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r9梯 2019-07-30
可再生能源发电利用统计调查制度 国家能源局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 2018年7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目录

一、总说明1

二、报表目录3

三、调查表式4

(一)风电并网运行情况

4

(二)光伏发电并网运行情况

5

(三)光热发电并网运行情况

6

(四)生物质发电并网运行情况

7

(五)生物质成型燃料利用情况

8

(六)风力发电设备情况

9

(七)生物质发电设备情况

10

(八)地热能开发利用情况

11

四、主要指标解释

12

五、附录15

一、总说明

(一)调查目的 为全面及时了解全国可再生能源生产、消费、供销基本情况,加强对可再生能源运行的监测与监管,为能源管理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制定政策和规划、监控行业运行情况提供依据,根据国家统计局对可再生能源统计工作的要求,特制定本调查制度.

(二)调查对象和统计范围 本调查制度涉及的调查对象为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中国广核集团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国投电力公司、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中国风电集团有限公司等可再生能源开发投资企业. 根据调查内容的不同,相应的统计范围见报表目录.

(三)调查内容 本调查制度统计内容为全国范围内可再生能源生产和消费等基础数据.

(四)调查频率和时间 所有报表均为定期报表,报告期别分为月报和年报两种方式,各表的具体时间要求见报表目录.

(五)调查方法 本制度的调查方法为重点调查,各单位应按照规定的统计范围、计算方法、统计口径、填报目录、受表单位和报送程序,认真组织实施,全面及时报送.

(六)组织实施 本制度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授权,由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组织各可再生能源行业有关单位共同建立能源行业监测统计体系,各单位根据不同的任务分工,分别完成各自的数据报送.

(七)报送要求 各报表的报告期别、填报单位、报送日期、报送渠道见报表目录.

(八)质量控制 本制度针对统计业务流程的各环节进行质量管理和控制.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组织对数据进行审核,主要通过系统审核和专人审核的方法合理性校验.一是企业上报时的自我审核,包含系统内设自动审核功能对数据的合理性校验以及上报人员及其单位负责人的人工审核,二是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对报表进行验证审核,并最终确认,保证数据完整准确.

(九)主要统计指标公布的时间、渠道 本统计调查制度服务于可再生能源行业管理需要,发电量、产量、加工量、库存、销售等统计数据不汇总、不对外发布.

(十)统计信息共享的内容、方式、时限、渠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每月编制《月度能源数据》,通过国家能源局内网共享给国家能源局各司、各直属事业单位、各派出机构.责任单位为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责任人为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负责人 (十一)使用单位名录库情况 统计调查对象使用部门基本单位名录库.

二、报表目录表号表名报告期别 统计范围报送单位报送日期及方式 受表单位 页码 01表 风电并网运行情况 月/年报 本区域内全部风电场 国家电网公司总(分)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等地方独立电网公司 月报于次月10日前,年报于次年3月10日前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

4 02表 光伏发电并网运行情况 月/年报 本区域内全部光伏发电项目 同上 同上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

5 03表 光热发电并网运行情况 月/年报 本区域内全部光热发电项目 同上 同上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

6 04表 生物质发电并网运行情况 月/年报 本区域内全部生物质发电项目 国家电网公司总(分)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等地方独立电网公司 同上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

7 05表 生物质成型燃料生产和利用情况 年报 本区域内全部生物质成型燃料生产和应用项目 全国各生物质成型燃料利用企业 于次年3月10日前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

8 06表 风力发电设备情况 年报 本企业当年投产的所有风力发电项目 全国各风电设备制造企业 同上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

9 07表 生物质发电项目设备情况 年报 本企业当年投产的所有生物质发电项目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同上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

10 08表 地热能开发利用情况 年报 本区域内全部地热能开发利用项目 全国各地热能开发利用企业 同上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

11

三、调查表式

(一)风电并网运行情况 表号:01表 制定机关:国家能源局 组织机构代码: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批准文号:国统制〔2018〕84号 综合填报单位:年月有效期至:2021年7月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本月新增 截至本月累计 上年同月新增 上年底累计 甲乙丙1234风电设备容量 万千瓦

01 陆上风电 万千瓦

02 海上风电 万千瓦

03 风电平均设备容量 万千瓦

04 陆上风电 万千瓦

05 海上风电 万千瓦

06 风电发电量 万千瓦时

07 陆上风电 万千瓦时

08 海上风电 万千瓦时

09 风电上网电量 万千瓦时

10 陆上风电 万千瓦时

11 海上风电 万千瓦时

12 风电利用小时 小时

13 陆上风电 小时

14 海上风电 小时

15 风电弃风电量 万千瓦时

16 陆上风电 万千瓦时

17 海上风电 万千瓦时

18 风电弃风率 %

19 发电生产厂用电量 万千瓦时

20 陆上风电 万千瓦时

21 海上发电 万千瓦时

22 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 联系

电话:报出日期: 说明:

1、统计范围:本区域内全部风电场.

2、报送单位:由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和地方独立电网公司报送.

3、本表为月报、年报通用.

4、报送时间:月报于次月10日前,年报于次年3月10日前.

