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贾雷坪皮 2019-10-15
苏州工业园区工委管委会办公室文件 苏园工办字〔2017〕82号 园区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工业园区 两减六治三提升 12个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部委办局、各功能区、各公司、各派驻机构、各直属单位、各街道、各社工委、各有关单位: 《苏州工业园区 两减六治三提升 12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已经园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对照工作任务,认真组织实施.

苏州工业园区工委管委会办公室 2017年7月18日 苏州工业园区削减煤炭消费总量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控制和削减煤炭消费总量,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能源结构的重要抓手,也是有效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切实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重要举措.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 两减六治三提升 专项行动方案》精神,按照《江苏省削减煤炭消费总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苏州市削减煤炭消费总量专项实施方案》要求,围绕确保完成全区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总体要求.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控制和削减煤炭消费总量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把控制煤炭消费、实现持续削减作为控制能源消费、调整能源结构的 重中之重 ,纳入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大局.各煤炭消费企业要主动承担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主体责任,以更大的决心、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大力推进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和削减工作,确保

263 减煤目标落实到位.园区有关部门要合力推进煤炭消费减量工作,建立和完善耗煤项目准入和淘汰体系,及时掌握煤炭消费动态,指导和督促相关企业切实落实减煤举措.

(二)总体目标.到2020年,园区煤炭消费总量减少13万吨.在控制和消减总量的同时要注重优化消费结构,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控制在16%以下,全区煤炭消费总量实现负增长.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实施热电联产.依托市牵头编制城市建成区热电联产规划,加快编制园区热电联产规划,强化规划引导,实现增量发展与存量整合有效衔接.按照逐步削减燃煤、扩大利用天然气、积极利用 三余 资源的原则,重点发展非煤公用热电联产.按照以大代小、减排提效的原则,重点对现有热电企业密集地区开展整合替代,逐步减少热电企业和热源数量.鼓励现有大型发电机组实施供热改造.(经济发展委员会牵头,国土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参与)

(二)深化节煤改造.把节煤、减煤作为节能工作的重要内容,组织推动钢铁、建材、石化、化工、纺织等重点用煤行业及其他重点用煤单位持续开展以减煤为重点的节能工作和以电代煤、以气代煤工作.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组织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和焦化、煤化工、工业窑炉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改造工程.全面落实分年度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实施方案,加快推进煤电节能改造,提升煤炭高效利用水平.(经济发展委员会牵头,国土环保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参与)

(三)提高准入门槛.严格执行《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苏政办发〔2015〕118号),进一步健全重点耗煤行业准入条件,严格非电行业新建、改建、扩建耗煤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定期公布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名录并实施动态管理.对未通过节能审查、环评审批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有关单位不得供电、供水.严格落实节能审查制度,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煤耗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用能、用煤设备达到一级能效标准.非电行业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和燃煤锅炉.原有自备燃煤电站鼓励改为公用电站或改造为公用热电联产.对耗煤企业开展能效评估专项监察.(经济发展委员会牵头,国土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金融管理局等参与)

(四)严格替代标准.严控煤炭消费增量,对所有行业各类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耗煤项目,一律实施煤炭减量替代或等量替代.将煤炭减量替代或等量替代作为节能审查的重要内容,不符合替代标准的,不予出具节能审查报告.未通过节能审查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对非电行业新增耗煤,一律实行煤炭消费量2倍及以上减量替代.对电力行业在实行等量替代的基础上,逐步实行减量替代.(经济发展委员会牵头,规划建设委员会、国土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参与)

(五)发展清洁能源.将调整能源结构、发展清洁能源作为园区能源发展的主攻方向,制定实施促进清洁能源发展利用政策.扩大天然气利用,鼓励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大力开发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按照国家和省规划布局,在安全可靠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利用区外来电.采取政策扶持措施,加速发展可再生能源,扩大利用天然气,替代燃煤消费.科学安排发电计划,禁止逆向替代.(经济发展委员会牵头,规划建设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参与)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园区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协调小组,制定削减煤炭消费总量实施方案、年度计划和年度自查报告,重点督促控煤减煤落实不力企业加强煤炭减量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重大事项,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委员会,相关局办责任处室领导为成员,

(二)强化推进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的牵头单位是控制煤炭消费、推进煤炭削减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对照本地区煤炭消费总量削减任务,建立协调落实机制,制定实施配套政策,加强督促检查,确保煤炭消费削减任务落实到位.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落实煤炭减量工作任务.

