执法人员就此信访事项进行现场勘察.经调查了解,该养殖场全称为平泉市七沟镇皓燃养殖场,位于平泉市七沟镇,负责人为裴振生.

2、该养殖场养殖规模发生重大变化,但未重新报批环保手续.2018年5月31日,分局就此事项依法立案查处,目前正在履行法律程序.

9 滦平县凡西营村亿丰建材有限公司在早间夜间偷着生产,烟尘污染周围居民生活环境 大气污染

1、 滦平环保分局执法人对该公司检查,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进行设备检修,正在将厂房损坏处及封闭不严处进行封堵,厂区地面及运输道路采用喷淋及洒水车进行洒水,原料场四周设置围挡,物料全部苫盖,未发现粉尘污染问题.

2、执法人员对该企业下达了,现场监督检查表要求该企业:加强厂区洒水降尘工作,防止扬尘污染.对厂区内的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且恢复生产前须向环保部门汇报,在生产过程中正常使用各项污染防治设施,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3、下一步,分局将持续加大对该公司的日常巡查力度,狠抓环保各项工作落实,严惩环境违法行为.经与信访人联系,信访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10 宽城县泰丰公司尾矿库废水直排污染地下水 水污染 一:宽城县环保分局现场检查:信访人反映的大庙沟泰丰矿业共有三家企业,分别为承德宽丰有丰矿业有限公司、承德宽丰利丰矿业有限公司和宽城群丰矿业有限公司,3家企业依法取得了排污许可证.因该信访案件为重复案件, 2018年5月26日分局已针对信访人反映问题对峪耳崖镇大庙沟村泰丰集团下属的3家企业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承德宽丰利丰矿业有限公司涉嫌污水外排,我局对承德宽丰利丰矿业有限公司涉嫌污水外排对该企业进行了立案,下达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宽环责改字【2018】43号,责令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拟处罚金2万元.2018年6月7日,分局对此信访案件进行了复查,经查,承德宽丰利丰矿业有限公司生产废水经六道窝铺尾矿库下集水池外排季节河,分局再次对承德宽丰利丰矿业有限公司涉嫌污水外排对该企业进行了立案,下达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宽环责改字【2018】049号,责令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目前正在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理中.鉴于该企业违法行为,分局已对该企业实施了按日连续处罚,拟处罚金24万元,现正在按照按日计罚法定程序进行处理中.

二、目前,承德宽丰利丰矿业有限公司已经停止了生产,现正在尾矿库下方的集水池进行扩容,预计建设容积约为8000立方米的集水池一座,用于收集尾矿库回水,现正在施工中.

三、分局工作人员多次通过电话与信访人联系,因信访人电话无法接通,故未能进行回访. 下一步,分局将加大对该企业的检查力度和频次,确保企业无污水外排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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