(二)光伏发电并网运行情况 表号:02表 制定机关:国家能源局 组织机构代码: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批准文号:国统制〔2018〕84号 综合填报单位:年月有效期至:2021年7月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本月新增 截至本月累计 上年同月新增 上年底累计 甲乙丙1234光伏发电设备容量 万千瓦

01 集中电站 万千瓦

02 分布式 万千瓦

03 光伏发电平均设备容量 万千瓦

04 集中电站 万千瓦

05 分布式 万千瓦

06 光伏集中电站发电量 万千瓦时

07 光伏分布式发电量 万千瓦时

08 光伏发电上网电量 万千瓦时

09 集中电站 万千瓦时

10 分布式 万千瓦时

11 光伏发电利用小时 小时

12 集中电站 小时

13 分布式 小时

14 集中电站弃光电量 万千瓦时

15 集中电站弃光率 %

16 光伏发电项目拨付补贴资金 万元

17 集中电站 万元

18 分布式 万无

19 拨付补贴对应项目规模 万千瓦

20 集中电站 万千瓦

21 分布式 万千瓦

22 支付上网电费资金 万元

23 集中电站 万元

24 分布式 万无

25 支付上网电费对应项目规模 万千瓦

26 集中电站 万千瓦

27 分布式 万千瓦

28 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

电话: 报出日期: 说明:

1、统计范围:本区域内全部光伏发电项目.

2、报送单位:由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和地方独立电网公司报送.

3、本表为月报、年报通用.

4、报送时间:月报于次月10日前,年报于次年3月10日前.

(三)光热发电并网运行情况 表号:03表 制定机关:国家能源局 组织机构代码: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批准文号:国统制〔2018〕84号 综合填报单位:年月有效期至:2021年7月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本月新增 截至本月累计 上年同月新增 上年底累计 甲乙丙1234太阳能光热发电电站个数 个01 太阳能热发电容量 万千瓦

02 太阳能热发电反射镜总面积 万平方米

03 太阳能光热发电量 万千瓦时

04 太阳能光热上网电量 万千瓦时

05 太阳能光热发电利用小时 小时

06 弃光电量 万千瓦时

07 弃光率 %

08 光热发电项目拨付补贴资金 万元

09 拨付补贴对应项目规模 万千瓦

10 支付上网电费资金 万元

11 支付上网电费对应项目规模 万千瓦

12 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

电话:报出日期: 说明:

1、统计范围:本区域内全部光热发电项目.

2、报送单位:由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和地方独立电网公司报送.

3、本表为月报、年报通用.

4、报送时间:月报于次月10日前,年报于次年3月10日前.

(四)生物质发电并网运行情况 表号:04表 制定机关:国家能源局 组织机构代码: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批准文号:国统制〔2018〕84号 综合填报单位:年月有效期至:2021年7月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本月新增 截至本月累计 上年同月新增 上年底累计 甲乙丙1234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 万千瓦

01 农林生物质直燃发电项目 万千瓦

02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万千瓦

03 沼气发电项目 万千瓦

04 其他项目 万千瓦

05 生物质发电平均设备容量 万千瓦

06 农林生物质直燃发电项目 万千瓦

07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万千瓦

08 沼气发电项目 万千瓦

09 其他项目 万千瓦

10 生物质发电量 万千瓦时

11 农林生物质直燃发电项目 万千瓦时

12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万千瓦时

13 沼气发电项目 万千瓦时

14 其他项目 万千瓦时

15 生物质发电上网电量 万千瓦时

16 农林生物质直燃发电项目 万千瓦时

17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万千瓦时

18 沼气发电项目 万千瓦时

19 其他项目 万千瓦时

20 生物质发电利用小时 小时

21 农林生物质直燃发电项目 小时

22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小时

23 沼气发电项目 小时

24 其他项目 小时

25 生物质发电生产厂用电量 万千瓦时

26 农林生物质直燃发电项目 万千瓦时

27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万千瓦时

28 沼气发电项目 万千瓦时

29 其他项目 万千瓦时

30 生物质发电原料消耗 万吨标准煤

31 农林生物质直燃发电项目 万吨标准煤

32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万吨标准煤

33 沼气发电项目 万吨标准煤

34 其他项目 万吨标准煤

35 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

电话:报出日期: 说明:

1、统计范围:本区域内全部生物质发电项目.

2、报送单位:由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和地方独立电网公司报送.

3、本表为月报、年报通用.

4、报送时间:月报于次月10日前,年报于次年3月10日前.

(五)生物质成型燃料利用情况 表号:05表 制定机关:国家能源局 组织机构代码: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批准文号:国统制〔2018〕84号 综合填报单位:年月有效期至:2021年7月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本年累计 上年累计 甲乙丙12生物质成型燃料产量 万吨

01 生物质成型燃料产量折标煤 万吨标准煤

02 生物质成型燃料产能 万吨

03 生物质成型燃料利用量 万吨

04 生物质成型燃料利用量折标煤 万吨标准煤

05 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

电话:报出日期: 说明:

1、统计范围: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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