(三)健全统计制度.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依托现有统计体系,加大分散燃煤的统计和监测力度.结合园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原煤消费快报数据,实施季度预警.

四、任务分解 综合考虑园区煤炭消费企业煤炭消费基数、产业结构布局、经济发展差异和工作落实成效等因素,按照统筹兼顾、公平合理、共同承担原则,确定各煤炭消费企业2020年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详见附件).各企业要按照年度总量不高于控制任务、削减总量不低于削减任务的要求,全面推进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 附件: 十三五 分企业煤炭消费总量削减任务分解表 单位:万吨 地区 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 削减任务 削减任务 削减任务 削减任务 工业园区

4 7

10 13 东吴热电

1 金华盛纸业

3 备注:1. 削减任务为各年末累计削减量. 2. 计算单位为万吨. 3. 2018至2020年煤炭消费总量削减任务将视减煤审计报告情况再行确定. 苏州工业园区减少落后化工产能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落实苏州市 两减六治三提升 专项行动(以下简称 263专项行动 )方案要求,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化工行业发展新趋势,着力去库存、控增量、优总量,加快化工行业结构调整,切实减少落后化工产能(以下简称 减化 ),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苏发〔2016〕47号)、《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全省化工行业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6〕128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化工企业 四个一批 专项行动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6号)精神和《苏州市 两减六治三提升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全面开展化工行业优化提升整治专项行动(2017~2019)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府〔2017〕29号),对全区化工企业摸清底数、梳理清单、明确要求、限期实施,大力减少全区落后化工产能的要求,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化工企业 四个一批 (关停一批、转移一批、升级一批和重组一批)专项行动,到2019年底实现如下目标: 到2018年底,按照省 两减六治三提升 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及 四个一批 专项行动的要求,根据对全区25家化工企业的分类定位清单,关停3家,重组5家,对其余的企业完成技术提升工作. 到2019年底,工业区内化工企业的环保、安全水平迈上新台阶.需严格落实环境防护距离要求,完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环境安全风险预测预警和防范能力. 到2019年底,全部化工行业企业总量在2016年底排摸数量的基础上进一步压减.根据减量3家的要求分解三年压减任务并落实到具体企业,同时制定具体工作推进计划上报管委会,由管委会确认后实施.通过强化不达标企业依法关停淘汰,低效低端产能有序退出,全面落实 减量化 要求. 全面提升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到2017年底,全区化工企业全部达到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水平.

二、主要工作任务 本次专项行动工作范围为园区范围内化工行业现有的全部企业,包括三类:一是所有化工生产企业(含规模以下);

二是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仓储企业;

三是在港区规划范围内危化品仓储企业和危化品码头. 按照 263专项行动 方案要求, 减化 工作主要抓好五大任务落实:

(一)进一步摸排全区涉化企业.根据《关于开展全省化工企业 四个一批 专项行动的通知》中提及的 化工生产企业原则上为化工行业统计分类251和261-266,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增删 的要求,对全区涉化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仔细甄别每一家涉化企业的生产工艺、储存设施,加大对低端落后涉化企业的淘汰力度,对达不到环保、安全要求的企业坚决予以淘汰.(由经发委牵头,国土环保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配合)

(二)加大化工企业落后淘汰力度.对具有以下情形的化工企业依法坚决予以取缔和关闭: 1.国家和省产业结构调整目录规定应淘汰的技术工艺和装备.(由经发委牵头,国土环保、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配合) 2.无备案、许可、环评、安评、用地等法定手续或手续不全的非法企业.(由经发委、国土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根据职责,对口依法查处) 3.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化工企业.(由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安局、消防支队牵头) 4.环保不达标、风险突出且无法有效控制的化工企业.(由国土环保局牵头) 5.存在安全环保问题经整改仍不达标或未取得合法审批手续的危化品码头.(规建委协调市交通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国土环保局) 6.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且经限期治理没有达到治理要求或逾期不治理的.(由经发委牵头) 对具有以下4种情形的市场前景好、技术工艺水平较高安全环保压力较小的,加快搬迁转移进程: 1.处于城市人口密集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由经发委牵头,国土环保局、安监局等部门配合) 2.不符合区域主体功能定位、生态红线规划、功能区划、地区能源和水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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