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2019-10-21
城市违法建设专项整治2017年行动方案 (牵头部门:市市政局) 依照2017年全省城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部署,根据《印发的通知》(潍办字〔2017〕2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家和省 坚决遏制新增、逐步消化存量 的总体原则要求,各县市区(含市属开发区,下同)要在2017年12月底前完成辖区内违法建设、违法广告牌匾拆除任务,基本实现 应拆尽拆 ,其他分类处置的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完成60%以上.

为完成上述目标,特制定城市违法建设专项整治2017年行动方案.

一、精准摸排违建底数,夯实违建治理工作基础 在前期初步排查摸底工作的基础上,做好排查摸底复核工作.通过全面核查排查摸底情况,切实掌握存量违法建设现状,认真研究分析成因,为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全面系统处置提供决策依据.

(一)划清治理范围.各县市区在已批复的城市总体规划图上,划清建成区排查摸底的四至范围,标明区、镇街的排查摸底界线.在省治理范围基础上扩大治理范围的县市区,可据实确定摸排范围.

(二)明确核查重点.一是排查的违法建设信息是否全面准确,做到一处一档,建立台账,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二是2014年以来,省规划督察遥感监测发现的问题图斑和土地卫星遥感图片发现的违法占地项目是否全部纳入排查摸底范围,并逐一核实;

三是建成区河湖海边、铁路公路沿线、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内的违法建设是否全部纳入排查摸底,无一遗漏;

四是村居、镇街和县市区逐级上报的排查摸底数据是否进行严格审核汇总,建立了违法建设数据库;

五是各县市区是否依据排查摸底数据制定治理规划和年度治理计划.

(三)认真开展复核.各县市区认真制定排查方案,采用网格化管理、分片包干、进门入户、现场测量等措施,确保排查摸底全面彻底,应排尽排,应查尽查,不留死角,做到数据准、资料全、底数清、情况明、全覆盖、无遗漏.

(四)建立工作台账.摸底排查要如实填写《违法建设情况登记表》,建立档案,一处一档,留存图片或视频资料,建立工作台账,台账内容包括违法建设地点、当事人及联系电话、违法建设类别、建成时间、建筑面积、占用土地性质、违法占地面积、处置方式和时限等内容.

(六)建设信息查询系统.市治违办与省治违办进行沟通衔接,研制违法建设信息查询系统;

选取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开展较好的地区开展系统试点工作;

试点成功后在全市范围推广违法建设信息查询系统,促进工作开展.

二、分类治理,妥善处置各类违法建设

(一)明确违法建设拆除重点.在省实施方案确定七项治理重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三大重点部位和六个优先拆除.三大重点部位:一是公路、铁路、道路两侧的违法建设;

二是占压市政管线的违法建设;

三是小区内占用公共用地的违法建设.六个优先拆除:一是机关事业单位等涉 公 单位的违法建设;

二是党员干部、 两代表一委员 、公职人员等涉 公 人员的违法建设;

三是顶风而上建设的违法建设;

四是影响重点项目建设的违法建设;

五是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

六是社会影响恶劣的违法建设.

(二)加快违法建设治理进程.一是按照法律法规和当地实际,各县市区对存量违法建设进行分类,逐个提出具体处置意见,分类处置意见按要求报市治违办.对违反规划强制性内容,占用交通要道、侵占泄洪河床、存在安全隐患、防碍重点工程建设、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建设,由相关执法部门责令当事人限期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县级政府责成有关部门依法强制拆除;

对已取得合法用地手续,且符合城市规划的违法建设,可责令其补办手续并依法予以处罚;

对因拆除可能造成公共利益重大损失的,或者严重影响相邻建筑安全而不能拆除的违法建设,依法予以没收实物或违法收入、罚款等处罚;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实施之前未取得审批手续的建设和其他特殊情况的建设,由当地政府根据实际制定政策,依法处置.二是从5月份开始,各县市区每月提报一次违法建设已拆除和拟拆除项目,注明拆除时间、属于新增还是存量违法建设,市治违办定期在新闻媒体予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三是按照 先公后私 原则,今年10月底前,完成党政机关、人大和政协机关,审判、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以及国有(控股)企业和党员干部、公职人员、 两代表一委员 等涉 公 单位、个人的违法建设、违法广告牌匾的拆除工作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社会影响恶劣的、影响重点项目建设的违法建设的拆除工作.今年12月底前,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总体进度要达到60%以上.

