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2019-10-17
政府采购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名称:吉水县中医医院医疗综合楼直饮水机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JALHFZFCG【2019】003号 吉安隆海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五月 目录

第一章 谈判邀请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3

一、前附表

3

二、采购人与供应商

4

三、 谈判文件

4

四、 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

5

五、 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8

六、 谈判及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9 七.

授予合同

10

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

12 合同条款前附表

12

第四章 合同格式

19

第五章 附件(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20 1. 谈判响应书

21 2. 报价表22 3. 明细表---

23 4. 技术参数响应/偏离表

24 5.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25 6.中小企业声明

26 7.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27 8. 技术文件

28 9.资格证明文件

29

第六章 采购需求和技术要求

34

一、货物需求一览表

34

二、技术要求

36

三、其它商务要求

51 谈判邀请依据吉水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吉安隆海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吉水县中医医院委托,就 吉水县中医医院医疗综合楼直饮水机采购项目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1、 采购人:吉水县中医医院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

电话:0796-3528055 招标代理机构:吉安隆海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豪德银座1701室 联系人:尹小姐 联系

电话:0796-7732719 电子函件:2975405068@qq.com

2、 项目编号: JALHFZFCG【2019】003号 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预算价(元) 采购内容

1 吉水县中医医院医疗综合楼直饮水机采购项目 台28 470400.00 详见采购文件

第六章 注:本项目最高限价为470400.00元,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及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法人参加则无需提供)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如是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或2018年度审计报告原件,或者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开户许可证原件】;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开标时提供书面承诺函原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1提供开标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完税证明、银行纳税转账凭证、免税证明(原件),提供任一种均可;

2.2提供开标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发票、社保局出具的正常缴纳社保证明、交纳社保的银行转帐凭证(原件),提供任一种均可;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承诺函原件(详见附件)】;

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及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定)】.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 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若查询无果提供相应截图). 注:投标人须提供以上所有资格证件原件查验,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其竞谈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另提供一份所有资格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成册.(开标时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4、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可从2019年5月21日起至2019年5月29日上午10:00之前自行在吉安政府采购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等资料(包括补充变更等),并按竞谈文件要求编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准时参加竞争性谈判大会.

5、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6、谈判保证金缴纳方式及金额详见谈判文件.

7、竞争性谈判时间和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 年5月29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

8、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竞争性谈判地点: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补充、澄清或更正说明

网址:吉安政府采购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前附表 本表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序号 内容1采购人:吉水县中医医院 联系

电话:谢先生 联系人:0796-3528055

2 采购代理机构:吉安隆海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豪德银座1701室

电话:0796-7732719 联系人:尹小姐 电子函件:2975405068@qq.com

3 谈判保证金金额: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00元)

1、本次竞谈保证金采取电子系统缴纳方式(但是开评标过程还是采用纸质的形式),有意向的供应商必须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下同)注册.

2、供应商应自行考虑其竞谈保证金出账时间,且各供应商以转账方式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基本账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提交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xsggzy.cn/web/)登入系统后获取的任一账户生成的虚拟子账户中,如在规定竞谈截止时间前一日17:00前未到账,则视为无效响应. 收款单位: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登入系统后获取;

帐号:登入系统后获取. 注:(1)竞谈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 缴纳成功的供应商必须回缴纳页面点击 确认缴纳 按钮,并打印缴纳凭条,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 (3)供应商应登陆江西省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仔细检查用户库信息中本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是否填写正确和规范;

账户不正确、不规范的单位,请尽快修改正确并完善,提交监管部门审核通过,以免影响正常投标. (4)供应商对保证金相关事项有任何疑议,请致电: 新点客服:4009980000 或易工 18179121295.

4 谈判有效期:自谈判之日起90日历天

5 谈判响应文件的份数:正本壹份、 副本肆份,所有投标文件密封在一个文件袋中.

6 评标办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7 采购代理服务费:(1)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2)乙方按照国家规定,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收费标准的80%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含税)

8 /

二、采购人与供应商 1.适用范围 1.1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谈判邀请中所述货物和服务的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 系指吉水县中医医院. 2.2 采购代理机构 是指依法经认定资格的吉安隆海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3 供应商 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它组织. 2.4 货物 是指采购人所需的采购清单内货物. 3. 合格供应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现场展示材料

1 营业执照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原件(现场展示、专家审核)

2 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原件(现场展示、专家审核)

3 社保及纳税证明 3.1提供开标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完税证明、银行纳税转账凭证、免税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

3.2提供开标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发票、社保局出具的正常缴纳社保证明、交纳社保的银行转帐凭证,提供任一种均可. 原件(专家审核)

4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原件(专家审核)

6 财务报告 提供2017年度或2018年度审计报告,或者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开户许可证. 原件(专家审核)

7 投保保证金 保证金到账凭证 复印件加盖公章 (现场展示、专家审核)

8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承诺函 原件(现场展示、专家审核)

9 不接受进口产品及联合体投标 提供承诺函 原件(现场展示、专家审核)

10 信用截图 提供 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若查询无果提供相应截图 截图加盖公章(现场展示、专家审核) 4. 供应商代表 4.1指全权代表供应商参加谈判活动并签署谈判响应文件的人.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三、 谈判文件 5. 谈判文件的构成 5.1 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服务、谈判过程和合同条款在谈判文件中均有说明.谈判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 谈判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合同格式

第五章 附件(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第六章 采购需求和技术要求 5.2 除非有特殊要求,谈判文件不单独提供谈判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 谈判文件的澄清 6.1 任何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谈判截止日3天前采取书面方式将需要澄清的内容发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给予答复. 6.2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谈判文件提出澄清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 7. 谈判文件的修改 7.1 谈判截止时间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

7.2 谈判文件的修改将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吉安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7.3 为使供应商准备谈判时有充分时间对谈判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自行决定推迟谈判截止时间.

四、 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 8. 提示 8.1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谈判响应文件和资料. 9. 谈判响应文件计量单位 9.1谈判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 除谈判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0. 谈判响应文件的构成 10.1谈判响应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 (1) 谈判响应书 (2) 报价表 (3) 明细表 (4) 技术参数响应/偏离表 (5)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6)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不需提供) (7)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或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需提供) (8)技术文件 (9)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应将谈判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并编写谈判响应文件目录及页码. 11. 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参加投标 11.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11.2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11.3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格式详见

第五章附件格式 ). 11.4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的,必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格式详见

第五章附件格式 ). 11.5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1.6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享受同小型、微型企业相同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开标时,投标人须按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11.7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必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11.8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12. 证明货物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文件 12.1 供应商应提交其货物和服务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2.2 货物和服务与谈判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证明,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2)货物验收后运行一年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3)对照谈判文件技术参数,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谈判文件的技术参数做出了实质性响应,或申明与技术参数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所供设备的具体参数. 4)商务条款的偏差和例外. 13. 谈判报价 13.1所有谈判均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内容包含谈判文件规定的货物;

标准附件;

备品备件;

专用工具;

培训、技术服务;

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费和保险费等相关费用. 13.2供应商要按报价表(统一格式)和明细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产品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 13.3 供应商如需用外汇购入某些货物,须折合人民币(包含进口环节税)计入总报价中. 14. 谈判保证金 14.1谈判保证金递交详见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14.2谈判保证金采用银行转帐形式. 14.3任何未按第14.1和第14.2条要求提交可接受谈判保证金的谈判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 14.4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并向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采购合同复印件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14.5 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满

7 个工作日后

5 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 14.6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谈判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撤回其谈判响应文件;

(2)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签订合同;

(3)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缴付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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