(三)做好结合文章.一是与重点项目建设相结合.以违法建设整治为抓手,为重点项目建设扫清障碍,促进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城市发展.二是与城市棚户区、老旧小区、城中村改造相结合.通过违法建设治理,促进城市棚户区、老旧小区、城中村改造工作,通过城市棚户区、老旧小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全面消除违法建设.三是与各类荣誉称号(如卫生城市、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复审工作相结合.通过违法建设治理,为创建、复审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四)建立控违治违长效机制.一是建立网格化管理巡查制度,坚持 横到边、竖到底 ,采取定点、定人、定时方式开展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并报告违法建设行为.二是借助科技手段.引入无人机辅助系统,充分发挥智能无人机全天候、无死角、全视野等优势,精准判定新增违法建设,有效提高新增违法建设发现率.三是公布受理投诉举报电话,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监督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四是开展 无违建示范点 创建活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 无违建县市区 、 无违建镇街 创建工作,并采取以奖代补形式,给予一定财政资金支持.

三、拆改联动,确保违建治理工作深入推进 通过违法建设治理,治出发展空间、治出市容市貌、治出人居和谐,让老百姓实实在在得到实惠,看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一)坚持拆和改同时安排、同时谋划,对拆后地块事先做好利用计划,拆除一块利用一块.

(二)对拆除后暂时不能做出明确用途安排的,先进行绿化,绿化不用报批,不绿化的必须报批.

(三)城区道路两侧违法建设拆除后的小地块,原则上不再安排建设项目,要因地制宜,建设小绿地、小广场、小停车场等便民场所,为市民提供休闲娱乐场地.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高新开发区、滨海开发区、综合保税区、峡山开发区今年要率先突破,立即摸清底子,专设台账,由规划、住建、市政、交警、园林等部门,合理规划论证拆后地块的利用,改造费用纳入当地政府财政预算.其他县市参照执行.

四、拆除违法广告牌匾,不断净化城市建设空间 全面拆除以违法广告牌匾为代表的城市构筑物、临时建筑物,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一)与违法建设同时进行排查摸底,按照 楼顶广告、立柱广告、落地广告、楼体广告、墙体广告 等类别,分门别类排查摸底,建立专项工作台账.特别是对城区范围内的立柱广告、占用绿地广告、统一设置的公益广告进行专项重点排查摸底.

(二)推进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规划编制招标工作,落实编制单位,加快开展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规划编制工作,严格按照新规划开展户外广告综合整治提升工作.

(三)以节会为重要节点,先期对严重影响市容市貌、违反城市规划、占用绿地等违法设置的广告牌匾进行整治.

(四)对前期经过审批的户外广告牌匾,根据新的户外广告规划重新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划的广告牌匾,予以办理审批手续,对不符合规划的广告,按照要求依法依规进行拆除.

(五)适时调整、完善广告收费办法,年内对收费办法调整到位,并率先在公共设施、公共场所、公共空间广告牌匾设置中探索实施拍卖办法,完善、规范广告出让制度,推进公平竞争、择优设置.

五、强化宣传,营造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氛围 加大城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宣传力度,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参与违法建设治理的良好舆论氛围,加快违法建设治理进度.

(一)与市委宣传部联合印发《全市城市违法建设治理行动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对违法建设治理宣传工作进行部署,明确分工责任,加强工作宣传力度.各县市区制定各自方案,明确分管领导和信息宣传联络人,加强与媒体的联络沟通,做好媒体宣传.

(二)在市属主要新闻媒体统一开设 治理违法建设、改善城市环境 专栏专题,制作播出有关公益广告,采取新闻、访谈、评论、图片、视频、音频等形式,公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进度,加大宣传力度.

(三)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违法建设工作的阶段情况、经验成果,进行政策宣讲.

(四)召开新闻媒体座谈会,交流宣传工作经验,广泛征求媒体的意见建议,向媒体通报违法建设治理工作进度,调动媒体宣传工作积极性.

(五)举办治理行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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